→ fdfdfdfd51 : 台灣人聽到律師 法官 告腳都軟了 06/25 02:23
推 kobe30732 : 推 06/25 02:23
推 stimin1113 : 1推 06/25 02:23
→ fdfdfdfd51 : ㄟ 原po不是不是女的嗎 為什麼罵破麻還道歉 06/25 02:23
→ fdfdfdfd51 : 告上法庭100%無罪的啊 你就不是女的破麻又不是說你 06/25 02:24
手寫的悔過書裡面,有稱對方是「小姐」,所以應該是女的,
但這也不是重點,反正你就是罵人然後被告了。
噓 d86249 : 關LOL? 06/25 02:24
噓 zxc8424 : 跟LOL無關 06/25 02:26
→ zxc8424 : 安全愛鬧版釣魚這麼多年想洗白當版主全世界都知道啦 06/25 02:27
→ sameber520 : 原PO是不是性別女和用破麻侮辱100%無罪沒甚麼關聯 06/25 02:29
噓 zxc8424 : 不知道以前是誰讓人PO道歉文只因為阮綜合醫院齁 06/25 02:31
→ zxc8424 : 配上這篇真的超諷刺~~不愧是反串王 06/25 02:31
狀況不一樣,遊戲罵人是很難跟現實連結,
但他直接明示我工作的地點和職稱,而且還加以攻擊,
這種被告成案的機率就不小了。
推 heykate : 張全愛,明天打球,球你帶 06/25 02:42
推 a24285293 : 全愛醫生不是很忙ㄇ 你怎麼都在線上阿 06/25 02:52
不要再相信沒根據的說法了,
我正修畢業,最近剛出獄,還沒找到工作。
推 hayoyo : 真的有人吃到甜頭,就到處釣魚亂告 06/25 02:55
推 ShibaMiyuki : 真的阿 道歉信真的不用發 06/25 02:56
→ ShibaMiyuki : 增加麻煩 一個沒弄好道歉信就可以判你認罪了 06/25 02:57
推 chuuuck : 哇靠你是安全愛 06/25 03:03
這是個好問題~ 我也不知道為啥大家都叫我安全愛,
不過反正叫久了,也就習慣了,
其實我一點都不安全,心中也沒有愛。
→ panda04056 : 推 06/25 03:04
推 amos30627 : 我也覺得公然汙辱要除罪化 跟通姦遺樣 06/25 03:12
→ balberith : 喔,上次有一個人堅持不和解不認罪然後跟法官辯說網 06/25 03:18
→ balberith : 路ID沒有人格權,然後就被有罪了wwwww 06/25 03:18
有人闖紅燈被車撞到,但大部分的人沒有,
所以最好不要闖紅燈,但真闖了,也不要傻傻站著給車撞,
這樣你懂我意思了嗎?
推 maxall : 到處亂告人都只是要合解拿錢而已 06/25 03:19
→ balberith : 公然侮辱應該除罪化沒錯,但他現在就是還沒,就算除 06/25 03:19
→ balberith : 罪化你還是要面對民事求償,跟花錢和解沒兩樣... 06/25 03:20
走民事求償要付出的代價很大,
就實務來說,你通常要先花筆錢請律師幫你,
還沒告贏就要先花幾萬塊,贏了的賠償也多半不夠付律師費,
萬一輸了除了律師費丟進水裡,還要負責對方的訴訟費,自然減少很多濫訴。
推 aoecc : 推!真的不用怕,檢察官一關法官又一關,和解=穩輸 06/25 03:21
→ aoecc : 民事很難判定你的損害 06/25 03:25
推 fan0226 : 刑事有罪判拘役繳款給政府,民事賠償是給對方不一 06/25 03:27
賠給誰不是重點,重點是司法流程怎麼跑,
刑事就是國家機器幫你搞對方,民事則是兩敗俱傷。
噓 h1243607 : 所以亂嘴砲、侮辱就不算濫用言論自由囉???? 06/25 03:29
→ h1243607 : 阿不就跟青少年犯罪不用怕一樣的邏輯 06/25 03:29
推 aoecc : 不移出刑法=以後越來越多玻璃心濫訴=全台1200檢察官 06/25 03:29
→ aoecc : 要花心力處理 06/25 03:29
→ balberith : 那個...我是不太清楚你的實務是怎樣啦,但公然侮辱 06/25 03:29
→ balberith : 的這種案件和解金如果放到民事程序通常是小額訴訟.. 06/25 03:30
推 fan0226 : 樣吧,而且網路上的公然侮辱是看原告在哪提告,在台 06/25 03:30
→ fan0226 : 就是通知你來台北出庭,沒到幾次就尷尬了 06/25 03:30
→ balberith : 問一問狀紙寫一寫繳裁判費就好,真的有必要請律師打 06/25 03:30
→ balberith : 普通訴訟程序嗎?你是準備求償幾百萬那種嗎? 06/25 03:31
那樣會有一個問題,民事訴訟你要「自己找到對方」,
畢竟不是刑事,沒有國家機器會幫你。
推 fan0226 : 送棍一次告推文上百個,就是因為刑事想告就告啊 06/25 03:34
※ 編輯: goodforbad (122.121.177.23), 06/25/2016 03:41:16
→ balberith : 目前是這樣沒錯,如果你要除罪化那適必要修法嘛,沒 06/25 03:45
→ balberith : 有足夠的配套要上路應該也不容易吧... 06/25 03:46
噓 whatcanidoo : 自以為 06/25 07:03
推 tLuesuGi : 推 06/25 08:19
推 disengage : 好ㄛ好ㄛ 06/25 08:38
噓 AragOnk : 真的自以為,罵人就是有錯,懂? 06/25 08:56
推 crazy820405 : 我是覺得侮辱標準心證有時候太誇張啦... 06/25 08:56
推 crazy820405 : 用詞拿捏好 不要變成辱罵就好 06/25 08:59
噓 FredHe : 這篇干lol屁事 洗文章ㄛ 06/25 08:59
噓 onlyonlyme : ㄏㄏ 06/25 09:02
推 loki88888 : 怎麼不說告人公然侮辱的也是在洗和解金 嘻嘻 06/25 09:28
噓 anti27149 : 所以我說LOL點在哪裡?? 要不要補一下 06/25 09:47
噓 w90j1630 : 廢物被嘴就是活該,懂? 06/25 10:48
噓 zoozy : 豪猛喔 教別人怎樣嘴人不被告成 是不是應該置底? 06/25 11:43
推 Sherry5566 : 推這篇,根本不用跟那些欠嘴的雷包退到這樣 06/25 12:14
推 Dragonlong : 我覺得剛好而已 06/25 12:23
噓 buhai : 喔 好棒喔 06/25 12:40
→ supergogila : 嘴人打得差 跟侮辱人是破麻的差異 是很大的好嗎 06/25 14:23
→ KAOKAOKAO : 無法苟同 06/25 14:30
噓 exporn : 去看大法官解釋好嗎 06/25 15:27
→ exporn : 公然侮辱只有民事責任 06/25 15:28
→ exporn : 只會讓有錢人不怕告 06/25 15:28
推 exporn : 釋字509 06/25 15:30
→ exporn : 搞清楚被欺負的人是誰好嗎 06/25 15:31
噓 oter : 法律讀一半最可怕,你這種一半都沒有還大放厥詞的更 06/25 16:22
→ oter : 更可怕 ㄏㄏ,公然侮辱的確應該除罪化 06/25 16:22
→ oter : 但是你拿中國的"情節輕重"來說嘴 我就笑你沒讀書 06/25 16:23
→ oter : 去搞清楚為什麼中國刑法大多都有這項構成要件好嗎? 06/25 16:23
→ oter : 這樣竟然叫比台灣還保護言論自由,你的刑法老師在哭 06/25 16:24
噓 avantlapluie: 笑死人,管不住自己的嘴,還怪別人告你? 06/25 17:17
→ avantlapluie: 竟然說被告倒楣,而不是叫他要檢討? 06/25 17:18
噓 icewang : 別說啦 連版規都不會遵守了 還跟人講什麼法律 06/25 20:26
噓 exporn : 別秀下限啦 06/25 22:23
推 ric810413 : 忍不住不會擼一擼變聖人降火氣哦?來repeat after me 06/25 23:53
→ ric810413 : :感謝大大分享 06/25 23:53
噓 alan4023 : 公然侮辱罪規定在刑法 不用刑法處理用啥? 06/26 04:10
噓 h08094493333: 半桶水響叮噹 06/26 09:25
噓 umidake : 不然鄉民都跑去罵你好不好??你不是覺得罵人的沒錯嗎 02/10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