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birdegg5566 : 臭 12/04 22:35
推 b92345 : jinx奶有這麼大? 12/04 22:44
推 wiiam1005 : 告告告 你有玩過信長嗎 這樣不就每天法院跑不完 12/04 23:04
推 PTTleader : 我之前遇到有人嘴 就打"開告" 他就閉嘴了XDDDD 12/04 23:20
推 swift9112 : 要告成本身ID 是一個關鍵 關係到你本人才有用 12/04 23:21
噓 aa840325 : Jinx沒奶好嗎 12/04 23:39
推 GivemeApen : 我看到有人喊開告反而會火力全開 反正我比你更會玩 12/05 00:06
→ Seedfrog : 屁孩通常都會嗆說 有種就去告啊 嗆你不敢啦~ 12/05 00:27
→ yfeng01 : 其實只要先跳窗去肉搜一下對方帳號 貼個fb連結說長 12/05 01:28
→ yfeng01 : 這樣還敢嘴~就會安靜了 12/05 01:28
推 johnny811025: ...蜜糖選擇 <3 12/05 02:37
→ balberith : 要告都可以告,告得成告不成是另外一回事。 12/05 09:41
→ balberith : 想到去查了一下,進年來有些法官跟檢察官開始認為 12/05 09:52
→ as21213131 : 第二招常用,不過成功率一半一半 12/05 09:52
→ balberith : 網路ID也可以享有人格權,別以為嘴ID沒有連結到人就 12/05 09:52
→ balberith : 一定沒事,那都是個案認定的,遇到認同的法官你就翻 12/05 09:53
→ balberith : 船了,就算遇到了也別不信邪還跟法官開槓啊... 12/05 09:55
推 Jeff424 : 航航會發病 12/05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