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ason00159 : 嗯嗯 跟我想的一樣 02/19 19:56
推 tnlinna : 你都講完了就戰不起來啦 02/19 19:57
推 lpca : XD 02/19 19:58
推 gemini2010 : 前面那些說垃圾法官的,要不要來反駁一下 02/19 20:00
推 dichenfong : 嗯 跟我想的一樣 02/19 20:00
推 acerow83 : 悠文 02/19 20:01
推 Bewho : 就有人氣得跳腳說恐龍法官 02/19 20:01
推 jimmy55311 : 現在什麼法官大部分都被說恐龍法官XD 02/19 20:05
推 jay022137 : 法盲還在原篇跳針,沒空理這篇啦 02/19 20:08
推 riverT : 其實你分析這麼多也沒用... 02/19 20:10
→ riverT : 他們永遠有自己的邏輯來抗拒這個世界 (也是挺浪漫的 02/19 20:10
當作冷知識也好啦
打篇文也沒花多少時間
推 Dustwind : 真假啊...證明力是這樣加加減減出來的XD 02/19 20:24
那只是讓大家好理解
→ Dustwind : 想確認一下,證明力=法官心證嗎 02/19 20:28
我貼的連結裡面有寫喔
"證據證明力,是指證據的證明程度到哪,這是由法官依自由心證加以判斷的。"
推 brokenXD : 結論就是要嘴就不要怕遇到他們認為的恐龍法官 廠廠 02/19 20:29
推 Himm3Q886 : 前篇原文就一直跳針厚 02/19 20:29
→ balberith : 現在都馬是只要跟自己想像的不一樣都是恐龍... 02/19 20:34
推 Dustwind : 謝謝科普,但連結好像有問題XD 02/19 20:35
剛剛把網址放在括弧裡所以不能看,已經改好了~ 3Q
→ Ruid : 冒味請問,那無法證明是否偽造的圖片也有證據能力? 02/19 20:38
這個案子其實就是無法證明是否偽造(其實法院應該還是要請鑑定人來查才對)
但如文中所述,如有刑事訴訟法規定不能作為證據的情形才會沒有證據能力
這樣說好了
原告指控被告在105年12月4日下午6點在空地破壞原告的車
並提供了照片證明
被告先主張該照片是合成
送鑑定後無法得知到底是合成的還是真的
但被告後又主張,12月4日是冬天
下午6點天已經很暗了,附近又沒有路燈等設備
為何照片如此清晰?
法官認為被告主張合理,在心證上認為該照片證明力很低
所以說一個證據會依法有證據能力
然後才會去讓法官心證這個證據的證明力如何
而法官的心證又會受到各種事實的影響,例如其他的證據、詰問的過程...等
→ raku : 所以10個證明力薄弱(假設都各只有10)的證據,加起來 02/19 20:40
→ raku : 100就達到有罪判決之確性程度,是這樣嗎? 02/19 20:40
→ raku : 如果妻子的證詞證明力都有25,那我4排找3個朋友,3個 02/19 20:45
→ raku : 人各自提供的證詞都有25,加一加就有100了是嗎 02/19 20:46
推 comparable : 是喔 以後叫理組的寫個程式跑過就知道結果 02/19 20:46
→ raku : 所以這樣也不用截圖光憑証詞就能達到有罪判決之確 02/19 20:47
→ raku : 性嗎? 02/19 20:47
用數字只是讓大家好理解...當然不可能是這樣算
→ comparable : 文組法律通通回家吃自己 02/19 20:47
→ raku : 那真正算法是? 02/19 20:51
審判不是數學阿...怎麼會有算法?
再次強調,我說的數字只是讓大家 好 理 解
→ raku : 好吧,那實務上會不會有原告拿出"大量"證明力薄弱的 02/19 20:53
當然會有,扁案就是...
被告吳男叫"我中路你滾開" XDDD 馬上+他好友
→ raku : 證據就能達到有罪判決之確性程度... 02/19 20:55
→ haha98 : 兩玩家與吳男素昧平生,沒理由偽造證據冒險誣陷 02/19 20:59
→ haha98 : 看到就好笑 02/19 20:59
推 s27129804 : 都說只是讓大家好理解了= = 02/19 21:00
推 Dustwind : 原來如此,所謂心證還是合理前提下去推算證明力 02/19 21:01
→ balberith : 就經驗法則跟論理法則去推合不合理(刑訴155 02/19 21:04
※ 編輯: qize1428 (36.236.62.77), 02/19/2017 21:08:14
推 steven211 : 沒辦法說服法官 就選擇罵法官智障 恐龍 喝喝 = = 02/19 21:12
推 jay022137 : 看上上篇就知道台灣低能有多多,零思考不動腦 02/19 21:13
→ Ruid : 這位法官認為遊戲角色與現實之人有關聯,動哥小心啦 02/19 21:20
推 arm370x : 傻屌胞弟看到這篇又要發病了 Liu博蔨還錢 02/19 21:26
推 faintbreeze : 沒辦法 學店粉粉太多了 02/19 21:30
→ double5566 : 動哥不傻拉 早知道自己在掙刀口錢 發病也是作秀而已 02/19 21:30
→ balberith : 貶損原告之人格及其在「英雄聯盟」網路社群中之社會 02/19 21:41
→ balberith : 評價。判決書裡是這樣認定的... 02/19 21:41
推 ksm : 推個 02/19 21:54
→ double5566 : 打這判決書應該很辛苦 會一直笑場吧... 02/19 21:55
→ mike0327 : BTW扯到死刑的時候判決思考就不會是這樣了 02/19 22:12
→ wz02022 : 主要是 遊戲內變造非常不合理 02/19 22:13
推 kkkaq123 : 就是合不合理的問題拉 被告有承認他侮辱人但辯駁不 02/19 22:50
→ kkkaq123 : 是公開侮辱 以二起不同提告案例都以偽證辯駁理由竟 02/19 22:50
→ kkkaq123 : 是自己都會小心的罵人 是法官都會認為強詞奪理吧 02/19 22:50
推 ooplus : 就不要嘴就好 到底是有多困難 02/19 23:51
推 guzai : 一堆愛嘴的只想看到嘴人無罪 截圖就說偽造 02/20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