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vinop666 : 癢12/14 11:51
推 a9w2083 : 發病12/14 11:51
推 a152508 : 癢12/14 11:51
噓 pigfist1113 : 邏輯正確12/14 11:51
推 hiphopever : 清流 12/14 11:51
※ 編輯: yusheng0423 (60.249.83.67), 12/14/2017 11:53:16
噓 wilsonkoo : 廢文 12/14 11:52
→ kungen : 又開始發病 12/14 11:52
推 dead11 : 家航好了啦12/14 11:52
推 h0103661 : 推12/14 11:52
噓 greyyouth : 又開始胡扯刷存在感囉 整天消費法官就飽了12/14 11:53
推 muner : 一輩子都在讀書的人 你要他怎麼感同身受12/14 11:54
推 mmmpkxabc36 : 好了啦12/14 11:54
推 InnGee : 發病12/14 11:55
推 Halu5566 : 衝到停車場滿好笑的 XD12/14 11:55
噓 greyyouth : 前面用錯誤例子舉證 後面拿法官判決亂套 這邏輯= =12/14 11:55
推 pyacc118 : 邏輯航12/14 11:56
→ henrycc : 叫你哥出來12/14 11:56
→ kumafez : 胖子 你乖乖打遊戲賣奶就好= =12/14 11:56
→ greyyouth : 算了反正這種程度信徒也是照舔不誤12/14 11:57
推 holebro : 最愛看癢哥論政 12/14 11:57
推 amam1111 : 又發病了12/14 11:57
→ b2202761 : 不然修法,執法單位本來就不能帶頭違法,只要修法12/14 11:58
→ b2202761 : 之後就能不違法的執行公物了。12/14 11:58
推 allen66wu : 好癢12/14 11:58
噓 lordofhns : 好了啦 張嘉航 你最強最棒啦==12/14 11:59
噓 usecake : 中原戰法官 12/14 11:59
推 dolphintail : 小弟資質愚鈍找不到lol點12/14 12:00
只要是"前"或是"現任"一級聯賽主播就是LOL點嘍
噓 sowgotoHELL : 先還我國動再說12/14 12:00
→ dolphintail : 有前因後果嗎12/14 12:00
※ 編輯: yusheng0423 (60.249.83.67), 12/14/2017 12:01:16
推 GY426 : 推文有人氣噗噗== 12/14 12:01
噓 sanji7700 : ? 12/14 12:04
推 killua92 : 航航怎麼黑了>"< 12/14 12:04
推 tw15 : 嘻嘻這篇不錯啊 12/14 12:05
推 violegrace : 怎麼有人在找lol點= = 12/14 12:06
→ tw15 : 有人想爭取躲草權力 就顆顆要RIOT修改草中不能插眼 12/14 12:06
推 pikachu666 : 癢 12/14 12:06
→ tw15 : 哭哭 12/14 12:07
推 cp9 : 唉呦 12/14 12:07
推 sparkzheart : 清流 12/14 12:07
推 Cblack : 還我國動= = 12/14 12:08
推 despair78214: 癢板哪需要什麼lol點 12/14 12:08
推 pe0853706 : 7777777777777 12/14 12:09
推 skycloudtw : 又發病惹XDDDD 不過台灣法官水準真的是社會亂源… 12/14 12:10
→ skycloudtw : 正名法匠吧,別侮辱法官這名詞zzz 12/14 12:10
推 as349349 : 中原開戰 12/14 12:11
推 BestSonaTW : LIU博俊 出來啊 12/14 12:12
噓 kohan2640 : 某樓發病的更嚴重 邏輯超差 12/14 12:13
推 supreme32 : 衝到停車場算我贏超好笑 我癢威武 12/14 12:13
→ tasiki2002 : 沒國動 一定暴動 12/14 12:14
→ pool9898998 : 別忘了檢查官阿 跟法官一樣好笑的存在 12/14 12:14
噓 noodle2389 : 低調 12/14 12:15
推 mojojojo5217: 有理 台灣公道伯 12/14 12:15
推 yehon860708 : 發病日常 12/14 12:17
推 silverair : 法官是劉柏駿嗎?怎麼突然爆氣 12/14 12:18
噓 sweetantt : 法盲 12/14 12:20
推 NyDea : 太神啦 邏輯都出來了 12/14 12:20
推 roy31317 : 警察也是很可憐 維持秩序還要被豬隊友背刺 12/14 12:21
推 jack368451 : 清流 12/14 12:21
→ roy31317 : 在台灣真的不要當基層員警 遇到刁民沒事就被告 12/14 12:22
→ roy31317 : 法官還會幫刁民說話 有夠卑微的職業 幫警察QQ 12/14 12:23
→ b2202761 : 這次事件法官給的說明明明就沒有錯,如果覺得不好幹 12/14 12:23
→ b2202761 : 嘛不支持修法? 12/14 12:23
推 driver5566 : 清流 12/14 12:23
噓 sbflight : 哈哈 可憐法盲 先去讀刑事訴訟法吧 12/14 12:24
→ b2202761 : 要反駁法官也要根據法官講的內容去反 12/14 12:24
推 i689tw : 哥哥復出結果弟弟崩潰你 12/14 12:24
→ i689tw : 了 12/14 12:24
推 GY426 : 法官的話跟屎一樣 12/14 12:26
推 s8900117 : 還航航鍵盤 12/14 12:27
→ b2202761 : 你講的話像佛祖說的話 12/14 12:27
推 roc168168888: 癢 12/14 12:30
推 brycejack : LIU博俊出來講啊 12/14 12:30
推 willy0411 : 公道伯 12/14 12:31
推 rick6304 : 台灣這麼多法盲還敢推陪審團 12/14 12:35
噓 ppo7741 : 法盲又在發病 12/14 12:38
→ haha98 : 法盲多讀書吧 至少要讀到東吳 真理這種名校才有資格 12/14 12:39
噓 shotgun31239: 每次看到航航又在扮邏輯大師 就很想笑 12/14 12:39
→ haha98 : 評論法律 雖然連書記官都考不上 但是能考得上這些名 12/14 12:40
推 silverair :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劉柏駿對他傷害多大 12/14 12:40
→ haha98 : 校 就已經可以稱的上是法律人了 12/14 12:40
噓 amsmsk : 別再聽航航講法律啦前幾天跳針拍照檢舉邏輯真的爛 12/14 12:42
噓 johnny83225 : 廢到笑 12/14 12:44
噓 hahaha0204 : 又在跳針 12/14 12:45
→ SHORTRED : 從推文就知道依法行政觀念還沒普及 12/14 12:45
推 jrshiun : 有酒駕前科,在路上被查到就要被酒測, 也太其爬了吧 12/14 12:47
→ roy31317 : 事實上就是有酒駕啊 而且中間故意不停衝回家就沒事 12/14 12:48
推 aa58231 : 酒駕就是垃圾 根本隨機殺人 比三寶還可怕 12/14 12:50
噓 ed123123 : 9.2又崩潰了 12/14 12:50
推 jezz9740 : 法律系只會說你法盲啦 12/14 12:50
噓 powderzhon : 本來就法盲 12/14 12:51
→ roy31317 : 事後酒測就有酒駕 結果沒事還一堆人護航 難怪台灣酒 12/14 12:51
→ roy31317 : 駕根本沒在怕 有一堆法律人幫說話 12/14 12:51
推 computer3314: 耖你的消伯菌 12/14 12:52
推 freeharmonic: 低能法盲 12/14 12:52
噓 greyyouth : 奇怪怎麼有人把有罪推定當真理啊 "事後酒測" 12/14 12:53
→ greyyouth : 阿不就是我懷疑你一定有喝 所以我一定要抓到你嗎 12/14 12:53
推 william12tw : 7777777777 12/14 12:53
→ greyyouth : 照你邏輯 我懷疑你有殺人 我就每天跟著你 12/14 12:54
→ greyyouth : 是不是這種概念阿 12/14 12:55
→ roy31317 : 啊他不停車接受酒測 不然要通靈檢測嗎 還是要等他出 12/14 12:55
推 thankx : 邏輯沒錯 12/14 12:56
→ greyyouth : 請問有設臨檢站嗎 我看你有前科 我就可以測你喔? 12/14 12:56
→ greyyouth : 那幹嘛還設臨檢站 警察自己找自己麻煩嗎 12/14 12:57
噓 msn12345679 : 測速照像也是差不多道理怎麼有人違規被拍兩張哀哀叫 12/14 12:57
推 FoSinGongSi : 所以照樓上邏輯 警察也不用巡邏了啊 反正也不能懷 12/14 12:58
推 ms0487468 : 發病 12/14 12:58
推 roy31317 : 那就不用巡邏警察了啊 整天坐在局裡等人酒駕肇事了 12/14 12:58
→ roy31317 : 再來處理就好了 社會一片祥和 12/14 12:59
噓 greyyouth : 樓上是不是看不懂我在針對roy的邏輯講話阿 12/14 13:00
→ roy31317 : 不用巡邏勤務了警察也輕鬆很多 其實蠻棒的不然哪天 12/14 13:00
→ greyyouth : 況且 巡邏歸巡邏 酒駕臨檢就是酒駕臨檢 根本兩件事 12/14 13:00
→ roy31317 : 立委被臨檢又要鬧上新聞12/14 13:00
→ greyyouth : 你硬要舉個警察不用巡邏真的超怪 什麼邏輯12/14 13:01
→ greyyouth : 你是在支持警察怠職偷懶嗎?12/14 13:01
推 Rougun : 邏輯大師12/14 13:02
推 dirk30000 : 我癢又發作惹12/14 13:02
推 speed678 : 警執法就擺在那邊 要不整個廢掉 天下太平啊12/14 13:03
噓 pzboy : 臨檢可以預防酒駕哦 笑死12/14 13:03
推 c871111116 : Ptt上一堆邏輯大師 po上來討罵的ㄇ?12/14 13:03
推 tw29586635 : 為什麼看文字 腦中自己有出聲音是正常的嗎?12/14 13:05
正常
推 roy31317 : 酒駕沒經過臨檢站都不算酒駕 合理12/14 13:06
噓 j1317qra23 : 法盲12/14 13:08
噓 sbflight : roy邏輯大師 笑死12/14 13:09
→ greyyouth : roy你又回到邏輯盲點囉 你用有罪推定來判斷他酒駕 12/14 13:09
→ greyyouth : 而不是經過"合法"途徑確認他酒駕12/14 13:09
推 alex643125 : 發作12/14 13:10
噓 KGarnett05 : 自己也被拍超速就哀哀叫12/14 13:10
→ tim32142000 : 法官黑12/14 13:14
噓 gt12345 : 上次違停也亂發病12/14 13:14
推 kyle87222 : 我覺得統神有些想法是對的 可是他表達出來就很像在 12/14 13:19
推 ggloser : 惟一清流12/14 13:19
→ kyle87222 : 無理取鬧12/14 13:19
噓 cppleger : 講到一半偷換概念12/14 13:25
※ 編輯: yusheng0423 (1.168.222.253), 12/14/2017 13:27:56
→ greyyouth : 原PO你的文章內容好像跑掉了 再修一下吧 12/14 13:28
推 Doblue : 又發病啦 12/14 13:29
噓 chlechin : 法盲 12/14 13:30
推 www8787 : 支持無線電視台請癢哥當新聞主播 如此迷人der聲音 12/14 13:32
→ EGOiST40 : 7777777777 12/14 13:34
推 yannick80116: 之前超速被拍 說路那麼大條 12/14 13:36
→ powderzhon : 別人被臨檢就說警察沒用 自己被拍就靠北警察 12/14 13:38
噓 a33132133 : 小丑 12/14 13:39
→ asd2260123 : 發病 12/14 13:39
→ greyyouth : 我看臉書下面一堆粉絲拍手叫好...真慘 講話不用負責 12/14 13:40
→ greyyouth : 的 粉絲真的被洗腦洗得很徹底耶 12/14 13:41
噓 shadow50427 : 說個笑話 統神談法律 12/14 13:46
噓 jimluvssally: 法盲豬 過氣沒梗實力差 12/14 13:47
噓 s88412112000: 又在發病 12/14 13:50
噓 a603085 : 統粉 幫低調 12/14 13:51
噓 mapledog : 廢文 這文字連看下去都很吃力 12/14 13:52
噓 a603085 : 003不管一下嗎 12/14 13:53
噓 Somehow5566 : 這種程度就不用出來丟臉惹 12/14 13:58
噓 cul287 : 這邏輯不行啦 叫重力來好嗎 12/14 13:59
推 xvited945 : 法律系誰不出什麼道理只會嗆法盲,沒救了 12/14 14:03
推 winco0730 : 舒服 12/14 14:04
推 shine32025 : G 12/14 14:06
推 windisbig : 說的又沒錯 不過大方向還是要透過立法 12/14 14:07
→ PATRICK031 : Liu博俊 12/14 14:09
噓 dannpptt : 嘉航好了啦 上次超速被罰才在那邊哭邀= = 12/14 14:11
推 abc801224 : 有聲音 12/14 14:15
→ gogojazz : 前因後果都沒有講明,統粉好了啦 12/14 14:20
推 Tchachavsky : 法官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12/14 14:20
→ zero50147 : 到底在打三小 12/14 14:22
→ gh34163 : 這次真的低能zzz 12/14 14:22
推 Beanoodle : 台灣法官本來就是法匠跟低X兒在當的 12/14 14:23
噓 loki88888 : 邏輯都寫在新聞裡了有什麼好說的,新聞都看不懂跟你 12/14 14:23
→ loki88888 : 講理論你就聽得懂? 12/14 14:24
推 jason60314 : 哀~難怪法律人都被說在象牙塔裡 不吃人間煙火== 12/14 14:24
推 GravityRush : 好了啦航航 12/14 14:25
噓 lakeisland : 邏輯0分還我國動 12/14 14:31
推 Xersei5566 : 有理 12/14 14:43
推 ja1295 : 叫國動開台啦12/14 14:44
推 MasCat : 樓下菜雞快問有沒有LOL點12/14 14:52
推 a010204 : 看到整排社畜12/14 14:53
→ b2202761 : 兩個問題就能解決了,警察應不應該合法行駛職權?非12/14 15:22
→ b2202761 : 法管道取得的證據就算是真的,是否也能應用在司法上12/14 15:22
→ b2202761 : ?12/14 15:22
噓 can0802 : ...12/14 15:29
推 killua92 : 統黑都是法律系畢業的 棒棒!12/14 15:32
噓 EEEEEEEnd14 : lol點?12/14 15:34
推 fnb10803 : 閉嘴 叫你哥哥出來講12/14 15:35
推 lovew811159 : 等你修法阿 叫那麼多有屁用喔12/14 15:37
→ tommy123310 : 還有人在找lol點= =12/14 15:43
→ tommy123310 : 阿阿阿阿阿我豆頁好痛喔12/14 15:43
推 ryohgi : 法匠法匠的叫,法官沒點腦袋還考不上咧XD12/14 15:44
推 a951l753vin : 航航講得真的是警員心聲阿 一堆天龍國民不知道外面12/14 15:45
→ a951l753vin : 環境有多兇惡12/14 15:45
→ a951l753vin : 法官天生腦袋認為人人溫良恭儉讓 實際上怎麼可能12/14 15:47
→ b2202761 : 法律上是人人都不分好人壞人12/14 15:54
→ b2202761 : 這次事件法官就只是把法條唸一下,根本毫無主觀意12/14 15:55
→ b2202761 : 見。有問題是法條不是法官,要改的話要找立委不是法 12/14 15:55
→ b2202761 : 官12/14 15:56
→ john701966 : 樓上一定是統黑12/14 15:57
偷排版一下 每次回來看這排版頭就好痛
※ 編輯: yusheng0423 (1.168.222.253), 12/14/2017 16:28:22
推 a8785007 : 原來LOL板一堆法律系的,快滾去讀書好嗎? 12/14 16:25
→ b2202761 : 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身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人 12/14 16:29
→ b2202761 : 民,本來多多少少就要懂一些法律概念,出社會後更是 12/14 16:29
→ b2202761 : 只有益處,我可不是中共人 12/14 16:29
推 hkr91511208 : 我愛你 12/14 16:30
噓 a2424424 : 統神這篇真的是邏輯零分 12/14 16:42
噓 andy7860385 : 警察沒有依法執行公務?私闖民宅? 讓我們繼續檢討 12/14 16:55
→ andy7860385 : 法官 呵 12/14 16:55
推 dkfs789 : 開戰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啊 12/14 17:03
噓 sbflight : 這二分法笑死我 統黑=法律系 統粉=法盲 統粉真的op 12/14 17:36
推 xvited945 : 也是啦,統黑那種反駁能力說唸法律實在太高估 12/14 17:37
→ xvited945 : 只會法盲法盲叫,找點會的來好嗎 12/14 17:38
→ b2202761 : 那就不需要語言,反正法律有一個好處他可以修改 12/14 17:43
→ b2202761 : 但是麻煩先走出家門或打電話給投票的立委 12/14 17:43
噓 pigfist1113 : 耶 12/14 17:45
噓 sbflight : 被叫法盲就要哭了嗎XD 刑訴是誰教的啊 憲哥嗎 還是 12/14 17:47
推 s047787811 : 一堆人噓法盲 難怪台灣法律完全不會讓人害怕 ㄏㄏ 12/14 17:49
→ b2202761 : 我比較期待陪審制度的來臨 台灣人最喜歡了 12/14 17:50
推 l5108l5108 : 好癢 12/14 17:52
噓 g1234512 : 真的是法盲 一下說還講什麼違規停車又不會造成什麼 12/14 17:59
→ g1234512 : 意外 造他邏輯那酒駕安全開到家還要罰? 12/14 17:59
噓 g1234512 : 丟臉死了 乖乖在家打lol嘴丁特就好了 講一堆沒邏輯 12/14 18:01
→ b2202761 : 我記得前幾周才有一個違規停車造成有人死亡的新聞 12/14 18:03
→ gogojazz : 善意提醒,小心釣魚 12/14 18:32
噓 a032100 : 廢物統 乖乖打LOL 沒你的是沾什麼邊? 12/14 18:34
推 killua92 : 法匠直接罵人廢物 法學素養真的高 12/14 18:42
→ b2202761 : 罵人已經跟法學素養無關了 12/14 18:44
推 killua92 : 法學素養不就酸人0邏輯 跟 法盲就好了嗎? 12/14 18:45
推 killua92 : 阿也沒講出甚麼邏輯出來 只會叫人你覺得不滿去修改 12/14 18:49
→ killua92 : 不然就說 我們是法治國家 法治國家!! 12/14 18:50
→ b2202761 : 邏輯有阿,上面我問的兩個問題答案就是邏輯 12/14 18:52
→ b2202761 : 你可以回答看看 12/14 18:52
→ b2202761 : 看不懂我可以更白話一點 12/14 18:54
→ b2202761 : 警察應不應該要依法行政?非法取的證據是否具有效力? 12/14 18:54
推 killua92 : 所以警察在這個案件該怎麼盤查有問題車輛? 12/14 18:55
→ killua92 : 用電腦紀錄掃描出有酒駕記錄了 上前盤查價始拒絕 12/14 18:55
→ killua92 : 駕駛拒絕,直接開回家 到這裡之前 該怎麼伴? 12/14 18:56
→ killua92 : 警察沒有搜索票擅闖屋內沒問題 那駕駛拒絕盤查呢? 12/14 18:56
→ b2202761 : 這邊法官都有做出解釋 12/14 18:57
→ b2202761 : 我貼不出網址 你可以google [535號解釋] 12/14 19:00
→ b2202761 : 警察給出的理由:該車行駛在前方+有酒駕前科 12/14 19:01
→ killua92 : 就是偶然調查車輛 發現有酒駕前科 才有盤查的想法 12/14 19:01
→ b2202761 : 但就是這個有酒駕前科並不能在合理的盤查理由裡面 12/14 19:01
→ b2202761 : 警察方完全是[臨時起意],臨時起意當然不能盤查 12/14 19:02
→ b2202761 : 「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 12/14 19:03
→ b2202761 : 能盤查的只有我上面訴說這個都有再535號解釋 12/14 19:03
→ b2202761 : 簡單說就算你酒駕或者有酒駕前科但是車子穩穩無犯規 12/14 19:04
→ b2202761 : 行駛,警察真的不能盤查 12/14 19:04
→ b2202761 : 當然你要說這是漏洞也行,如果是漏洞當然要修 12/14 19:05
噓 farksyou : 發病不看內文 12/14 19:05
→ b2202761 : 你自己用的詞與[偶然],盤查規則中可是不能偶然的 12/14 19:06
→ killua92 : 這樣解釋還是覺得這是處於灰色地帶 12/14 19:06
→ killua92 : 偶然發現有販毒前科的車輛 臨時盤查也可以拒絕? 12/14 19:06
→ b2202761 : 你的舉例就錯誤了 12/14 19:07
→ b2202761 : 看錯了,答案是可以 12/14 19:08
→ b2202761 : 前科≠當做合法盤查的理由 12/14 19:10
→ killua92 : 那之前有個甲甲帶毒品吸食器被警察臨時盤查 12/14 19:10
→ killua92 : 也確實搜查到毒品 請問這算違法搜查嗎? 12/14 19:10
→ killua92 : 吸食器也可以抽其他菸草阿 不一定是大麻 12/14 19:12
→ b2202761 : 不算,因為吸食器跟毒品氣味可以當作合法盤查的理由 12/14 19:12
→ b2202761 : 你看看這兩個舉例,你知道你的舉例多了什麼嗎? 12/14 19:13
→ b2202761 : 多了[毒品吸食器],而原本酒駕的理由只有[前科] 12/14 19:14
推 gt12345 : 重點在是否依據客觀事實來進行盤查 12/14 19:14
→ b2202761 : 法律也可以說是再玩文字遊戲,改一個字就差很多 12/14 19:14
→ b2202761 : 今天警察如果用車輛行駛怪異,駕駛人滿臉通紅 12/14 19:15
→ b2202761 : 那就是合理盤查的理由,但是新聞中的警察是用 12/14 19:15
→ b2202761 : [有酒駕前科],恩~~~~~~~~~~~~~~~~~ 12/14 19:15
→ b2202761 : 文中所說,如果警察再車外就看到刀槍毒品,就可以直 12/14 19:18
→ b2202761 : 接盤查了 12/14 19:18
→ b2202761 : 535號整個就是再解釋[盤查理由],你懂了嗎? 12/14 19:19
推 ayno : 文中還有提到行為鬼祟 不知道他是幹了什麼 12/14 19:20
推 FoSinGongSi : 樓下噓法盲 12/14 19:39
噓 g8429310 : 笑了 12/14 20:26
噓 philmaru : 連防患未然都不懂的肥宅就別出來秀下限了 好? 12/14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