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rigueZ810 (裝小維)
看板LoL
標題Re: [外絮] 陳添志 fb
時間Wed Dec 27 17:14:57 2017
※ 引述《fkc (Mr. 男子漢)》之銘言:
: 我不討論代打仔的事情,我不喜歡討論髒東西。
: 底下推文的東西我要說一下
: : 出書要啥授權 不要白目直接用美工圖之類素材就好了 12/27 12:23
: : 出書要授權那在網路發教學文=侵權嗎XD 12/27 12:23
: 網路發文跟出書是兩件事情
先從出書 (販售/教學/應用於課堂/使用於其他商業營利行為) 這點來講
: 基本上,只要用到任何官方的圖/文且有營利事實,已經開始踏到侵權的範圍內了。
: 這點不用懷疑,差別在於要不要找你麻煩而已。
文長恕刪
換言之,AHQ請NAZ來開補習班1小時600有營利事實也需要G社甚至是Riot授權吧!
就像補習班教學某軟體也都要買教學版以免侵權
所以G社或著R社有授權AHQ這樣幹嗎?
沒有=AHQ&NAZ侵權
有=G社或R社支持代打仔出來開班授課?
這先例一開,那要不要乾脆開放代打仔打職業算了
都能當老師了還不能打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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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202761 : 反了,支持開補習班≠可以管到別人想請誰當員工 12/27 18:45
→ b2202761 : 授權也是給公司,然後公司在給其下員工發揮 12/27 18:45
→ b2202761 : 所以明目上如果是用補習班,頂多就只是G跟R都支持 12/27 18:46
→ b2202761 : 電競補習班的做法不代表他們就是支持代打 12/27 18:46
→ b2202761 : 當然如果可以蒐證蒐到該補習班明目只是晃子 12/27 18:46
→ b2202761 : 有搜到任何非官方授權同意之事項就另當別論了 12/27 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