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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玩家不算人」辱廢物大逆轉改判無罪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線上遊戲中辱罵匿名玩家「廢物」、「垃圾」是否構成犯罪? 法院出現不同認定,一審法官認為網路匿名的名譽權應受法律保護,判決打出該辱罵字眼 的遊戲玩家有罪;二審認為公然侮辱罪的對象應該是「人」,虛擬遊戲中的角色或暱稱非 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改判無罪。同一事實、同一個法院出現不同判決結果,引發熱議 。 徐姓男子在線上遊戲暱稱「YOLO#41267」,與暱稱為「JOBA」的蕭姓男子起爭執,去年7 月在該遊戲對話視窗中,先後辱罵「JOBA」是廢物及垃圾,蕭男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 起訴徐男。 屏東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以匿名或假名在專屬網路平台與其他成員互動,與真實社會並 無差異,匿名本身具有表彰特定人身分效果,自應受法律有關名譽權的保護,公然侮辱罪 行成立,判徐男有罪。 一、二審見解相反 仍可上訴 徐男提起上訴,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JOBA」是暱稱,並非具有人格主體的自然人,其 他玩家僅知「YOLO#41267」侮辱「JOBA」,並不知「JOBA」就是蕭男,蕭男的人格或名譽 既未受到侵害,諭知徐男無罪。 律師劉思龍則認為,「YOLO#41267」與「JOBA」背後都是「人」在操作,有IP可查到行為 人,徐男在網路遊戲中辱罵蕭男,線上還有其他玩家可共聞共見,非單純的網路遊戲糾紛 ,實有觸法之虞,上訴翻盤空間不小。 -- 劉ㄅ駿 把鍵盤還統神R 看看你當初說的 「ID已與人格權連結」 怎麼現在法官判的不太一樣R 不過PO這篇 大概過幾天我就被水桶了 各位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54.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32925855.A.8FF.html
rockieloser : 一個帳號一個人格 07/30 12:45
rockieloser : 卡痛 蛤蟆油炎彈 07/30 12:45
amam1111 : 我也會啊拉先萬 07/30 12:46
su4vu6 : 還可上訴阿 翻盤空間不小 沒看到喔 07/30 12:47
henrylee041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iVBViRCLQ 07/30 12:48
std92050 : 統神有說阿 最大的問題是帳號人格這種東西 根本沒 07/30 12:49
std92050 : 共識 07/30 12:49
GY426 : 我創一千個帳號就有一千個人格阿 07/30 12:51
peterboon : 鍵盤該還了吧,劉伯竣! 07/30 12:52
kumafez : 概念式連接= = 概念式連接= = 概念式連接= = 07/30 12:52
lily5566 : 因為現今關於網路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善 07/30 12:53
tomji3g4go6 : 鍵盤還來 07/30 12:53
ALOVET : JOBA是菜市場名阿 你又知道我指的是哪一個JOBA了? 07/30 12:54
SeTeVen : 法匠站出來 07/30 12:56
gofee : 卡痛 蝦膜油煙彈 07/30 12:57
abc5588646 : 本來就是啊,是我這個id罵另一ㄧ個id 07/30 12:57
Cupman : ID取自己名字或身分證字號,看誰還敢嘴我 07/30 12:58
abc5588646 : 網路實名化不是說沒用嗎 07/30 12:59
kkkaq123 : 就罵的是操作者還是角色阿 角色裝備爛的跟廢物 就沒 07/30 12:59
kkkaq123 : 有人格的問題 罵操作者當然適用 我覺得這個可能是舉 07/30 12:59
kkkaq123 : 證不足 當然無罪 07/30 13:00
billgreenoil: 拉先萬 07/30 13:01
y12544 : 鍵盤到底還不還我R檢察官 07/30 13:02
hoige : 鍵盤滑鼠到底要不要還我啊 檢察官 07/30 13:02
skycloudtw : 你懂我意思嗎?你懂我意思嗎? 07/30 13:04
Andy7577272 : yolo XDDD 07/30 13:06
killua92 : 網路實名制不會減少80現象  07/30 13:06
killua92 : 大家只是會換成比較不會吃官司的方式噴而已 07/30 13:06
GivemeApen : 這又不是LOL 應該是OW的對罵 07/30 13:09
kyle87222 : 發病 07/30 13:13
Shichimiya : 概念式連結== 07/30 13:14
henrylee0410: 統神不要看這邊 到時候又發病 07/30 13:15
zxcv820421 : 拉先萬 07/30 13:17
Tchachavsky : 你懂我意思嗎 07/30 13:19
yu7777 : 你鍵盤到底還不還我 檢察官 07/30 13:19
blazewings : 因為這是新的概念,所以不同法官會有不同的看法 07/30 13:19
Tchachavsky : 遊戲內我ID取金城武 誰敢罵我 我一定吉 07/30 13:19
Tchachavsky : 判決像月亮 初一十五不一樣 07/30 13:20
blazewings : 本來在判決中不同審意見不同的情況就很常見了 07/30 13:20
Tchachavsky : 自創 #實質影響說#概念式連結 07/30 13:20
Tchachavsky : #大水庫理論 引經據典#宋公使錢 07/30 13:21
Tchachavsky : 沒有一個法官會認為你沒罪…,你對法律知識不足 07/30 13:25
QoGIVoQ : YOLO打球 07/30 13:27
iamfenixsc : 統神又要發病了 07/30 13:37
tactics2100 : 法院認證 不是人 廢物? 07/30 13:40
c871111116 : 昨天沒發病 幹= = 07/30 13:47
yqooopy : 昨天還說 你們是不是 要釣我 XD 07/30 13:48
chita0258 : 推文好吵 可以小聲一點嗎 07/30 14:02
qaz1530wsx : 哩五炭及某哩五炭及某哩五炭及某哩五炭及某哩五炭 07/30 14:24
ms0487468 : 劉柏駿還我鍵盤 07/30 16:03
ali100 : 法宦:自由心證 裁量權 你下去吧 07/30 16:29
EGOiST40 : 劉bo駿還鍵盤 07/30 16:50
sean5236921 : 棒 鍵盤還來啊 幹 07/30 16:53
ice175848 : 引誘發病 07/30 19:27
tofuco : 好厲害 在ptt都可以看到法官啊 法律知識家 07/30 20:24
r4989872 : 拉先萬 07/31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