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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gotigo5566 (鐵劍5566)》之銘言: : 科科科 : 代打仔、小號仔玩不屬於自己的分段,導致別人上不去, : 等同擅自變更別人的電玩成就紀錄,這應該有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吧。 : 檢察官應該主動跟G社要玩家資料,一個個移送法辦才對吧? : 但是G社居然沒有杜絕這種行為,是在包庇罪犯嗎? : 台灣司法是不是該硬起來,抓這些小號仔及工作室玩家。 : 嘻嘻。 = = 妨礙電腦使用是指你使用其他手法阻止他使用電腦 用到英雄聯盟就是DDOS、盜帳號登入讓他玩遊戲斷線 物理性剪斷他家電線或是網路線之類的手法 代打仔只是違反召喚師公約 小號仔只是破壞低端玩家正常遊戲體驗 完全沒有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170.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54274645.A.54F.html
yorkyoung : https://i.imgur.com/4T6EOoL.gif 04/03 14:59
hakama99 : 可以阿 買代打 然後越想越不對勁 告對方使用你帳號 04/03 15:20
blazewings : 但如果因代打或到帳行為導致善意原玩家的帳號遭受封 04/03 16:04
blazewings : 鎖,應該還是有民法上的筍還賠償問題 04/03 16:05
blazewings : 損害* 04/03 16:05
frank110306 : 別跟鐵劍認真 04/03 16:45
bigwhite327 : 羊羊的圖好可愛<3 04/03 16:58
harry886901 : 就跟代考一樣道理啊 你去考證照作弊 04/03 19:44
harry886901 : 你有不犯法 04/03 19:44
forgr202 : 妨害電腦使用 這六個字都看不懂 這篇一定也看不懂 04/03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