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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電競王那篇真的是翻的有夠簡略...補一下 invenglobal 的新聞,順手補充一下 invenglobal 新聞:https://reurl.cc/drnA7y ※ 引述《z83420123 (z83420123)》之銘言: : https://www.ggesports.com/zh-TW/news/lol/global/Detail/11697 : 1. JDG與Kanavi選手之間是否觸及‘私下接觸隊員’? Kanavi 跟 GRF 的合約自 2019/02/16 起簽了三年,然後租借給JDG。 問題是,LPL 並沒有關於租借球員的相關規定,因此在 LPL Kanavi 被視為轉會加盟,簡 單來說,LCK 的紀錄是 Kanavi 仍屬於該聯賽,只是租借給了 LPL;但 LPL 由於沒有相關 規定,為了使 Kanavi 正常出賽,因此 JDG 與他簽署選手加盟協議,登錄在 JDG 下 ,而 LCK 與 LPL 都接受了這個結果。 此外,很重要一點是,JDG 主動告訴 Kanavi 關於進一步合約的內容,也因此 Kanavi 合 理的認為母隊 (GRF) 已經談好了轉會的相關事宜,加上 JDG 與 GRF 有過共識,因此不 論 JDG 或是 Kanavi 都不違反挖角條款。 : 2. GRF是否違反Riot關於最大租借人員的限制? : 依據Riot現在的規定,只有一名隊員能夠對外租借。對於Kanavi是租借,是在GRF另一名 : 租借選手Rather期滿之後進行的。因此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 但是,委員會考慮到這項規定之後可能會被利用,會在之後對於這條規定作出修改調整。 ...誰跟你租借期滿...Riot 規定一隻戰隊只能有一名隊員對外租借,但根據該條款,寫的 是:「登錄於戰隊名冊上的成員,只能有一位隊員能租借。」,然而當今年 S9 Griffin 提交名單時,不論 Rather 還是 Kanavi,都沒有被登錄上隊伍名單。因此當然不算違規, 但調查報告也指出這項規則的漏洞,之後會修改。(問題是,人家跟戰隊簽的約到 2021 年阿大佬~) : 3. 在2019年10月,GRF是否和JDG簽署關於Kanavi的轉會協議? : GRF和JDG確實對Kanavi轉會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協商,但最終雙方並未簽字。因此也沒有進 : 行轉會費用的支付。 時間軸是這樣的:Kanavi 與 JDG 確實在 10 月 5 日時於中國簽署過一份合約,但 JDG 卻沒有進行後續處理,隨後 Griffin 收回了該份合約並銷毀。此後,雖然雙方也有就這 件事情進行協商,並修改轉會條款,但由於主要的合約已經被毀,因此雙方都表示沒有這 回事(?),聲稱該合約無效。 : 4. 在JDG與Kanavi欲打成簽署合約的過程中,GRF的管理人員有無不正當介入? : 目前關於這一點的調查的資料不足,還不能下結論。但是相關委員會會繼續介入這件事情 : 的調查。但是需要借助具有搜查權機關的介入,並且通過當事者的陳述以及提交資料來判 : 斷是否存在威脅等不正當介入。 : 5. Kanavi,GRF,JDG三者在對於合約相關的一系列步驟中有無違反規定? : GRF在2019年五月簽訂了關於Kanavi的租借合約,在此期間,又試圖簽署實際合約時長超 : 過三年的合約,這違反了Riot相關規定,會對俱樂部作出相應的處罰。 : 另外,JDG方面在知道合約時長不能超過三年的規定之後,依然想要簽署長達五年的合約 : ,LCK營運委員會會提交相關材料給LPL營運委員會,要求其作出相應的後續處理措施。 實際上,GRF 與 Kanavi 所簽的合約並沒有超過三年,只是由於合約中並未限制隊員的租 賃期限,而如果把租賃期也算進去那麼該合約將會超過三年的限制,因此被判定違規。除 了 Kanavi,還要調查有沒有其他人也屬於這種情況,日後會做相關懲處,當然,JDG 試 圖簽下的五年約也是違規的。 : 6. 與未成年人簽訂合約時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 Kanavi選手出生於2000年11月,在韓國屬於未成年人,簽署合約時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字。 : 經過確定,Kanavi與GRF在2019年2月簽訂的合約以及2019年5月與JDG的租借合約中,都有 : 經過法定代理人的簽字同意。 : 在2019年10月的調查中發現了在中國存在Kanavi簽訂的被破損的協議和附屬協議,其未經 : 過法定代表人簽字,而是Kanavi直接簽署。但因為根據中國法律18歲即成年,因此相關操 : 作並無問題。 : 最後,相關調查還未完全結束。LCK營運委員會將會繼續調查該事,並且在相關規定上之 : 後也會作出相應的調整和完善。 ------------------------------------------------------------------------- 大概是這樣啦,沒有在名冊上這招真的高招(ㄟ),然後由於 LPL 與 LCK 的規則不一致, 所以關於那段時間 Kanavi 合約的真實情況也只能各說各話,但調查也還沒結束啦,就 看後續的結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79.1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72460575.A.883.html ※ 編輯: www846www (1.165.79.104 臺灣), 10/31/2019 02:39:11
expup : 這篇我就看到了原來租借選手也是戰隊獲利來源之一10/31 02:40
expup : 變相的人力仲介公司10/31 02:40
※ 編輯: www846www (1.165.79.104 臺灣), 10/31/2019 02:46:28
cececcc : kanavi有在2019春季第二輪GRF選手名單耶10/31 02:46
官方的說法是那時他與 JDG 達成租借合約的時候,他與 Rather 都沒有登錄在名單上=_= 因此都不適用「在名單上的選手只能有一名被租借」這條規則 ※ 編輯: www846www (1.165.79.104 臺灣), 10/31/2019 02:48:38
cececcc : Rather春季就去FW了 這倒是真的不會在2019GRF選手名10/31 02:49
cececcc : 單 10/31 02:49
www846www : 原文是寫Starting roster ,我想應該是指開季時所提 10/31 02:51
www846www : 交的整體名單,那時候 Rather跟Kanavi 都沒有被登錄 10/31 02:51
cececcc : 所以第二輪新增的人不算在名單內喔...10/31 02:52
算吧 可是就算這樣GRF還是沒有違反規則 因為Rather自始至終都不在名單內XDD 而官方要表達的應該是在與JDG達成那個合約的當下不論Kanavi 還是Rather 都不在名單上(但他們卻與GRF有合約..)
z83420123 : 感謝提供詳細翻譯10/31 02:53
※ 編輯: www846www (39.12.94.121 臺灣), 10/31/2019 02:56:07
cececcc : Rather2018會在名單內阿 10/31 02:58
www846www : 要看他們達成租借合約的時候吧 雖然官方的解釋我也 10/31 02:59
www846www : 覺得很怪... 10/31 02:59
cececcc : 而且和JDG簽約當下..那不是賽季之間嗎 那不就該看春 10/31 03:04
cececcc : 季第二輪名單嗎... 如果真的看“當下” 有種可以 10/31 03:04
cececcc : 先從名單內移除再租約就不會有問題的感覺... 10/31 03:04
cececcc : 是說要不是這次事件 還不會發現租借條款有問題XD 10/31 03:07
ohya3838 : 推 10/31 03:10
expup : jdg那個沒有弄成 感覺上就是有可能有一方沒有給錢 10/31 03:59
expup : 所以雙方才會說那份合約不算了 很正常拉 10/31 04:00
vincentMus : LOL發展到現在也才10年左右,規章不夠完備是一定的 10/31 07:46
vincentMus : ,只是我覺得還是朝保障選手權利為主比較好,關於租 10/31 07:46
vincentMus : 借選手本來就很奇怪,像棒球一樣以戰隊換約,但原戰 10/31 07:46
vincentMus : 隊可收取入札金制度好像會比較合理。 10/31 07:46
chuegou : 怎麼會拿入札轉會這種來比? 10/31 10:15
chuegou : 要比的是足球借將制度 10/31 10:15
minikai : 租借在足球領域很正常啊,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解 10/31 11:29
minikai : 約,租借到其他隊可以減少母隊成本,也可以有上場 10/31 11:29
minikai : 的機會。 10/31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