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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提到了檢察官問了原告一題:「這上面的對話中看得到你的照片嗎?」 這是妨害名譽幾乎不起訴的要件之一 因與現實無法產生連結 無法證明妨害名譽 但是阿 假如好死不死同隊有一人跟他雙排 且現實實屬認識的關係 他如果主張有人認識他這點 針對他遊戲中的行為 無意批判他現實人格這說詞是不是無法開脫了 保險起見 打牌位還是一進場就/mute all最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3.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73368943.A.78C.html
Fantasyweed : 羅老師是對的 11/10 15:02
JC83 : 這遊戲本來就不用打字 榮譽獎勵爽爽拿 11/10 15:10
doom3 : 每個都個案檢察官也不一樣 何必嘴賤賭一把== 11/10 15:10
JC83 : 跑流程只是在浪費自己時間 11/10 15:11
starfishkira: 第一步 進入遊戲 11/10 15:20
ryohgi : 樓上假粉484 11/10 15:23
DMWei : 打開符文頁 11/10 15:30
ellis5566 : 雙排你還是不認識他阿 ID又無法跟本人連結 11/10 15:30
otakuallen : 樓上原po的意思是例如兩個朋友雙排 11/10 15:32
otakuallen : 你嘴其中一個 11/10 15:32
otakuallen : 那這樣就很難說無法與現實生活相連了 11/10 15:33
lcomicer : 或者你嘴的人正在開實況,他家人朋友都在看 11/10 15:33
otakuallen : 因為那個朋友他認識被嘴的人 11/10 15:33
lcomicer : 不巧他實況還錄影下來了,這樣如何? 11/10 15:34
lcomicer : 跟討論遊戲一樣耶,都挑自己絕對有利的狀況在設想 11/10 15:35
ellis5566 : 不是阿 當下是罵ID,你沒辦法舉證罵人的人可以把ID 11/10 15:35
ellis5566 : 根本人連結 11/10 15:35
ellis5566 : 就像我現在罵 OTA大 你沒辦法證明我知道你是男是女 11/10 15:36
ellis5566 : 是南部人還是天龍人 11/10 15:37
otakuallen : 如果那個ID確定是本人玩的 那就連結啦 11/10 15:37
otakuallen : 你錯了 你知不知道我是誰不是重點 11/10 15:38
otakuallen : 你先搞清楚妨害名譽的保護法益 11/10 15:39
otakuallen : 刑法要讀熟 11/10 15:39
lcomicer : 能讓其他看到辱罵內容的人產生連結才是重點 11/10 15:39
otakuallen : 你侵害我的名譽 跟你知不知道我誰 兩回事 11/10 15:39
otakuallen : 頭腦要清楚 好嗎 11/10 15:40
lcomicer : 開嘴的人不認識被罵對象不能當作脫罪的理由 11/10 15:40
otakuallen : 我踢路人一腳就不算踢 因為我不認識? 11/10 15:40
ellis5566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83400 11/10 15:42
shintrain : 妨害名譽好幾條 請問你告哪一條 11/10 15:43
otakuallen : ellis 你的文章重點是那兩個人現實中不認識 11/10 15:44
shintrain : 你踢路人一腳你知道對方是誰啊 11/10 15:44
shintrain : 我罵一個角色 你知道那個ID人是誰? 11/10 15:45
otakuallen : 這篇文章的舉例是假設兩個已經認識的朋友雙排 11/10 15:45
otakuallen : 你嘴其中一個 11/10 15:45
lcomicer : 他也無法確定是否是針對「某人」開罵 11/10 15:45
otakuallen : 例如我昨天還跟他吃飯 我們很熟 11/10 15:45
otakuallen : 隔天就看到他在遊戲被嘴 11/10 15:45
shintrain : 今天路上有個瘋子走路亂罵 你能告她說他罵你? 11/10 15:45
otakuallen : 這樣就可以跟現實連結了 11/10 15:45
lcomicer : 他直指ID同場又有認識ID持有者,可以看結果是否相同 11/10 15:46
shintrain : 連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在罵誰了 原來可以自己拖椅子坐? 11/10 15:46
lcomicer : 所以那個不起訴,歡迎各位直指對方ID挑戰司法 11/10 15:46
UzInSec : 貼新聞沒用 每個人對法條解釋不同 11/10 15:47
wrb : 其實不就是有低能司法單位受理這種垃圾案件 才會越 11/10 15:48
shintrain : 再問一個問題 今天我說阿姆姆玩得像廢物 11/10 15:48
UzInSec : 同個案子 不同法官 都可能一審重判 二審翻案 11/10 15:48
shintrain : 與 阿姆姆被改得像廢物 11/10 15:48
shintrain : 哪個能告 哪個不能告 11/10 15:48
wrb : 來越多人開告賺點錢 浪費司法資源其實那堆讀法律的 11/10 15:49
wrb : 也是推了一把 為告而告 做不了大事的邊緣人 11/10 15:49
shintrain : 正常來看 前者是辱罵 後者不是 但總體都是說 11/10 15:49
shintrain : 阿姆姆是個廢物 那玩阿姆姆的人可以告? 11/10 15:50
lcomicer : 您為何不問問神奇海螺呢 11/10 15:50
shintrain : 也不要說告啦 要告大家都能告 罪狀成不成立 11/10 15:50
shintrain : 我想問問法學博士 應該比神奇海螺還穩 11/10 15:51
lcomicer : 您說得對 11/10 15:53
otakuallen : 我回文了 可以看一下 11/10 15:59
vviiccttoorr: 嘴法官保證關到漏尿 懂 11/10 16:04
qoo4628802 : ...那也不構成喔 妨害是要4人以上 雙排也就多一個 11/10 16:07
shintrain : 所以對方四排我一個 我罵人 他提告就會成案囉? 11/10 16:12
sdflskj : 不是已經有劉大法官證明概念4連結了嗎? 11/10 16:52
gvkuk : 只要回嗆有種你就指名道姓罵,屁孩通常就安靜了XD 11/10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