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eterHenson : 第一點可以視為說 程序有瑕疵 但可以補正吧(? 11/22 23:08
→ goodhike : 肯讓他走就很不錯了 一堆職業運動直接讓你當冷凍小 11/22 23:09
→ goodhike : 醜 中職就一堆 11/22 23:10
→ lens82801 : 中職有一堆嗎?我還以為只有老胡 11/22 23:10
推 Ten6666 : 推 戰隊也要考慮外界觀感 特別是未來可能加盟的選手 11/22 23:10
推 zoneinc : 簡單來說 咖那兩年約 現在提前轉到NS本來就不用經 11/22 23:10
→ zoneinc : 過咖那的意願吧? 11/22 23:10
推 PeterHenson : 最後一段不好說啦 畢竟是Canna自己理虧 真的給他予 11/22 23:10
→ zoneinc : 咖那現在不是FA 11/22 23:10
→ PeterHenson : 取予求才有問題 11/22 23:11
→ mic73528 : 這案例到底是哪裡好心寒的????不就自己跟管理層鬧翻 11/22 23:12
噓 qaz80691 : 你韓國法律系?拿我國法律在BB韓國契約是甚麼天才 11/22 23:12
推 FncRookie001: 精闢 11/22 23:12
→ FncRookie001: 民法很多不會差太遠啦 11/22 23:13
推 irosehead : T1放人去DK我才要心寒 換成其他想競爭冠軍的任何隊 11/22 23:13
→ irosehead : 伍的粉絲遇到這事我想都一樣 11/22 23:13
→ goodhike : 大師兄也被冷凍一段時期阿 有的是約到了離隊被簽走 11/22 23:14
→ goodhike : 出怪聲的大部分都有冷凍一段時間吧 11/22 23:14
推 JusufNurkic : 可是不是有kanavi條款嗎 11/22 23:15
推 wade59420 : 要是照他意思讓他去DK 經手這案子人的絕對被解僱好 11/22 23:15
→ wade59420 : 嗎 然後你還會看到你家公司大樓旁卡車花圈又出動 11/22 23:15
推 Rekter : Kanavi 條約就明定薪水協議要跟選手本人取得共識了 11/22 23:15
→ Rekter : 怎麼會不用選手同意 11/22 23:15
→ FncRookie001: Kanavi條款看來是不會送到外賽區而已吧 11/22 23:16
推 Farid : 奧批奧也有一隊合約很強 R什麼的 11/22 23:16
→ FncRookie001: 也合理阿 想要到處換隊有種合約就不要簽長 11/22 23:16
→ owhfr69c : Kanavi條款 (僅限丟到外賽區,不適用於自家賽區 11/22 23:16
→ FncRookie001: 沒道理打爛了戰隊付錢 打好了吹密想哪去哪 11/22 23:16
推 ryanpiggy : kanavi條款是送到外賽區才要選手同意 同賽區不用 11/22 23:17
推 jacky23 : 搞不好經紀公司知道法律上站不住腳 才放風聲到社群 11/22 23:17
→ jacky23 : 啊 11/22 23:17
→ ryanpiggy : RNG那是另一種方式,用經紀約綁你 11/22 23:18
推 Rekter : 鬧到最難看 就Canna打死不簽大家薪水額度一起卡住啊 11/22 23:18
→ Rekter : 最後就是T1翻臉放Canna板凳啊 11/22 23:19
→ ooplus : 心寒的是你簽合約被賣還要出來哭哭… 11/22 23:19
推 sunsptt : LOL又沒有薪資帽要卡住甚麼? 11/22 23:19
→ Tornadola : 簽2年 合約還沒完,你想走還幫你找有加薪的東家 11/22 23:20
→ ooplus : 你都知道合約沒問題了就不用幫選手心寒了 11/22 23:20
→ Tornadola : 只是不給最強的對手,這樣還不夠好喔... 11/22 23:20
→ vinc4320 : 居然沒有人噓這篇白痴文章?你在心寒個屌啊 11/22 23:21
噓 ssddff123 : 心寒啥 T1這幾年選手來來去去 就你CANNA問題最多= = 11/22 23:22
→ vinc4320 : 不讓選手予取予求你就心寒是不? 11/22 23:22
推 xgMd1trtw : 23沒問題 但1舉例問題很大 拿具備公示外觀的不動 11/22 23:24
→ xgMd1trtw : 產借名登記 來對比這個案例 有點像拿小當家和烘焙 11/22 23:25
→ xgMd1trtw : 王做比較的感覺 「不動產登記」產生的公示外觀是 11/22 23:25
→ xgMd1trtw : 讓人民去地政時 很明確知道現在誰到底有所有權的 11/22 23:25
→ xgMd1trtw : 原則 用在這完全不恰當 ps被律所操成狗的新手律師 11/22 23:25
謝謝分享。
我會拿公示外觀與借名登記出來類比,是因為LPL有選手租借制度。假如LPL也有隊伍是實
質租借但隱名登記在其他隊伍下,也可能會有第三方隊伍想要交易選手,結果跑去跟租借
隊伍而非被租借隊伍交易的問題。我覺得這很類似借名登記下是否得對抗第三人的問題。
推 s252231 : 目前風向就Canna自己太貪心,假如為真,就不用太擔 11/22 23:26
→ s252231 : 心T1形象受挫,canna自己心寒自己的貪婪就好 11/22 23:26
→ xgMd1trtw : 然後撇開法律 我完全支持T1 憑什麼加薪還要資敵 11/22 23:26
→ xgMd1trtw : Canna大賽軟手不是一天兩天了 沒道理對他這麼好 11/22 23:26
→ xgMd1trtw : 要直接冰了 問題一堆 11/22 23:26
噓 vinc4320 : 自己戳完還想要領1.8*2=3.6倍的價格去剛打敗你的隊 11/22 23:29
→ vinc4320 : 伍投敵 你是打算騎在T1頭上拉屎? 11/22 23:29
噓 wang7752 : 心寒 笑死 11/22 23:33
→ haha98 : 拿台灣法律看韓國有啥意義 11/22 23:33
→ Cchild : 為什麼心寒? 11/22 23:33
好像大家對心寒這個詞很有意見,可能是我表達不精準。
我的看法比較單純:電競選手的黃金競技期真的沒幾年,能夠在黃金競技期遇到好隊伍又
打出好成績的又有多少選手?。這次Canna很不容易打出了一些成績(儘管可能仍然未達
T1粉如我的期待),有隊伍願意開高薪,但原隊伍刻意擋選手(儘管可能是為了T1下季的
自身戰績考量),總是會讓人感覺有些沮喪吧。
容我再強調一次,我覺得T1法律上完全站的住腳,我也不覺得T1站在下季戰績的考量上錯
了。但T1不是從選手最大利益出發是事實(當然T1也沒有義務這麼做)。打個比方的話,
假設T1接下來隨便找個理由(氣氛問題?),直接把Faker冰箱也不允許Faker轉隊,冰到
合約結束。儘管法律上完全站的住腳,但我依然會覺得很心寒。
※ 編輯: swswsw129 (218.35.182.110 臺灣), 11/22/2021 23:35:06
→ hsiehhsieh87: 如果真有那口頭協議康那想貪是正常的阿,但他就自 11/22 23:41
→ hsiehhsieh87: 己笨不簽合約 11/22 23:41
※ 編輯: swswsw129 (218.35.182.110 臺灣), 11/22/2021 23:48:08
推 luleen : 尊敬跟愛惜? T1已經是我看過做得不錯的了好嗎 11/22 23:47
→ luleen : 直接讓這個小丑滾去管飲水機不是比較快嗎 11/22 23:48
推 john0601 : 粉粉好兇喔,Canna做的事情有嚴重到冰一輩子嗎? 11/22 23:56
→ zerhbbo78 : 合約之鬼表示這根本佛心公司看看我怎麼綁選手好嗎 11/22 23:56
推 ooplus : 任何一個隊伍都沒必要為選手做最大利益考量 能做叫 11/23 00:20
→ ooplus : 做佛心 沒做叫做合理 11/23 00:20
推 ryanpiggy : T1把canna給DK不叫佛心了,那叫傷害己方隊伍 11/23 00:21
→ ooplus : 這發生在任何運動賽事裡都是合情合理的 在電競裏也 11/23 00:21
→ ooplus : 是 11/23 00:21
→ ryanpiggy : T1冰人可以寒心阿,但T1也有給轉會到NS的機會 11/23 00:21
→ ryanpiggy : 把自家上路轉給最大競爭對手不是佛心是傷害隊伍 11/23 00:22
→ ryanpiggy : 戰隊不是慈善機構欸,戰績考量不優先啥要優先 11/23 00:23
→ kevin78791 : 任何運動的職業隊伍只有一個目標就是變強拿冠軍 不 11/23 00:29
→ kevin78791 : 是照顧你單一選手的自身利益 那是作為勞方的選手自 11/23 00:30
→ kevin78791 : 己要靠表現去爭取的 作為非FA選手的處理T1開給康納 11/23 00:30
→ kevin78791 : 的路已經很好了 球隊必須為戰績負責 不把選手送到 11/23 00:30
→ kevin78791 : 主要競爭對手 T1今天不擋那是他作為一個隊伍經營者 11/23 00:30
→ kevin78791 : 真的佛心來 但他擋那也是職業運動司空見慣的事 不 11/23 00:30
→ kevin78791 : 應該也不需要接受你的道德綁架 11/23 00:30
推 akaing : 而且明明就是canna自己19號看到dk開價反悔出來鬧,t 11/23 00:39
→ akaing : 1這樣要怎樣跟ns人家做生意?都在走流程了 11/23 00:39
→ akaing : 還是推一下法理解釋的部分,謝謝原po 11/23 00:40
推 macocu : 翻譯canna你法盲嗎 11/23 00:52
噓 vinc4320 : 刻意擋什麼 不準你去NS了嗎? 11/23 00:57
→ xtimer : 對T1來說 年薪也加了 但CANNA不滿意是一說 11/23 00:57
→ vinc4320 : 啊還是你覺得直接背信NS比較好比較讓你不心寒 11/23 00:57
→ xtimer : 但是T1絕對不想看到放CANNA去DK補強自己最大對手阿 11/23 00:58
→ vinc4320 : Canna戳了五把後又馬上想投敵你就不心寒? 11/23 00:58
→ vinc4320 : 甚至你跟coo的口頭協議證據拿出來 都可以直接放人 11/23 00:59
→ vinc4320 : 你到底在心寒什麼 有夠瞎 11/23 00:59
→ vinc4320 : 你的看法實在單純到有點蠢 11/23 01:00
噓 e71099 : 年薪給了 你不滿意 要FA我也推動阿 但買家我選 11/23 01:01
→ e71099 : 不然幹嘛簽合約? 當公司都佛心喔 11/23 01:02
推 ryanpiggy : 簡單說,如果T1直接放canna給DK 那叫管理層不適任 11/23 01:45
→ ryanpiggy : T1因為canna要求轉隊冰他,你出來說心寒還有理由 11/23 01:46
→ ryanpiggy : 但T1也給他原隊加薪跟去NS的選項,沒對不起他 11/23 01:46
→ ryanpiggy : 事實就是DK一年多來都是T1的最大對手,未來也大概是 11/23 01:47
推 ooplus : 真正的簡單說叫做照合約t1有主導權 其他都是多的 11/23 02:27
噓 angierlee : 結論就是康納女友奶大又正就是該死 11/23 08:16
→ angierlee : T1送NS都算佛心了,是我就送JT 11/23 08:17
→ f12sd2e2aa : 笑死人 如果今天冰的是中路 還會一堆人幫t1說話嗎 11/23 11:01
推 jkduke : 給你協商權 不代表Canna有FA權 有最終決定權的是T1 11/23 11:18
→ jkduke : 有約在身 除非合約有明訂選手有交易否決權 11/23 11:19
→ jkduke : 那基本上 T1 想把你賣給誰就賣給誰 11/23 11:19
→ jkduke : 隊伍不是只有轉會費多寡的考量 還有資敵的考量 11/23 11:21
→ jkduke : 有約在身 就乖乖照約走 看看那個在台中看守所的那位 11/23 11:22
推 ooplus : 笑死人的是t1就沒錯不幫他講話要幫誰XD 11/23 11:47
推 sycophantic : 他女朋友又幹你屁事 會說這種話都是魯蛇 11/23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