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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要告贏本來就不容易。 就像很多人憎推文說的,這帳號要怎麼跟現實中的自然人做連結。 而且這個帳號當下說不定不是申辦的人在玩啊,說不定他弟,他朋友,他哥。 除非是罵那種實況主,大家都知道這帳號會連結到誰。 不然ㄧ般人誰知道你那個帳號代表誰。大家都不知道怎麼構成公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1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640229314.A.257.html
mod980 : 概念式連結 12/23 11:15
ig49999 : 你這講法套在ptt也是 但是ptt幾乎都告的成 12/23 11:18
但遊戲告贏的好像不多? ※ 編輯: abc5588646 (101.10.10.36 臺灣), 12/23/2021 11:18:50
drunk0102 : 這種問題完全不用爭 網路的事 法官說了算 一百個法 12/23 11:21
drunk0102 : 法官會給出一百種判決 12/23 11:21
Busufu : ptt如果罵的是發文的人就有指定對象的嫌疑啊 12/23 11:24
Busufu : 遊戲裡不指名狂幹相對比較難證明是在罵誰 12/23 11:25
Busufu : 所以你各位知道要怎麼屌嗆雷包了嗎? 12/23 11:25
peter0825 : 這時候就是自由心證的厲害之處了 12/23 11:39
bee5408 : 有可能又是另一個人格在玩遊戲 12/23 11:45
howdo1793 : 要是真的告的贏 司法資源會整天用在這上面 12/23 11:50
NTUKarbe : 公然跟帳號連結沒有關係…… 12/23 12:08
Worm9487 : 檢察官 鍵盤要還了沒 12/23 12:29
bestbaseball: 贏不贏 也要看告人的積不積極,之前被告,結果原告 12/23 12:31
bestbaseball: 連人都沒來,最後當然沒事 12/23 12:32
kkkaq123 : 你的意思是要知道暱稱背後的現實人格才能算犯法 這 12/23 12:38
kkkaq123 : 當然不可能 保護的是在公然下的人格以及社會評價 12/23 12:39
dase1352 : 概念式連結人格 12/23 12:40
fan0226 : 早該廢刑法好嗎,其他國家公然污辱大多是民法 12/23 12:41
tony09100920: 早就該除罪化的東西討論這麼多幹嘛 12/23 12:53
EGOiST40 : 概念是 12/23 13:07
iphone55566 : 但現在還沒除啊 12/23 17:08
qaz960749 : 在這邊喊除罪化的邏輯就跟哈們被抓喊應該合法一樣 12/24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