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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知道我是AHQ鐵粉 我來表達一些我的看法給板主們參考一下 其實很明顯的 AHQ女子戰隊 並不是 職業選手 也沒有準職業 非準職業的問題 所以我覺得這完全沒什麼好爭議的 只要是外絮就是不准PO 只要是閒聊無關LOL 也是不准PO 違者就是D1處理 我個人一樣的標準 想知道蝴蝶跟誰合好跟誰分手或跟誰結婚 請去開蝴蝶板 明明這麼簡單的事 搞到這麼複雜 讓某些板友不滿 板主們加油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70.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29696856.A.812.html
lcg0215 : 版主群都認定是選手了 .... 加油好嗎? 04/22 18:01
那根本是你們跟板主的溝通有誤會 選手 不等於 職業選手好嗎 如果板主認定是職業選手 那外絮就可以PO了 既然板主認為外絮不能PO 那就不是職業選手了 懂???? 至於魯呆板主說的另一句話 閒聊可 跟是不是選手一點關係也沒有 只要是跟LOL有關 都可以PO 無論選手或職業與否 ※ 編輯: a11131031 (220.135.170.116), 04/22/2015 18:04:27
c871111116 : 這問題之前也有吵過啊 但引用#1KqDn17Z(LOL) 04/22 18:05
c871111116 : 閒聊也是只能有 選手/戰隊/主播/賽評 這四種情形發 04/22 18:06
c871111116 : 同樣問題在前陣子沒有女子戰隊的時候已經吵過不少次 04/22 18:07
c871111116 : 結果現在看起來是對閒聊的標準又要改變了 04/22 18:07
所以我才打這篇給板主建議啊 把簡單的板規 愈修愈複雜 還弄得有點朝令夕改 變來變去 這樣只會讓板友不知道什麼文可以發可以不發 其實就照我這篇 簡單的區分 一目了然 不就好了?
lcg0215 : 外絮不能PO是因為"非關LOL"好嗎~~~ 04/22 18:09
以板主的意思來看 職業選手 從事非電競相關 也可以用外絮 不過板主會幫你改成閒聊 所以非關LOL 也可以用外絮 不然AHQ上次打完比賽 一堆選手在FB發感想文 感謝文 放假文 都不能用外絮PO? 想也知道不可能 只能說板主把板規自己改得太複雜... ※ 編輯: a11131031 (220.135.170.116), 04/22/2015 18:16:51
lcg0215 : 職業選手非關LOL不能使用外絮 04/22 18:12
lcg0215 : 實況主非關LOL不得閒聊 04/22 18:12
lcg0215 : 那蝴蝶感情文可以活著 不就是板主認定 04/22 18:13
lcg0215 : 蝴蝶是板規"閒聊"中的選手嗎? 04/22 18:14
lcg0215 : 看清楚現在的板規好嗎Q_Q? 04/22 18:14
c871111116 : 問題就是"閒聊"可以PO啥 跟現在板主的解釋完全矛盾 04/22 18:19
lcg0215 : 照著既存的板規 如果蝴蝶今天不具有"選手"身分 04/22 18:21
c871111116 : 照之前版主想法就是閒聊也只能在那四個分類裡面啊.. 04/22 18:21
lcg0215 : 那她的感情文就會跟癢文一樣 D1處理 04/22 18:21
c871111116 : 如果蝴蝶非職業選手 本來就是要跟癢一樣標準去判 04/22 18:22
songgood : 我想在多發效幾天 感情文也會d1了 04/22 18:23
c871111116 : 另外版主當初解釋非關LOL用閒聊的非關定義 04/22 18:24
c871111116 : 以當初的舉例跟情形來說就是TPA吃小籠包 04/22 18:24
c871111116 : AHQ賣年曆這種 不能用外絮要用閒聊 04/22 18:24
嗯 關於這點 我覺得就只是板主把板規弄得太複雜 就跟以前一樣 只要是職業 都用外絮即可 我把這點也加在我這次選板主的政見上吧 這點確實要改回來 不過今天蝴蝶的問題也不用爭議了 感情文通通都必須用D1處理 這點毫無疑慮 因為他不是職業選手 就這麼簡單
cks332288 : 蝴蝶是這次比賽的選手 但是職業?? 04/22 18:25
※ 編輯: a11131031 (220.135.170.116), 04/22/2015 18:29:52
c871111116 : 另外比賽的定義是啥 如果鐵人算的話 04/22 18:26
c871111116 : 那funckD那篇就會變得很精彩囉 04/22 18:26
c871111116 : funkD 04/22 18:26
lcg0215 : NeVerEnouGh : AHQ女子戰隊 板主們認為是選手 選手 04/22 18:27
統神/之前的NGU 是不是選手? 是 他/他們有戰隊 有打過比賽 統神/之前的NGU 是不是職業選手? 不是 他/他們是業餘 很難分清楚嗎... 我想這只是個溝通與理解上的誤會而已
drakon : 只打過一次比賽的"職業"選手 退役之後還是能發 04/22 18:27
drakon : 感情文 lol版棒棒 04/22 18:27
drakon : ^業餘 04/22 18:27
※ 編輯: a11131031 (220.135.170.116), 04/22/2015 18:32:34
lcg0215 : 你的見解跟板主以及板規完全不一樣R 04/22 18:34
c871111116 : 以這樣的見解來說 之前很多的統神D1就是不該判啊 04/22 18:35
lcg0215 : 打過比賽就是選手的話 那統神根本也適用閒聊了R 04/22 18:36
lcg0215 : 你這樣怎麼選第四個拉XD 你一直打其他三個的臉XDD 04/22 18:36
wingyat92 : 校際盃算不算選手 04/22 18:38
你們爭論的"選手"一詞 確實是現在板規沒寫清楚的地方 這點板主要負責 沒問題 我也建議板主 把"選手"兩個字 改成 "職業選手" 就不會有打XX盃是不是選手可不可以PO的問題了 (只要不是職業都不行) 至於以前統神文 並沒有問題啊 之前的板規就是要"職業選手"才能PO 統神不是職業 當然不能PO 如果板友覺得不公平 那板主確實應該要考慮是否不溯及既往 把"新板規"之後才被桶的統神文 通通解桶 畢竟這是板主自己的疏失 也要負責 一切必須公平 就這麼簡單 ※ 編輯: a11131031 (220.135.170.116), 04/22/2015 18:43:36
wingyat92 : 現在的三個就是變形蟲執法 04/22 18:38
wingyat92 : 雖然沒人在幹 當初E字頭的那個要判D1 結果PE改判D4 04/22 18:39
這點我同意 因為之前板規還規定[外絮]不能PO非關LOL時 我不斷寄信溝通給魯呆 說AHQ賣東西 BEBE的核心爭霸 和統神代言 都要D1 但魯呆就是不相信我 直到我改寄信給鴻章 請鴻章跟魯呆講清楚 最後才還我公道... 由此可見 三位板主對板規的見解與理解程度是不同的 應該要統一才對 ※ 編輯: a11131031 (220.135.170.116), 04/22/2015 18:46:56
drakon : 版規最大的問題是 職業選手吃喝拉撒都能在版上發文 04/22 18:46
drakon : 然後lol實況主吃喝拉撒的文章就要D1 04/22 18:47
c871111116 : 但當初說AHQ賣東西OK的也是Pell啊...... 04/22 18:48
那是之後的事了 在鴻章說這句話之前 AHQ賣東西是要D1的 是後來才改成都可以PO的
Pep5iC05893 : 同意 通通D1處理就好 :) 04/22 18:48
c871111116 : 照版主之前的解釋 他們是覺得有些人來LOL板 04/22 18:49
c871111116 : 就是要看職業選手吃喝拉撒的XDDDDDD 04/22 18:49
※ 編輯: a11131031 (220.135.170.116), 04/22/2015 18:51:08
drakon : 多數版友都在推癢 代表一堆人想要癢 所以版規也要改 04/22 18:55
faelone : 3位版主討論一整天還在裝死沒看到哦 04/23 11:34
Michael1125 : 就非職業選手無關lol不準發不就好 她們根本不算職業 04/23 13:32
wingyat92 : 硬要把D1弄成這樣 然後又經常跳標準 變形蟲執法 04/23 14:17
b9862221 : 請問一下 職業選手 怎定義? 打LMS? 打晉級賽算嗎? 04/24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