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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永桶都是會經過合議的,VVVV5555的例子來說, 我想並無法以噓推文來表示他文章的建設意義, 可以看到下面許多人直接就是噓:給尊重, 若他今天不是VVVV5555,這樣子的文章我們也不認為會進水桶, 2015/3/15 2014/10/22 2014/4/2 這是水桶歷史中近期VVVV5555使用者的水桶歷程, 在這樣間格中我並不認為他有嚴重到需要永桶的程度, 因為現在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追溯期,所以端看心證來界定, 而之後的追溯期會像是說 360天犯達XXX天的話 即永久水桶 在這裡認為VVVV5555使用者是有資格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3.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31108525.A.DCF.html
simon27 : 只能說這些閒人太愛發廢文啦... 05/09 02:57
dase1352 : 無聊的人多 愛檢舉的人也多 05/09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