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nggood : 還好吧 他只是在辯論 08/29 00:22
在辯論犯法也是犯法啊
法庭上舉證也不能違法
雖然這樣的話會讓他無法提出論點,但是現行法規就是這樣
如果這篇很明顯講了外掛名稱、使用方式、甚至還有工作室的運作
如果發在LOL板上一定違規
而法規就規定本版適用LOL板板規
反正板主定奪吧,我只是覺得搞半天他自己也用外掛
還這麼振振有詞很度濫而已
反正讓他在檢舉板被桶他應該也沒差
推 caps5302 : 有這句:全部都是打手開外掛撞到也是同為非外掛的你 08/29 00:26
推 c871111116 : 我倒覺得這應該判D1吧 與檢舉版完全無關zz 08/29 00:27
推 KMTicon : 對啊對啊大家都對 08/29 00:34
推 henrycc : KMTicon!!!!!!!!!! 08/29 00:37
推 zxcv157 : 好久沒看到KMTicon了喔 08/29 00:48
推 REITA0122 : 討論外掛也算是喔 當初PO11PO11 他有因為這樣桶人 08/29 04:22
推 YamCha : 非倡導。 08/29 08:36
或分享自身從事違反 Riot summoner's code 的行為】
板規改過囉,檢舉板是舊版本
本板的有加,分享也在規範範圍
※ 編輯: kosoj6 (114.44.246.13), 08/29/2015 11:41:56
推 YamCha : 若是以過來者身分經驗談非倡導,提及此事則從寬處 08/29 12:00
→ songgood : 有道理 08/29 12:43
推 ailanous : 要注意的是 他其實很厲害 他從頭到尾都是說"朋友" 08/29 22:05
→ ailanous : 開工作室的朋友之類云云,他不會說是他自己,所以 08/29 22:06
→ ailanous : 自身從事這點似乎打不到他... 08/29 22:06
推 REITA0122 : 關於這個 我已經抓到他LOL ID是甚麼了 08/31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