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ilanous : 隱版相關資訊只要不是原文轉錄或個人資訊以及重大 11/24 12:33
→ ailanous : 的討論事項內容,假設只是解釋規則是沒有問題的。 11/24 12:33
→ rainnawind : 好的,感謝 11/24 12:35
→ rod13824 : 那就發前10名如何 1人5000之類的 11/24 12:35
→ rod13824 : 如果數量相同就看成案率 11/24 12:35
推 ailanous : 樓上,重點不是發幾名。 11/24 12:35
→ rod13824 : 不然要按照排名來分獎金應該也是可以 11/24 12:36
恩,這就是我不太想看到的所謂「競賽化」
且不把檢舉這件事講得多高尚
我認為「我看這件事不爽想檢舉」比起「我想拿錢」更值得鼓勵
而競賽化後,後者勢必盛行,這樣不對。
→ ailanous : 而是申請發錢是有一定章程跟限制要跑的。 11/24 12:36
→ ailanous : 本來規範就不算寬鬆,感謝某捐血事件之後應該更嚴了 11/24 12:36
→ ailanous : 我覺得真要施行的話,可行的辦法就是直接辦活動 11/24 12:38
→ ailanous : 定期在PICKET舉辦為期可能兩個月的檢舉大賽(?) 11/24 12:38
→ ailanous : 然後列出個名次的獎勵後去申請... 11/24 12:39
→ ailanous : 對XD 結果就是我之前說的 檢舉量可能變得浮濫甚至 11/24 12:39
→ ailanous : 有些亂槍打鳥式的檢舉會出現 11/24 12:40
→ rod13824 : 所以可能要考慮成案率的問題 11/24 12:44
→ rod13824 : 在多少以下就失去領獎的資格 11/24 12:44
→ rainnawind : 這樣依然沒有解決可能造成的浮濫啊XD 11/24 12:45
→ rod13824 : 獎金這東西本來就是要拿來鼓勵大家檢舉的 11/24 12:45
我的看法是我想對於「做對的事的人給予鼓勵」,而不是「鼓勵大家都去做對的事」
這樣講,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中間的差別?
※ 編輯: rainnawind (118.165.228.101), 11/24/2015 12:47:55
→ rod13824 : 會讓大家多對版上的秩序多盡一份力 11/24 12:47
→ rod13824 : 那就只好按照檢舉的版規來發錢囉(誤) 11/24 12:49
→ wingyat92 : 發過往最多和最成功的檢舉人 然後每半年清算一次 11/24 13:02
→ wingyat92 : 發很多的話每篇都會有人搶檢舉 然後就沒意義了 11/24 13:03
→ wingyat92 : 非實況揪團每篇都檢舉B1 總有一篇中 不中也沒事 11/24 13:04
→ rainnawind : 如果是辦年統計的話時間跨度上應該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11/24 13:34
→ rainnawind : 這個或許可以,我再跟其他版主討論看看 11/24 13:34
推 ailanous : 年統計最大的問題是.... 11/24 13:38
→ ailanous : 你可能撐不到那麼久。 11/24 13:38
推 Rimi5566 : 年統工作當然是交給飲茶,飲茶還要當十年的說。 11/24 14:20
推 YamCha : 我在裝死怎麼也被cue啊-.- 11/24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