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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gyat92 (Wc)》之銘言: : 很簡單一個問題 : 現在標題到底要不要打當前實況ID? : #1MfEE8Qn (LoL_Picket) 判未達 : #1MlUjZ0q (LoL) : 84273 51 2/08 diedikanny □ [實況] 西門夜說 開台了~ T2 : 4. 實況文章之標題必須提及當日遊玩之完整的遊戲ID,以便利板友查詢, : 若會遊玩超過一個帳號,請將該實況主所有帳號表列於文章中,以免爭議情勢發生 : 非遊戲型實況,如觀戰或轉播等則以「實況頻道名稱」為標準。 : 天藍色的那一句 那一篇檢舉文為什麼會判未達 因為標題沒ID 內文標了? : 紫色那一句 84273 他內文標啦 為什麼會桶 因為標題沒ID? : 兩者同樣是標題沒ID而內文有 同樣都是沒有ID...嗎? 這兩個判例的不同點在一個標題有ID,內文有列出本尊分身 一個不但沒有,連標題的ID都有爭議性 查,目前台服「西門夜說」這個遊戲ID,上季金框,本季沒牌 Main角是李星、逆命、雷玟,劫只有專精4,飛斯只有專精3 頭像掛的是SKT 2015,近十場對戰沒有打過積分 很明顯不像屬於劉書偉本人所擁有的帳號(他上季台服前三的分身ID是「西門夜說2」) 所以 diedikanny 在內文列了Ahq westdoor,依然不算標題有遊戲ID 我們退一步講,就算「西門夜說」是他的ID,該篇內文也沒有全列本尊和分身ID 發文者未盡應盡之義務,因此當爭議情勢產生時,自然也必須承擔被水桶的責任 標題要放完整遊戲ID,這個條款的立法精神是什麼? 基本上是「維持板面工整」和「方便查詢」兩大核心目的 維持板面工整,是怕發文者弄一些亂七八糟的標題,影響板友對實況台的辨識 方便查詢,則是基於可能有很多類似ID,不完整就可能查不到正確資料 如果只是為了方便辨認 為什麼不要開放一些「常用通稱」或是「實況台標題」使用? 遊戲ID可不可以只列在內文就好? 因為「通稱」和「標題」都帶有強烈的不穩定性 試想,如果開放了「通稱」,例如:「西門開台」、「大魚台」、「包哥」這樣標題 可能造成今天的標題是「西門夜說台」,明天就變成了「我西開台」 甚至更誇張的:「尊哥」「重哥」「友哥」「善哥」「包哥」「容哥」「理哥」「解哥」 「八哥」每天輪流開給你看,是在搞八國聯軍嗎? 「實況台標題」則是隨著台主喜好可自由編輯,一樣具有不穩定性,字數也可能不夠放 比較折衷的辦法是允許實況主在實況平台的「帳號名稱」 但基本上有遊戲ID這個更方便、直接而且統一的管理標準,增開第二種標準只會增添不便 目前「實況帳號」或所謂「實況頻道名稱」(充要說明,不是指實況台標題)這類使用 只開放在非遊戲型實況,例如「韓服觀戰機器人」、「PBE自動觀戰SkinSpotlights」等 : 我的理解 管你大號小號正身分身 標題沒當前實況ID就是T2 92的問題癥結在「當前」或是「當日」 以我修過的T2說明來說,只要列到是當日有玩得其中一個帳號就可以 譬如一個人擁有ABC三個帳號,2/13開台標題打A,然後A玩了玩連敗不爽,換B又玩了玩 這時候被截圖了,完蛋,這樣標題沒有B帳號的ID啊,那不就T2了嗎? 可是他原本打得A也確實是當日有玩的帳號,理論上還是符合規定 因此我才會加註:如果會玩超過一個帳號,最好在實況文內表列所有的大帳小帳 標提列其中到一個作為代表提供查詢方便就好。 但是如果他當天「開台時」根本沒玩A呢?當然會判T2,只是這在舉證上會比較困難 管理上主要追究「當日」,而非「當前」的原因就在舉證問題,特別是「事後」 板主不可能一台一台去查VOD,核對和修文記錄時間,我相信檢舉人也沒那麼閒 何況標題的修訂記錄是不會留檔的 因此「要求每個實況文的發文者隨著實況主更換由玩ID而修正標題」這件事 原則上我同意發文者盡這個義務算是合理的,但執行面上很難如實管制 考量一般檢舉案的處理時間都在事後進行,管制「當日」是個較合理的辦法 -- 胡適 不要隨便看見一個名人的名字,後面配一句話就認為這句話是他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26.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55318712.A.5D5.html rainnawind:轉錄至看板 LoL 02/13 07:16
wingyat92 : 發實況文 隨當下遊玩改標題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02/13 12:46
wingyat92 : 是發文者的責任 02/13 12:47
我講了,這個觀點我同意,但實務面上怎麼做到事後的簡易查證?
wingyat92 : 你這樣改 T2會得到顯著改善 因為我不會檢舉了 02/13 12:47
wingyat92 : 一般標題沒ID的 推文也會說 只有少數才會暗殺 02/13 12:49
wingyat92 : 暗殺還能看到檢舉沒判之前再修正 02/13 12:50
wingyat92 : 更別說自刪大部份情況都不會判了 02/13 12:50
我不確定把檢舉當成遊戲這樣的心態算不算好事 依然很感謝你之前的檢舉,至少促進了一定程度上板面秩序的維持 但容我重申,我一再反覆提到的概念: 所謂板規,即看板的規則,這不是法規而是一種社群共識,其立意在建立,並維持板面 秩序,版主們並不是水桶版友為樂的施虐狂,僅是作為板面秩序的維護者。
wingyat92 : 把發文者應當的責任變成只需要打在內文就好 02/13 12:51
wingyat92 : 何不修成看得懂就好? 02/13 12:52
本文已經明確表達了T2標準的設立原因
wingyat92 : 為何1月2月那麼少T2 真的改善了嗎 02/13 12:53
wingyat92 : 有 成效甚少 自刪逃刑不在話下 更多的是 沒人檢舉 02/13 12:53
還有任何逃過版主目光所見的違規,就勞煩您費心了 ※ 編輯: rainnawind (118.165.226.191), 02/13/2016 13: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