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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L 看板 #1MwlOnHu ] 作者: rainnawind (無聊又幼稚的雨颯) 看板: LoL 標題: [公告] 板規釋義: 練習生相關 時間: Fri Mar 18 02:23:41 2016 大家晚安 目前板規中明確規範的允許討論的人物相關範疇為: 現/退役 職業選手/戰隊/主播/賽評之GANK 日常生活 非關LOL之活動 亦在範圍內 實況主從事 非關LOL之活動則不允許 違者D1板規處理之 然而,板規制定時,職業戰隊的"練習生"制度尚不普及,條文中未進行相關身分之定義 導致現在"練習生"處於職業選手和實況主中間模糊地位,容易導致爭議 故經板主群討論後,行以本篇板規釋義,以利日後遵循 -- 凡板規本文中提及之「現(退)役職業選手」,且未載明例外條款者, 係指「任何曾於各級職業聯賽之選手名單登錄者」。"練習生"只要曾以選手名義登錄,即便未曾實際出賽亦符合"職業選手"之資格定義。 允許討論無關LoL之選手日常生活,或其他仍以選手本人為主體之相關範疇。 然,若該"練習生"生涯至今未曾以選手名義登錄者,因不符合"職業選手"之定義, 則依"實況主或一般玩家"相關話題管理,僅允許討論遊戲方面之主題 違者D1處分 。 直至該名"練習生"正式以選手名單登錄時,始依照"職業選手"資格管理。 -- 所以即便大家很喜歡某位月半彳走練習生,發文討論時之話題請盡量以遊戲相關為主哦! ※ 本篇釋義公告於發布後即開始實施,相關處分效力不究本公告以前之行為 ※ 本篇釋義公告無設定截止適用時間,若再有相關解釋之更易,另行公告停止適用之 雨颯 16.03.18 -- 「嚴酷的現實讓人心中充滿不安,即使如此,還是必須面對,找出解決的辦法。 同時,也不能忘了隨時找出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好事。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無所 謂。願身邊時常有歡笑,通往未來的路上與光同行...」 --摘自戶部敬子《與光同行》<中學篇第30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24.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8239025.A.478.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ainnawind (118.165.224.14), 03/18/2016 02:25:17 ※ 編輯: rainnawind (118.165.224.14), 03/18/2016 02: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