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L 看板 #1MwlOnHu ]
作者: rainnawind (無聊又幼稚的雨颯) 看板: LoL
標題: [公告] 板規釋義: 練習生相關
時間: Fri Mar 18 02:23:41 2016
大家晚安
目前板規中明確規範的允許討論的人物相關範疇為:
現/退役 職業選手/戰隊/主播/賽評之GANK 日常生活 非關LOL之活動 亦在範圍內
實況主從事 非關LOL之活動則不允許 違者D1板規處理之
然而,板規制定時,職業戰隊的"練習生"制度尚不普及,條文中未進行相關身分之定義
導致現在"練習生"處於職業選手和實況主中間模糊地位,容易導致爭議
故經板主群討論後,行以本篇板規釋義,以利日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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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板規本文中提及之「現(退)役職業選手」,且未載明例外條款者,
係指「任何曾於各級職業聯賽之選手名單登錄者」。
故"練習生"只要曾以選手名義登錄,即便未曾實際出賽亦符合"職業選手"之資格定義。
允許討論無關LoL之選手日常生活,或其他仍以選手本人為主體之相關範疇。
然,若該"練習生"生涯至今未曾以選手名義登錄者,因不符合"職業選手"之定義,
則依"實況主或一般玩家"相關話題管理,僅允許討論遊戲方面之主題, 違者D1處分 。
直至該名"練習生"正式以選手名單登錄時,始依照"職業選手"資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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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便大家很喜歡某位月半彳走練習生,發文討論時之話題請盡量以遊戲相關為主哦!
※ 本篇釋義公告於發布後即開始實施,相關處分效力不究本公告以前之行為
※ 本篇釋義公告無設定截止適用時間,若再有相關解釋之更易,另行公告停止適用之
雨颯 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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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酷的現實讓人心中充滿不安,即使如此,還是必須面對,找出解決的辦法。
同時,也不能忘了隨時找出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好事。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無所
謂。願身邊時常有歡笑,通往未來的路上與光同行...」
--摘自戶部敬子《與光同行》<中學篇第30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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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rainnawind (118.165.224.14), 03/18/2016 02:25:17
※ 編輯: rainnawind (118.165.224.14), 03/18/2016 02: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