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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弄版主 把修圖當證據 被水桶馬上開分身發實況挑釁 以後類似狀況例如發錢紀錄 反正先修圖就好 被抓再說 然後把證據全部刪除 在檢舉文章底下推文挑釁其他版友 是不是罰則太輕了? 請版主再思考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38.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75983701.A.248.html
disword : 直接永桶啦 每次都故意用有爭議的遊戲id開實況文 10/09 11:48
disword : 擺明釣魚引戰 10/09 11:48
dfcombo : 個人認為加重兩倍已經足夠 10/09 13:45
Aatrox5566 : 所以我是問其他版主意見 10/09 14:31
samhou6 : 當時我們板主群有討論 當下決議2倍 10/09 14:49
Aatrox5566 : 哦 因為都是同一人回答 誤會了 10/09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