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04ul4 (拒絕)
看板LoL_Picket
標題[板務] 關於因基緩刑 板主484法盲?
時間Mon Aug 28 14:11:3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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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ea-Bi1 (LoL) [ptt.cc] [公告] InnGee水桶緩刑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03809419.A.B0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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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69 M46 8/27 samhou6 □ [公告] InnGee水桶緩刑
所謂緩刑是法院對被判處二年(少年犯為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罰金之被告
同時宣告於一定期間內暫緩執行其刑
以勵犯人遷善之制度
要件包含 向被害人道歉 立悔過書
向被害人支付損害賠償 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向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提供義務勞務
完成戒癮 精神治療 心理輔導
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緩刑是宣判時就要裁定的
緩刑期滿即不再執行
我國從來沒有因受刑人要參加公職人員選舉
就把他放出來 選完再關回去
你們要這樣搞是你們的自由
但可不可以不要亂套一個完全無關的法律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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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503900694.A.111.html
推 silently0801: 我本來也想說這個用詞的問題XDDDDD 08/28 14:16
推 InnGee : 暫緩執行刑期 簡稱緩刑可以嗎 08/28 14:29
→ ru04ul4 : ㄅ行 會造成混淆 08/28 14:31
推 ailanous : 改「聖上有令,今不宜斬,暫緩行刑,犯人還押大牢」 08/28 15:20
推 samhou6 : 我不是法律系 抱歉 08/28 16:30
→ ru04ul4 : 我也不是法律系啊 08/28 16:54
→ ru04ul4 : 但我的google沒壞 08/28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