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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之銘言: : 檢舉格式如下 : 被檢舉人 :mykey8585 oz5566 : 文章代碼 :#1NNqJGtc #1PRDwy22 : 違規內容 : : #1NNqJGtc 中提及 : 若出桶再觸犯任何板規,即以E1鬧板論至少一年以上,最重永桶處分 : #1PRDwy22 觸犯 B3 板規僅水桶 20 日 : mykey8585 = oz5566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492260103.A.D20.html 更正:C_CHAT 2017/04 就送件發文查詢是否同一人,帳號部門卻沒動作六個月 當初板主選舉,為何特地為該分身發公告釋義,畢竟帳號部又沒證實是同一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28.2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507652741.A.85B.html
rainnawind : 帳號部證實? 大哥這篇是西恰送件記錄而已 10/11 00:28
diefish5566 : 你這篇大概就像 我拿你這篇檢舉 說板主永桶他了 10/11 01:01
感謝兩位,一時糊塗。已更改內文 另外 na 板主當初這件的分身查詢是你在組務 7/26 給了使用者 72 hrs 回應後就沒動作 帳號部門也不見此 ID 案件,可問後續原因? ※ 編輯: hpo14 (175.180.128.219), 10/11/2017 01:19:05 ※ 編輯: hpo14 (175.180.128.219), 10/11/2017 01:19:30
rainnawind : 帳號部不給問,一直以來都這樣,不准板務部門催進度 10/11 01:47
rainnawind : 等等原來當時7月那次沒送0.0 這我沒注意到 10/11 01:52
hpo14 : 那現在的版主是否要完成該程序,還是說是你要完成? 10/12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