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soj6 : 會在稍後發布 12/20 21:19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所以我說
那個公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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