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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UBXBgZJ (LoL)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80077802.A.8D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 Ptt幣 │ └─────────────────────────────────────┘ 雖然我非當事人,但我認為這篇實在有點誇張 頂多只是白目但合理的發文,哪來鬧板的問題 FKAER在英雄聯盟的地位 就相當於籃球之神KOBE 每每總有人說又出了一個天才型中路選手 可是他們在FAKER面前還是得退居其次 要是今天FAKER不幸出了意外 在全球英雄聯盟聯賽中 能接替他英雄聯盟之神地位的會是誰? 第一 此文並無揶揄、嘲諷、或是消費死者的言論 第二 此文的文意看起來也僅是看到KOBE死掉有感而發 如果今天FAKER死掉那LOL之第二人會是誰 這時間點發這個文確實是白目 但他也只是順帶提到KOBE 僅僅在不對的時間點提一句KOBE就算鬧板? 第三 為何說合理,承第二點 FAKER年年打世界賽還有MSI都要坐飛機到各國家比賽 FAKER有沒有墜機的可能? 有。 看到KOBE墜機的消息,而是不是也會擔心FAKER 以上三點,我認為沒有到鬧板 而水桶文底下有人也有相同的質疑 為何之前同id之前發的國軍墜機開玩笑沒有桶 #1U3QUNND (LoL)更直接拿國軍來做文章 怎麼看都比這篇嚴重吧 而這篇也只是提到人名就判鬧板? 宅男給出的理由是"這篇人名都出來了 跟上篇怎麼比?" 所以是發文隱射或消費死者都沒事 只要提到人名但沒消費就有事? 的確,我認為每個違規都屬於個案 板規E項並沒有規定提到人名有無的差別 板主需要有一定的自由心證 但,這個理由我,或很多人可能都沒辦法接受 再者我也知道宅男跟塔蛙常常混在NBA板 且水桶824這個數字,難免會讓人認為判決標準不一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16.2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580203750.A.DE2.html ※ 編輯: ig49999 (223.137.230.252 臺灣), 01/28/2020 17:36:26
ununnihao : 推01/28 18:56
ununnihao : 就是一般的偷渡時事而已01/28 18:56
ununnihao : 之前那個港仔來PO支援香港的文連D1退文都沒有01/28 18:58
ununnihao : #1TqmSU0S (LoL)01/28 18:59
剛看完你這篇 這篇沒退文和用鬧板處理實在是誇張 反而kobe文用鬧板桶
ununnihao : 這一般的偷渡時事而已直接判E101/28 18:59
ununnihao : 有夠可連01/28 18:59
ununnihao : 而且這篇文強暴都沒提,判這樣真的有夠可連01/28 19:00
energyy1104 : 同意 E1的判定有點問題 特別是樓上那個都只有C1 結01/28 20:36
energyy1104 : 果這個卻E1?01/28 20:36
energyy1104 : 樓上那個推文發言 明顯比這篇更有問題吧01/28 20:38
※ 編輯: ig49999 (223.137.177.223 臺灣), 01/28/2020 21:55:29
wsxcdsvv : 看風向桶人又不是第一天知道,可憐哪 01/31 17:07
hpo14 : 樓上可憐阿~ 02/01 02:34
kosoj6 : 很好啊 麻煩請你把你說的#1U3QUNND用同樣標準 02/01 13:29
kosoj6 : 條列式的舉出它也不該被桶的理由啊 02/01 13:30
kosoj6 : 嗯? 怎麼看都比這篇嚴重 呵呵 02/01 13:31
kosoj6 : 順便也可以摸著懶叫 都用同樣方式 看看世界上還剩哪 02/01 13:31
kosoj6 : 篇是可以桶的 02/01 13:31
kosoj6 : 我要辯解當然也是有很多東西能寫啦 但對這種先射箭 02/01 13:32
kosoj6 : 再畫靶式的質疑 總覺得我認真回的話太可憐 02/01 13:32
kosoj6 : 結論就是 問題拔大 謝謝指教 02/01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