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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F11 (阿聖)》之銘言: : 請問,如果買房頭期不夠,先貸信貸來補足 : 用信貸來繳頭期款的部分,會被貸款銀行注意,而被認為是投資客嗎? : 在申請的時候,專員一再強調,信貸用途不要寫購屋 : 貸款下來後,不要直接轉到建商的帳戶,要不然銀行會問承辦的行員,我的錢都用在哪 : 如果不是用在購屋,就可能會要求提供收據證明 : 所以在核貸撥款後,要先把錢過幾手,然後再分筆領出使用 : 這樣讓我覺得很疑惑也很難做,真的有這麼麻煩嗎? 您好 我是銀行行員 Alex 現在因央行打房 信貸用途確實不能是購屋、買土地、車位等等 檯面上這些都禁止 事後應很少銀行去追查資金流向 要求撥款後提供收據等措施 確實做得有些徹底... 並不是每家銀行都會這樣做 若你滿意它們的貸款條件 建議還是配合 若不滿意,換其他銀行申請就好 一般先申請信貸在房貸 若貸款支出偏高 可能會碰到房貸額度下修的狀況 正常來說介於月收入的60%以下會比較保險 以上供您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57.1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oan/M.1415104569.A.2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