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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sung (桑原)》之銘言: : 一般辦理房貸業務以擁有房地完整產權基礎為大宗。 : 這兩天接到一個case: : 某客戶A持有甲持分不動產(土地、建物各1/8), : 之後與其他共有人向法院提出共有物之裁判分割。 : 甲不動產幾經拍賣終於拍定,由於價格相當便宜, : A客戶便想主張共有人優先承買權,將剩下的7/8買下。 : 像是這樣的case,不知道各家行庫的承作意願和方式為何? : 本主題請在公開板面討論,謝謝。 自己回答Orz 經詢問總行同仁後,我們銀行的做法是依照拍定價借7成,不另作拆分。 不論A客戶原本持有多少,都是按照拍定價來借。 比方說A不是持有1/7而是持有7/8,不動產拍定價1,000萬, 即使A付了1,000萬後會因為分配而得到875萬, 在我們銀行仍然可以借到700萬上下的金額。 至於整體流程則是循法拍代墊款的模式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33.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an/M.1429701103.A.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