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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ilekerker (科科:))》之銘言: : 主角 A B AB的母親(以下用母代替) : 母 近60,無固定工作 : A 學貸已還清,固定工作 : B 還有學貸,固定工作 : 母 想要將無貸款的舊房子轉增貸 : 但母沒有固定收入加上年紀已有 : 可能需要保人, : 假設有保人後,貸款人(母)的還款紀錄皆正常 : 請問... : Q1 此時如果A當保人,會影響A自己未來的房貸或一般貸款的成數嗎? : Q2 又如果是B當保人,會影響B自己未來的房貸或一般貸款的成數嗎? : 謝謝 :) 版友 您好; 針對版友的問題,提供個人承辦銀行房屋貸款、與徵授信實務經驗回覆如下~ 銀行受理一般房屋抵押貸款的保證人身分,礙於銀行法第12條之一修正(請版友自行上網 查閱相關法律條文內容、不再贅述),其現行的房貸契約內容均已改為『一般保證人(不能 設連帶保證人)』;換句話說:當借款人繳不出房貸後、銀行需先向借款人催討,若借款 人仍未去處理、銀行法務則會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擔保品,若法拍後餘額又不足以清償房 貸積欠款項與強制執行相關費用時,最終才能向保證人(與借款人)進行追討之法律行為。 續上、所以目前大多數銀行比較能夠接受的方式:『房屋所有權人(母)應為房屋提供者兼 連帶保證人,有收入可以提供財力證明者(A或B)作為本案借款人』。 畢竟對於銀行來說,要接受一個年齡近60歲且無工作收入者來作借款人,就觸及違反到銀 行本身貸款授信(5P)中的規定,若未來繳不出房貸、銀行又會因借款人年紀、無工作收入 而增加催收困難度,加上查封拍賣房屋曠日耗時,無疑更延長債權銀行對一般保證人的追 討求償時間,故現階段銀行多半會嚴格借款人需能夠提供穩定收入來源財力證明。藉此說 明、提醒版友觀念釐清並且注意這部分細節。 至於版友的問題、我認為銀行會讓母作借款人的機率是很低的了!所以對於版友的疑問、 容我暫不予回覆。畢竟若是銀行確實要求借款人需為A或B(可能性非常高),那麼就可能會 影響到這兩位未來房貸的核准成數與額度(不僅房貸、申請信貸也會有直接影響)。原因: 銀行除了會審查借款人的收入財力外,也會一併計算借款人名下於所有銀行的借款項目、 授信總額、收支比與負債比重。 具美商銀行房、信貸徵授信資歷,與協辦貸款業務逾14年經驗的Jerr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01.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an/M.1457410174.A.5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