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c780930: 已寄站內信,請查閱,感謝唷! 101.10.0.238 02/16 10:00
請問一下,我跟老婆名下共有以下三筆債務
1. 我名下A房貸1230萬 (利息2.18%)
2. 老婆名下B房貸280萬(利息2.18%)
3. 我信貸250萬 (利息2.68%)
不知道有沒有可能先把第2項的B房貸結清,然後再用B房申請新房貸把1.3項貸款清掉。
這樣是不是未來所得稅抵扣也可以有比較高的抵扣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11.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an/M.1771185596.A.2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