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euxl1988: 我先 12/14 11:58
→ RayKer: 那個 負面跟挑釁是版規一、不實情報版規二,分別是劣文跟 12/14 12:02
→ RayKer: 警告 就算是要合併判決 永久水桶會不會太重? 12/14 12:02
→ RayKer: 可否大致說明一下違反一跟二,為何是永久水桶呢?? 12/14 12:03
推 joy801018: 以後看不到奇文了QQ 12/14 12:03
推 V9333113: 爽 12/14 12:04
推 sai007788: 你有問題可以直接上站務 12/14 12:05
推 b36252s: 送 12/14 12:09
推 evincebook: [系統提示] 新北王先生已斷線 12/14 12:10
推 z01170117: 呵呵 12/14 12:21
推 rochiou28: 戰力有夠低,路人不意外 12/14 12:22
推 wagayidnf: 路人洗洗睡惹 12/14 12:27
推 fs700527: 路人不意外 12/14 12:30
推 vaporfang: 不曉得能不能隔空把本尊也桶一桶算惹www 12/14 12:32
→ lingsk: 那也要看原推文是否有本尊出現 12/14 12:34
→ Camera8025: 擔心路人幹嘛XDDD 12/14 12:49
推 shintz: 版規6-3 沒什麼好解釋的 12/14 12:59
推 Sangheili: 本尊就順便吧 不然以後開分身鬧就可以了 12/14 13:58
噓 lsc36: 痾 我知道大家都很賭爛他 可是永桶的依據是什麼? 12/14 14:35
→ lsc36: 這個應該是2-1跟2-3吧 12/14 14:36
→ lsc36: 不要跟我說這種程度就要6-3... 12/14 14:36
→ Augustus5: 是他自己跟我要求的 這樣可以嗎? 12/14 14:43
→ Augustus5: 還是有誰有意見的繼續提出沒關係 12/14 14:44
推 darkemeth: 早說嘛(逃) 12/14 14:53
推 LOVEMS: 6-3可以去組務申訴 開分身鬧版沒什麼好說的 12/14 14:56
→ Augustus5: 他文章的態度是那樣 我如果只關了一個月就放出來 那其 12/14 14:58
→ Augustus5: 餘使用者的權益呢? 12/14 14:58
→ Augustus5: 規則是死的 人是活的 12/14 14:58
推 sai007788: 某36要幫說話就去申訴啊,很正義是不是w 12/14 15:54
推 bowcar: 我是覺得板規一跟二的處罰可以加重,不然PO抽卡文要水桶 12/14 16:05
→ bowcar: 2.5個月,引戰什麼的只水桶七天 感覺有點不符比例啊XD 12/14 16:06
推 vaporfang: 還好吧 沒甚麼問題阿 12/14 16:11
→ vaporfang: 直接2-1、2-3、4-2 然後接5-1就好拉 12/14 16:12
推 finny205: 我也覺得判決沒有問題啊 12/14 16:12
推 bowcar: 網路討論板這種地方的判決本來就頗人治的,這種結果還好啦 12/14 16:18
→ lsc36: 這樣就被當護航我想我還是閉嘴好了 抱歉掃興了 12/14 16:19
推 Serio: 2-1 2-3 combo啊..... 12/14 17:04
推 leftless: 某些板還有隔空桶的勒 12/14 17:54
推 Sangheili: 隔空桶超屌的XD 12/14 18:35
推 SoldierGame: 隔空桶? 12/14 19:45
推 impactwhite: 就是把在A板不能講的內容拉去B板講 然後被A板水桶 12/14 20:02
推 SoldierGame: Wwwww 12/14 20:03
→ idatenjump: 覺得SAI不需要說C36護航啦,他也只是想明白怎被桶而已 12/14 20:14
→ idatenjump: 不過他會被桶他也心甘情願,就當版主實現他願望就好XD 12/14 20:16
推 leftless: 版主:實現吧! 你的夢想 12/14 20:35
推 debut: 那為什麼某魏會無罪釋放~我也有不想喝毒奶的權益啊!! 12/15 02:07
→ debut: 規則是死的 人是活的 <--為什麼頂新案的法官不會這樣講... 12/15 02:09
推 Sangheili: 樓上可能搞錯了 正是因為人是活的 才無罪喔 12/15 09:32
噓 Litfal: 看完原文,原來這樣就能永久桶 12/17 02:31
噓 Litfal: 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無視規則?那定規則做什麼? 12/17 02:34
→ Litfal: 本人要求永久桶你就桶,那本人求情別桶你就不桶嗎? 12/17 02:43
推 andyboji: 自請水桶我記得有一堆先例了,不是什麼有爭議的論點 12/17 08:13
推 debut: 那其餘使用者的權益呢?如果某魏無罪那大眾的權益在哪? 12/17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