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962017: 千名黨好靠杯......11/02 16:55
推 vanness2008:樓上的籤跟檔都打錯11/02 16:57
→ vanness2008: 牽11/02 16:57
→ vanness2008: 簽11/02 16:57
推 Hans14:XDD11/0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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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1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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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umi1018 (211.20.110.48), 01/02/2018 16:50:33
推 MephistoH : 說真的,別跟不認識的打... 01/02 16:49
推 ddgs : 等等 應該是規定從寬 執行從嚴才對吧 01/02 17:19
→ ddgs : 當然規定從嚴 也可以 但是執行絕對不能從寬 01/02 17:20
→ ddgs : 如果執行從寬 就會導致 哎呀 我是不小心的啦 沒關係 01/02 17:21
→ ddgs : 你不要這麼嚴格嘛 01/02 17:21
→ ddgs : 規定從寬是只規定大方向 也是現在產生規定的方式 01/02 17:22
應該是說,規則從嚴,心態從寬
因為規則這麼嚴格了,我們就不計較犯規的人是不是故意這件事情了
就是說,如果我們可以從規則面,盡可能去杜絕作弊的空間
實際打牌的時候,就不必一直想到會不會有人作弊這件事情
推 ddgs : 那這樣不會有鑽漏洞的嫌疑嗎 01/02 17:26
→ ddgs : 舉例 以喊錯為例 我不小心喊錯和我故意喊錯 01/02 17:27
所以假如你會怕有人"故意"喊錯
那規則應該是"不管事不是故意,只要喊錯就是懲罰" (懲罰內容是什麼不重要)
這樣妳就不用再去考慮對方到底是不是故意 XD
→ ddgs : 如果心態上不去嚴格執行的話 沒有規定就統一當無心 01/02 17:28
→ ddgs : 之過 01/02 17:28
→ ddgs : 進而可能導致 故意喊錯者得利的情形 01/02 17:28
→ ddgs : 如此還是依然從寬執行嗎 01/02 17:29
這跟訂法律一樣,絕難定的盡善盡美。只能盡人事而已
推 yuki921 : 如果樓上真是法律人,怎麼會覺得要規定從寬呢@@" 01/02 17:31
→ ddgs : 好的 所以這樣會變成 只要有發現規定上的漏洞 01/02 17:31
我個人的想法是
"定規則的時候,把所有人都當成壞人去訂,盡可能防堵所有作弊空間"
"實際上桌的時候,把所有人當成好人,只要沒有證據確鑿,都當成沒有作弊"
這是我想表達的 "規定從嚴,心態從寬"
→ ddgs : 一律加以規定 進而導致規定會有一大堆 01/02 17:32
推 ddgs : 嗯.. 很有趣 這樣其實好像不會對新手友善呢 01/02 17:34
→ ddgs : 原來如此 我了解了 謝謝您 01/02 17:36
新手真心建議多跟家人朋友打就好,出外打也先從小小的開始
情況看多了,有些自己的想法了,再來打大一點的
→ ddgs : yuki921大是在問我嗎 01/02 17:36
推 yuki921 : 麻將很多規定是在限制行牌權利及罰則 01/02 17:38
→ yuki921 : 不就像是刑法或是行政罰法等等 01/02 17:39
→ yuki921 : 是的沒錯 因為看你之前提到麻將板很多法盲 01/02 17:39
→ yuki921 : 對於權利義務的限制,不是就應該要具體明確? 01/02 17:40
→ yuki921 : 至於執行層面上,才有行政裁量或是微罪不舉等寬貸可 01/02 17:40
→ yuki921 : 能性 01/02 17:41
講個故事,我有個親人以前有開麻將東場,他說他有一次抓到作弊
兩人組,一個是老頭子,另一個是小姑娘,而且兩人出現的時間是不同的
就是說一人可能先來場內打,打了幾次之後,過幾個月另一人才來報名
結果這兩人串通。至於是怎樣的作弊,我當時沒有細問
提到這件事是想說,作弊的兩人,可能看起來根本毫無關聯(老頭&小女生)防不勝防
甚至也有那種認識很久的,突然夥同外人來詐你
所以我文中也有說
如果您能確定桌上的人都值得信任,那有些規則確實沒必要
但是如果我是去跟不認識的人打,那我覺得規則能多嚴就多嚴
事關金錢,再怎麼小心都不為過
(再修文一次,不要中斷y的推文)
推 ddgs : 回覆一下yuki大 我沒有說過麻將版很多法盲唷 只有.. 01/02 17:53
→ ddgs : 嗯 01/02 17:53
→ ddgs : 再者法律上對於權力上的限制是 非必要不限制 01/02 17:54
→ ddgs : 因此才會 立法從寬 執法從嚴的概念 01/02 17:55
※ 編輯: yumi1018 (211.20.110.48), 01/02/2018 17:56:23
→ ddgs : 但是很可惜 現在幾乎立法從嚴 執法從寬 01/02 17:56
→ ddgs : 才會導致我說的 我只是無心的啦 不要這麼嚴格啊 01/02 17:56
→ yumi1018 : 正是因為規則很嚴,犯規只會有壞處沒有好處 01/02 17:59
→ yumi1018 : 所以不必再去猜想,是不是有人故意犯規 01/02 17:59
推 ddgs : 至於有行政裁量也是因為法律上有規定 才能如此作為 01/02 18:00
→ yuki921 : 非必要不限制,但要限制的話就要具體明確嚴謹 01/02 18:14
→ yuki921 : 要嘛符合罪刑法定 要嘛符合法律明確性 01/02 18:15
→ yuki921 : 要執法從嚴的話,檢察官豈非無職權不起訴緩起訴可言 01/02 18:16
→ yuki921 : 所以我是不太清楚所謂 立法從寬 執法從嚴 的概念 01/02 18:17
→ yuki921 : 而"非必要不限制" 跟 "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這兩者 01/02 18:18
→ yuki921 : 其實似乎也不存在高度密切的邏輯上關聯性 01/02 18:19
→ yuki921 : 反而是因為有限制必要 而造成權益受限之不利益 01/02 18:20
→ yuki921 : 而須以嚴密明確的構成要件加以規範 使人民得以預見 01/02 18:21
推 a03004585917: 立法從嚴才有殺雞儆猴的效果,就像殺人是死罪,你才 01/02 18:34
→ a03004585917: 能知道殺人的嚴重性而不輕易的去犯,但實際發生時, 01/02 18:34
→ a03004585917: 可能考量各種因素而輕判。 01/02 18:34
推 a03004585917: 如果你立法從寬,殺人只要判三個月,那你就知道最多 01/02 18:39
→ a03004585917: 也才3個月,就比較輕易去挑戰規則。 01/02 18:39
推 OuterLander : 3S那應該不能自摸 01/02 21:20
推 OuterLander : 還有,麻將跟法律問題是兩回事,麻將不合法 01/02 21:23
→ OuterLander : 前提設錯後面都錯了。麻將沒有公權力介入 01/02 21:24
→ OuterLander : 所以只能靠自力救濟 所以為什麼會規定從嚴是這樣 01/02 21:25
→ OuterLander : 公權力的東西,則是要防止被濫用 所以才是規寬執嚴 01/02 21:25
→ a03004585917: 這是舉例啦,為什麼要從嚴規定,在講到公權力就太 01/02 21:26
→ a03004585917: 遠了~ 01/02 21:26
→ OuterLander : 台麻很多"防弊"說穿了就是有罪推定 01/02 21:26
→ OuterLander : 因為這地下東西就只能民間自己去"喬" 01/02 21:26
推 OuterLander : 總之拿法律來類比我覺得不倫不類 01/02 21:53
→ OuterLander : 比較像生活公約之類的東西 01/02 21:54
推 ddgs : 啊~ 是我的論述太跳痛了 抱歉 01/03 13:02
→ ddgs : O大說的比較精確完整 01/03 13:02
→ ddgs : 立法從寬是為了不要限制人民太多 跟刑責上的從寬是 01/03 13:03
→ ddgs : 兩件事 01/03 13:03
→ ddgs : 「非必要不限制」是因為若給予執行者太多公權力 01/03 13:05
→ ddgs : 會導致人權被侵害 因此立法上要從寬 01/03 13:06
→ ddgs : 執法從嚴則是 若規定都這麼寬鬆 你還要犯罪就沒有理 01/03 13:07
→ ddgs : 由了 01/03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