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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uterLander (男爵大大)》之銘言: : 借問一下 : 4556萬 24688條 346799筒南 : 7萬第三手被碰 第四手上家打4萬我吃打南 所以等36萬 : 誰知道下家碰南打3萬對家碰打六萬下家又碰六萬 總之36萬被碰死了 : 本巡上家打3條本家吃變成45萬 688條 346799筒 : 請問可以打4萬嗎? : 聽說南部不行?因為你沒摸牌???! 我打這麼久沒聽說過有禁止 結論是 可以打,簡單說就是你的4556剝開來吃而已 結果偷雞不著蝕把米, 多了兩張廢牌 45萬 吃牌違規是,你吃了但是牌面沒變化,這才叫違規 ex: 123 吃4 打1 毫無意義 你的例子很明顯, 其實你一打四萬大家就會知道你原本是4556 因為36萬被碰死了 會剝開來吃,通常是不夠搭, 搭子若夠,還剝開來吃,通常會自找麻煩, 說不定用摸的還比較好 : (雖然先打5萬就完全不會有爭議,但本家就是鐵龜不想先打給別人碰) : 這牌例沒違反敝魯聽過的基本場規邏輯,但我還真的看過有場主主張如同原Po : (沒摸牌前不行造成如同吃入打出的狀況) : 所以我七早八早就問了,那兩手後行不行?你抓得出來嗎? : 簡單來講啦,我認為有人負責抓違規的場討論這些規則才有意義啦。 : 台麻規則本來就是有罪推定,但我認為要邏輯一致 也要能夠執行才有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09.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J/M.1526883400.A.670.html ※ 編輯: MephistoH (59.120.109.150), 05/21/2018 14:32:25
coeric : 刻意剝開來吃,有時是為了不想打槍支,繞遠路 05/21 15:54
coeric : 3445萬 89條 條子沒人要,萬子很槍,才可能這麼打 05/21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