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gagirm: 用什麼理由告? 12/03 01:38
推 sonnyissonny: 老的能繼續嚼新的不准嚼?@@ 12/03 02:04
推 mrkey: Grandfather rule XD 12/03 02:09
推 barber: 菜逼巴條款 XD 12/03 02:20
推 gt12345: 這也能告? 12/03 02:49
推 duo131: 這也可以告@@~~我是知道有些人開長途會嚼 12/03 04:35
推 impose: 美國告菸商的案件很多啊 12/03 08:28
推 WillWaiting: 美國已經很多大城市禁止公開嚼煙草了 12/03 09:12
→ WillWaiting: MLB大概已經有十隊主場不能嚼 12/03 09:13
推 yogi: 請以哺檳榔代替嚼煙草 12/03 09:37
推 nolander: 教練可以嚼嗎? 12/03 09:55
推 a7v333: 那以後「嚼嚼」要改什麼新綽號? 12/03 10:09
→ Roshiel: 老的還是能嚼啊 12/03 10:14
推 WillWaiting: 嚼嚼是嚼口香糖好嗎 12/03 10:24
推 megalink: 如果重視觀感連口水都不能吐,有些吐到還會牽絲,電視 12/03 11:07
→ megalink: 撥出來也不好看吧 12/03 11:07
推 sunnydragon7: 能啊!造成罹癌的原因 12/03 14:10
推 O10lOl01O: 口香糖廠商表示開薰 12/03 14:16
→ JustinIdiot: 有人不知道大聯盟曾經認真考慮要穿西裝打球吧XD 12/03 14:29
→ JustinIdiot: 這種訴訟風氣在台灣並不盛行難怪有些人會覺得奇怪 12/03 14:33
推 Atropos0723: 告菸草公司的理由是什麼? 12/03 18:49
→ Atropos0723: 使用詐術讓球員誤以為嚼食菸草可以提神又不傷身? 12/03 18:51
→ JustinIdiot: 是民事賠償吧 12/03 19:33
推 warlord: 老美什麼都可以告 只是要有錢請律師 12/03 19:35
推 ocean11: 沒錢也可以,有那種只拿分成的律師。 12/03 19:55
→ borriss: 律師王國啊 12/03 20:27
推 stja: 12/04 10:04
推 Kydland: 台灣人太重人情太和諧了 反而造成我們不懂得爭權益 12/04 13:21
→ Kydland: 在美國為小事告來告去很正常 上法院其實是練習法治最好 12/04 13:22
→ Kydland: 的公民教育 12/04 13:22
→ Kydland: 不過這也和台灣的法律人不接無法先拿到錢的案子有關 12/04 13:24
→ Kydland: 就像上面有人說美國律師可以先不拿錢拿分成就好 12/04 13:25
→ Kydland: 但台灣法律人的所受的教育是先拿錢再辦事 12/04 13:26
→ Kydland: 所以在美國可以看到很多律師願意跳出來無償為消費者打官 12/04 13:26
→ Kydland: 司 但在台灣看不到 因為台灣的法律人只想先拿到錢再說 12/04 13:27
推 Zuleta: 很像以前告菸商害他們得肺癌的那種case 12/04 20:56
推 maikxz: 法理情 情理法 12/04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