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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cd51874 (花火)》之銘言: : 2.遊騎兵和右投手 Dillon Gee 的新合約內容已經確定,Gee將能拿到200萬美金的薪資 : 及100萬的激勵獎金,另外他也同意了 45-day advance consent 的條款。 : 『45day什麼的 我看不懂,請板上高手幫忙解答』 這邊幫忙舉一個例子解惑好了: (也是網路上搜尋後最容易跑出來的案例) 2014年春訓結束之際, 水兵告訴Randy Wolf: 「恭喜您老人家贏得第五號先發的位置!」 但是Randy Wolf一點也沒有感到高興: 「呵呵,但是我還是拒絕,我要跳出合約。」 原因是為什麼呢? 就是這個45-day advance consent 當初Randy Wolf和水兵簽的 是一份小聯盟並且附帶春訓邀請 保證金額1M以及其餘激勵獎金的合約 但是這合約包含「45-day advance consent」 什麼是45-day advance consent? 這個條款允許水兵在常規賽前45場比賽 釋出或者是把Randy Wolf下放到小聯盟 順理成章地假如這種情況發生 Wolf有87成的機率拿不到完整的1M (基本上可能只拿得到1/4,因為45場比賽約略就是1/3個賽季,但是又不太可能真的用全 部前面45天,即便他是操不壞的鋼鐵RP...) 而當時Wolf的處境是這樣的: 2012年季末做了生涯第二次TJ 2013整個賽季沒有出賽紀錄 2014尋求反彈表現以及一份大聯盟合約 2014春訓表現良好有機會東山再起 這個時候,他,37歲了...... 這也就是為什麼Wolf會選擇拒絕的原因 對於生涯前十幾個賽季賺了七千多萬美刀 (在那個美刀還沒通膨的年代7000+算很多) 的老將來說,怎麼可能為了一個第五號輪值就委屈到接受這個沒有保障性可言的合約。 何況他認為他良好的春訓表現,有機會在其它球隊那邊爭取到先發輪值的位置&一份具有 保障的合約,所以他才選擇拒絕水兵的合約。 所以簡而言之, 這個條款多半是在給那些有一段時間沒在大聯盟出賽的老將的合約裡面。因為他們的表現 不得而知,相對合約也就比較不具有保障性。這對於資方以及勞方都是一個保護傘。 所以Dillon Gee跟條子簽的合約當中包含這項條款,也就不那麼讓人驚訝了。 如果有什麼錯誤還請版上大大指正,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16.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LB/M.1491325867.A.754.html
ssmalleye: 感謝解說,上了一課 04/05 01:13
chopper594: 87成=870% 04/05 01:14
Tokuseki: 感謝解說 04/05 01:22
andy880036s: 04/05 01:37
TheoEpstein: 感謝解說,後來Randy Wolf這年怎樣我還去查了一下XD 04/05 01:44
freesoul: CBA Article XIX A(3) 04/05 02:58
freesoul: 是45天不是45場; 還有只適用5年以上大聯盟年資球員 04/05 03:00
tigertiger: 原來現在7000不算很多 04/05 08:03
ichsong: 感謝解惑 04/05 08:55
TaiwanGSM: 感謝~~ 04/05 09:02
wahaha5678: 推推 04/05 14:09
mjonask: 感謝解惑 04/05 15:30
Asucks: 感謝解惑 04/0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