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eb946719: 怕 11/25 02:42
推 willywasd: 屎蛋爸 11/25 02:44
※ 編輯: andy880036s (114.137.174.206 臺灣), 11/25/2020 02:48:28
推 wu21607: ??? 11/25 03:32
推 cpblnpb: 他才剛結婚耶 11/25 03:53
→ Sulstan: 綁架女兒也太瞎了吧...... 11/25 05:57
推 sampsonlu919: 怎麼連兩天都是對光芒比較不好的消息? 11/25 08:27
→ j07242054: 慘了... 11/25 12:17
推 whhw: 讓子彈飛一會 11/25 12:44
推 taxlaw1991: 大概要被禁賽了 11/25 14:03
推 skykobe34: 如果打的是前岳父…應該就不算家暴了吧? 11/25 18:42
推 hsiang0619: 以為自己很紅 很大條 很屌就能為所欲為就對了 11/25 20:22
→ ylrafale: 目前事件全貌並不明瞭(無法完全評斷對錯),希望各位在 11/26 02:38
→ ylrafale: 下評論之餘多少注意一下用詞喔 11/26 02:38
→ wu21607: 坐等起風 11/26 02:51
→ taxlaw1991: 家暴只要曾經有一定親屬關係就算 至於MLB怎麼做要看他 11/26 08:23
→ taxlaw1991: 們認定 11/26 08:23
推 accjm2440: 呃 11/26 08:24
→ Sulstan: 打人就是不對,居然還有無法評斷對錯的說法 呵呵 11/26 09:00
→ Sulstan: 難怪呼安危駕還是聖人,因為打人也可以用事件未釐清開脫呵 11/26 09:01
→ ylrafale: 我的意思是,你不能完全把錯都推到一個人身上;在肢體衝 11/26 10:15
→ ylrafale: 突之前還有爭執,但又不知道是為什麼而吵,這樣很難說肯 11/26 10:15
→ ylrafale: 定都是Arozarena的責任 11/26 10:15
→ ylrafale: 但你要刻意跳過「完全」兩個字也是隨便你啦^^ 11/26 10:15
→ Sulstan: 如果你覺得不管是不是誰的責任都可以出手那也隨你啦 11/26 10:24
→ Sulstan: 看了路人甲錄的影片,只能說有這種爸爸最可憐的是小女孩 11/26 10:24
→ Sulstan: shorturl.at/sBCDF 監護權這種事要交給律師處理啊 11/26 10:34
推 philluke: 聽樓上在胡扯,我表姐的孩子就是被先生強行帶走藏起來 11/26 22:43
→ philluke: ,只為了要逼她簽結婚協議書好去跟小三在一起,去報警 11/26 22:43
→ philluke: 警察也都不願處理說是家務事,因為爸爸也有監護權,不 11/26 22:43
→ philluke: 跟他來硬的根本束手無策,所以話說回來,如果是遇到這 11/26 22:43
→ philluke: 種為了錢扣住小孩的,你還會這麼「正義」嗎? 11/26 22:43
推 wu21607: 樓上表姐加油@@ 11/26 22:47
推 whhw: 嘴巴上的正義這麼廉價,幫表姐加油 11/27 00:15
→ Sulstan: 我的論述只針對打人就是不對,你要拿其他點做文章你開心 11/27 01:11
→ Sulstan: 就好。當然如果那麼喜歡看圖說故事怎麼不去當記者啊 呵呵 11/27 01:13
→ Sulstan: 披露社會舞弊,用第四權的力量改變社會結構啊 呵呵 11/27 01:13
→ Sulstan: 是說沒搞懂別人的論敘就亂開槍到底誰在胡扯 呵呵 11/27 01:17
推 catsondbs: Arozarena被放出來了 法官說證據不足 前妻也沒提告 11/27 10:15
→ ylrafale: 我自始至終都沒有說Arozarena沒錯啊?只是我覺得不能完 11/27 23:18
→ ylrafale: 全把責任都推給他而已,而且已經有用詞偏激的狀況出現了 11/27 23:18
推 KISSFORMISS: 只會在那邊呵呵笑的小丑真的好輕鬆 ^.^ 11/28 09:33
→ Sulstan: 只會酸別人的人自己也是小丑 11/28 12:28
→ Sulstan: 另外版主還可以是非不分讓版友人身攻擊我也是無語 11/28 12:29
→ Sulstan: 難怪打人有道理,反正沒有起訴就沒有對錯 呵呵 11/28 12:30
→ Sulstan: 歐,也許版主的格言和某版一樣:PTT是練習EQ的好地方!呵 11/28 12:33
推 julianscorpi: "打人就是不對"這句話就並不是在任何情境下都適用 11/29 16:31
→ julianscorpi: 自己武斷下結論,別人反駁批評,就玻璃心碎,真的需 11/29 16:31
→ julianscorpi: 要好好的在PTT(或其他地方)多磨練EQ。 11/29 16:31
推 m50blue: 我常常覺得會說「打人就不對」的人 是不是都沒碰過G8人 11/29 17:57
推 youngluke: 不是沒碰過 只是 11/29 17:59
推 pokey: 當你遇到不得不出手的情形 繼續堅持打人就是不對吧 11/30 08:02
→ pokey: 有人肯定沒遇過這種情形 11/30 08:02
→ Roshiel: 有些人就是活在象牙塔內啊....打人不對也要看狀況的 11/30 09:20
→ wsan: 唐吉訶德 11/30 22:57
推 owlrex: 風車,我們決鬥吧 12/01 11:02
推 Sugimoto5566: 不懂變通真是可憐,人生一定過得很累 12/10 10:18
推 daniel021477: 討論的根本不相關好嗎?有沒有邏輯 12/15 12:57
→ daniel021477: 1就是1 2就是2,你公務員? 12/15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