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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30日電)中華電信受「黨政軍條款」緊箍咒,致MOD無法免費必 載無線頻道,也無法經營、自組頻道,與有線電視競爭立於不平等基礎,學者認為,隨時 代變遷,有討論空間。 台灣法學會今天主辦「媒體產業競爭力與民主言論自由」座談會,由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周 春米和鍾佳濱國會辦公室合辦,探討中華電信MOD受限黨政軍條款,與有線電視的市場競 爭關係不正常化。 中華電信MOD在廣電三法中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公布實施後,由於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股 份,遂被認為違反黨政軍條款。在當時主管機關要求下,中華電信MOD業務定性為「電信 開放平台」,因此受《電信法》管制,不得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王毓正表示,MOD業務適用電信法後衍生問題,由於電信法當中 並沒有類似有線廣播電視法「必載條款」規定,導致MOD無法必載無線頻道,不僅造成MOD 用戶損失,也造成MOD與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間不公平競爭。 王毓正進一步說,由於「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規定,中華電也不得直接、間接或委託 的方式經營頻道,也不得自行提供單一或組合多個頻道,向用戶收取收視費用,因此,經 營者僅能消極被動接受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的頻道組合,以及其費率訂定,使得MOD 無法自組頻道以推出有利爭取用戶的套餐服務,在種種法規限制導致不公平競爭的狀況下 ,隨著時代變遷,應有討論空間。 針對「必載條款」,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涂予尹指出,有線電視有可不付代價 取得,但MOD為了保障訂閱戶權益,訂閱戶觀看無線台時是由MOD自行吸收無線台上架的費 用,且觀眾有時會因著作權問題而無法觀看熱門節目,「必載條款」雖有存在正當性,但 卻會導正不同媒體競爭基礎不同。 http://m.cna.com.tw/news/afe/201711300127.aspx -- 講<孝順公婆>時,也請同時講<孝順岳父母>!!! 岳父母比公婆更有100倍資格要求女兒孝順! [新聞] (台灣) 研究:女兒貼心讓父母增壽 http://tinyurl.com/mcktu3w 2011/08/07 [新聞] 性平祭祀》女兒回娘家掃墓 家族照興旺 http://tinyurl.com/lpbpvot 2009/04/04 [新聞] 女性祖墳留位 不是不可能 http://tinyurl.com/pp8l3z2 2009/04/03 拿聘金: 同古代人,男方<買女人>來養,得到<女方人力>。 (女人婚後不怎孝順娘家?!)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婚後>別...(販賣?) 給夫家(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04.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D/M.1512290192.A.5D1.html
wkwtb : 現在先開放,自己執政好下手 12/04 17:08
gcd68388 : 中視 鄭淑敏+江奉琪的組合只能說經典! 12/04 20:38
chiu13058 : 原來MOD限制那麼多,但是隨著時代變遷,真的應該要 12/08 09:19
chiu13058 : 有討論空間,對於收視戶才有更多的選擇! 12/08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