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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新秩序:請揚棄「數位時代、類比規管」思維 文/鄭自隆 電視頻道業者的收入來自發行(系統業者給予的授權費)與廣告,但NCC對電視內容與廣告 採高密度規管,直接影響內容製作與廣告收入;對電視高密度規管,其理論基礎源自於70 年前因社會條件制約,所產生的媒體社會責任論(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與媒 體效果「魔彈論」(magic bullet theory)。 社會責任論來自60年代冷戰期間恐共思維,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因恐共所產生對包 含媒體在內的各行各業的「獵巫」,而試圖將政府的手伸入媒體;此外,電視在50年代屬 新媒體,因此學界對其影響力有很多誇大的想像,因而有所謂「魔彈說」,認為媒體的力 量如同子彈,被射擊後(暴露媒體訊息)閱聽人即會「應聲而倒」,因此「電視內容需要 管制」。 傳統新聞哲學認為,資訊自由流通是基本人權,尤其是文字訊息更不應被管制,在18世紀 之前有識字能力的只有僧侶與貴族的菁英階級,掌握知識詮釋權,知識就是權力,不會同 意政府介入管制;也因識字的人口少,政府認為,不需要管制,因此西方政府秉持自由主 義精神對待媒體,對平面媒體(紙媒)採放任態度,充分尊重新聞與言論自由,但對電視 卻是高密度管制,其理由就是認為,電視使用語音訊息,直達客廳,沒有閱聽門檻,需適 當透過法規管制以保護兒少與無閱讀能力者,而當時不識字的文盲就被認定為無知識的弱 勢族群。 此外,不管制紙媒內容另一個原因是,電視、廣播是無償、無差別收看,但紙媒不管是報 紙或雜誌,卻是必須付費購買,而「購買」即是對內容的「選擇與認同」的過程,民眾既 然透過付費選擇與認同此媒體,政府自無理由介入,以免傷害新聞自由。 「只管電視、不管紙媒」,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97年前的港英政府,港英政府對紙媒幾乎 不管制,內容是狗經、馬經、色情,通通可以、通通不管,但電視內容卻管制嚴謹。 不過,時代在變,「對文盲、無知識弱勢族群的保護」已無意義,現今的台灣社會已不存 在文盲,而對「兒少保護」更是無稽,當今兒少使用新媒體(手機)的時間,遠高於客廳 電視,而網路訊息更是葷素不忌,當政府管不到網路,卻對電視內容採高密度管制,宣稱 對兒少與觀眾的保護,乃笑話一樁,當然沒有意義。 對電視高密度管制是過去的概念,現在網路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幾乎無法預測,因此呈現政 府對網路、電視呈現不對稱管制,可以管到的電視,就拼命加壓,無法管的網路,就認為 屬言論自由,如此完全失掉管制的意義。 數位時代,政府若還存在類比電視環境的思維,遂行類比的管理規範,套句周星馳電影的 流行語,就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資料來源:Yahoo奇摩新聞 https://tinyurl.com/yxcmvln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3.33.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D/M.1595946022.A.821.html
WongTakashi : 資料來源:台灣數位匯流網 鄭自隆 07/28 22:26
WongTakashi : 既然你不改 那我只好幫你補 07/28 22:26
cobras638 : 我只認識鄭志龍 XDDD 07/28 23:20
johnnyckvs : 鄭自隆 華視跟公視的董事會成員之一 07/28 23:40
cs3292001200: 不管制廣告的結果就是一堆汽車借款廣告 07/29 12:59
tonyian : 現在中天不是能證明魔彈說嗎 07/30 07:56
tonyian : 而且電視環境這麼爛,你們為何不發展網路就好了? 07/30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