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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兩位在下面同篇文章中之推文 ●22495 2612/13 IEhacker □ [新聞] 賴清德推台南高雄捷運串連 盼中央全力支 ┌─────────────────────────────────────┐ │ 文章代碼(AID): #1KYnr4ou (MRT) [ptt.cc] [新聞] 賴清德推台南高雄捷運串連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418403140.A.CB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
GV13: 台南人的最愛 不可質疑優質的lie神 12/13 14:50
DrunkKidd: 里姓中壢選民 崩崩 12/13 17:54
DrunkKidd: 我是正義的少數 我認為台南 高雄都不需要捷運 12/13 19:05
DrunkKidd: 連brt都不必要 12/13 19:05
GV13以挑釁方式針對特定地區族群攻擊 DrunkKidd以「台南、高雄不需要捷運」引戰特定地區 引用板規4-2 │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 │ │ │ 第二款 禁止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歧視或攻擊特定族群。 │ │    如為當事人受到攻擊,請來信實名檢舉。 │ 以及同條第三款罰則 第三款 違反上述兩款者,水桶七天並記點一次 唯本條違反第二款之引戰與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 GV13水桶七天、記點乙次 DrunkKidd水桶一個月、記點兩次                                MRT板工 coon182                                   2014.12.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coon182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72.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418536653.A.172.html
ultratimes: 高雄不要捷運也是引戰地區?顆顆 12/14 14:33
ultratimes: 那我說小碧潭該廢也是引戰嗎? 12/14 14:33
ultratimes: 如果這算攻擊,我就去翻以前講過小碧潭該廢得出來 12/14 14:36
ultratimes: 到時候麻煩全部桶一桶喔 謝謝 12/14 14:36
整個"大高雄"不要捷運跟"小碧潭一站應該廢站"的關係性何在? 一個講不出論點,一個講的出設站的利弊 前者不是引戰不然是什麼?
krishuang: 板主英明!!! 12/14 14:37
krishuang: 小碧潭影響新店線班次有論據,高雄捷運礙了誰? 12/14 14:39
krishuang: 看看自己的神邏輯吧! 12/14 14:39
a128a128: 某人只是被桶過不爽在遷怒罷了XD 12/14 14:39
※ 編輯: coon182 (114.34.72.55), 12/14/2014 14:40:32
ultratimes: 是又怎樣? 12/14 14:42
kasamewon: 崩潰!! 12/14 14:51
canandmap: 幾個問題請教... 12/14 15:01
canandmap: 1.d的違規字句應該要包含台南兩字在內,為何未納入? 12/14 15:02
canandmap: 2.D的推文有針對原文中任何一個ID進行人身攻擊? 12/14 15:05
canandmap: 看判定違規敘述,D僅有引戰特定地區,卻未列出針對某 12/14 15:07
canandmap: ID進行人身攻擊的明確敘述,請問是否在判定上有瑕疵? 12/14 15:07
canandmap: 3.第二款黃字中人身攻擊判定需被攻擊之當事人檢舉始得 12/14 15:10
canandmap: 成立,然違規者的推文找不出有針對某特定ID進行人身攻 12/14 15:11
canandmap: 擊,又檢舉者是否為被人身攻擊的當事人? 12/14 15:11
canandmap: 以上三點,望板主解惑 12/14 15:12
※ 編輯: coon182 (114.34.72.55), 12/14/2014 15:27:37
coon182: 1.關於台南忘記標註了...以附註 12/14 15:27
coon182: 2.D的判決確實是用引戰喔@@ 非人身攻擊~ 12/14 15:28
coon182: 3.僅"人身攻擊"一案只有當事人才能提出 12/14 15:29
coon182: 亦或"被直接指稱"ID進行其他行為者 12/14 15:29
coon182: 特定地區民眾、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層等不受限制 12/14 15:30
h344567: 哈哈哈 UCCU 12/14 15:38
canandmap: 再請問...第三款敘述中,只要符合引戰與人身攻擊其中 12/14 15:49
canandmap: 之一,便可直接水桶一個月,不知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12/14 15:49
coon182: 是的~ 12/14 16:17
canandmap: 那給個建議,將引戰與人身攻擊修改為引戰"或"人身攻擊 12/14 16:24
canandmap: 因為與這個字有AND的邏輯,改為或(OR)會比較適當 12/14 16:25
canandmap: 如果是引戰與人身攻擊,就會有我在上面提出的第2點疑問 12/14 16:26
canandmap: 以上,還麻煩請板主群討論看看... 12/14 16:26
coon182: 感謝建議:) 12/14 16:39
xxxcat: 需不需要各有看法,何來引戰之意? 12/14 19:02
a128a128: 又有人在崩潰了喔XD 12/14 20:14
a128a128: 已經兩個禮拜了還在崩潰? 12/14 20:15
cisriqua: 大明王朝 可悲 12/14 22:18
valkyrie3812: 再次感謝這兩位贊助商 12/14 22:55
lytocean: 某人真的很有事,看來還是搞不懂自己1個月前為何被桶? 12/14 22:58
lytocean: 那就只能說剛好而已 12/14 22:58
ks1014: 比起來一直喊崩潰的比較像引戰。 12/15 00:51
a128a128: 呵呵,被戳中了吼 12/15 01:00
darknight127: GV13耶 反同大將^^ 12/16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