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bbat: 不,私人企業的社規同樣有寫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 01/24 21:48
→ labbat: 對外任意發表意見 01/24 21:49
推 kutkin: 洩未上市蝴蝶機宏達電炒工程師 01/24 21:49
→ kutkin: 未經主管許可,亦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本公司名義, 01/24 21:50
→ kutkin: 意. 對外討論或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01/24 21:51
推 winte639: 我套句柯P說的:雖不違法,但觀感不好。 01/24 21:53
推 kutkin: 公務員是事務官,開車的是政務官 就算開錯方向也是政務官 01/24 21:57
→ kutkin: 負責,事務官公然在那邊指指點點的,是很不好的。 01/24 21:58
噓 ewings: 不要亂引用法條,第四條是保密條款,公務員不發表談話是 01/24 21:59
→ ewings: 避免洩漏業務機密,不是給法西斯拿來牽制言論自由的,詳 01/24 21:59
→ ewings: 情請看大法官解釋 01/24 21:59
噓 ButterChang: 他又沒有代表交通局,況且他已經不在崗位上了,王義 01/24 22:06
→ ButterChang: 川憑甚麼? 01/24 22:06
推 kutkin: 只要他是交通局員工就會受限了。 01/24 22:10
噓 ewings: 就算是交通局員工,只要不是他職位上的業務沒有洩密問題, 01/24 22:16
→ ewings: 就算開個"林佳龍的10km免費政策是屎"粉絲團,也不甘服務法 01/24 22:16
→ ewings: 第四條的事 01/24 22:16
噓 ct13723: 法條要引就全引完好嗎 第四條 01/24 22:30
→ mackywei: 法條只有說「不能說某些事」可沒要人交出帳密。 01/24 22:46
推 komachi275: 所以是我愛臺中brt粉絲團? 01/24 22:47
→ mutccshleon: 不是吧,那個在林良泰一下台的時候就關惹,聽說是有 01/24 22:53
→ mutccshleon: 另外的FB~~ 01/24 22:53
推 komachi275: 沒哩,他12月底才關,而且關的很突然 01/24 23:17
推 Ryaniii: 照這個解釋.一個公務員下班後不能宣傳自己承辦的政策!? 01/25 02:06
→ Ryaniii: 真的是顏色對了甚麼歪理都可以扯 01/25 02:07
推 kutkin: 如果機關同意就可以 01/25 02:19
噓 nepho: 如果違規/法就辦啊,交帳號密碼是什麼私刑? 01/25 09:12
推 zimt: 顏色不對什麼都要公民不服從 顏色對了搞白色恐怖交出臉書帳 01/25 10:10
→ zimt: 密合情合理 科科 01/25 10:10
→ ROCAF: 吃公家飯的搞得跟黑道一樣是哪招 01/25 10:22
噓 aaronbest: 憑啥交出帳密?如果我是用自己帳號罵林的政策 是不是要 01/25 10:27
→ aaronbest: 我交出我自己的帳號?這裡是中國台灣 不是中國內地 政 01/25 10:27
→ aaronbest: 府不能這樣做~ 01/25 10:27
→ komachi275: 所以是哪個粉絲團? 01/25 10:51
噓 Ryaniii: 請問護航的 是違反甚麼法? 01/25 10:53
推 nkfcc: 看來檢改會司改會什麼的也都不能建粉絲團了..顏色對真好。 01/2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