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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王義川要求交通局員工交出帳號密碼的作為 如果是發生在民間企業的話 除非是以下兩點 1. 上班時間未經許可利用公司電腦經營粉絲團 2. 以公司員工的名義 來經營粉絲團 不然員工下班的作為 老闆應該是無法可管 被要求交出私人的帳號密碼的話 員工甚至可以反告老板 但是因為經營BRT粉絲團的人是交通局的員工 公務人員服務法裡面有一條規定 "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這一條說實在有點在變相箝制言論自由 但是法律就白紙黑字寫在那裏 所以王義川要求交出帳號密碼是於法有據 只能說當公務員的 自己要小心一點 你們不像私人企業那麼自由 說話做事都會被法律約束 不是下班就沒你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6.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422107192.A.21D.html
labbat: 不,私人企業的社規同樣有寫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 01/24 21:48
labbat: 對外任意發表意見 01/24 21:49
kutkin: 洩未上市蝴蝶機宏達電炒工程師 01/24 21:49
kutkin: 未經主管許可,亦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本公司名義, 01/24 21:50
kutkin: 意. 對外討論或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01/24 21:51
winte639: 我套句柯P說的:雖不違法,但觀感不好。 01/24 21:53
kutkin: 公務員是事務官,開車的是政務官 就算開錯方向也是政務官 01/24 21:57
kutkin: 負責,事務官公然在那邊指指點點的,是很不好的。 01/24 21:58
ewings: 不要亂引用法條,第四條是保密條款,公務員不發表談話是 01/24 21:59
ewings: 避免洩漏業務機密,不是給法西斯拿來牽制言論自由的,詳 01/24 21:59
ewings: 情請看大法官解釋 01/24 21:59
ButterChang: 他又沒有代表交通局,況且他已經不在崗位上了,王義 01/24 22:06
ButterChang: 川憑甚麼? 01/24 22:06
kutkin: 只要他是交通局員工就會受限了。 01/24 22:10
ewings: 就算是交通局員工,只要不是他職位上的業務沒有洩密問題, 01/24 22:16
ewings: 就算開個"林佳龍的10km免費政策是屎"粉絲團,也不甘服務法 01/24 22:16
ewings: 第四條的事 01/24 22:16
ct13723: 法條要引就全引完好嗎 第四條 01/24 22:30
mackywei: 法條只有說「不能說某些事」可沒要人交出帳密。 01/24 22:46
komachi275: 所以是我愛臺中brt粉絲團? 01/24 22:47
mutccshleon: 不是吧,那個在林良泰一下台的時候就關惹,聽說是有 01/24 22:53
mutccshleon: 另外的FB~~ 01/24 22:53
komachi275: 沒哩,他12月底才關,而且關的很突然 01/24 23:17
Ryaniii: 照這個解釋.一個公務員下班後不能宣傳自己承辦的政策!? 01/25 02:06
Ryaniii: 真的是顏色對了甚麼歪理都可以扯 01/25 02:07
kutkin: 如果機關同意就可以 01/25 02:19
nepho: 如果違規/法就辦啊,交帳號密碼是什麼私刑? 01/25 09:12
zimt: 顏色不對什麼都要公民不服從 顏色對了搞白色恐怖交出臉書帳 01/25 10:10
zimt: 密合情合理 科科 01/25 10:10
ROCAF: 吃公家飯的搞得跟黑道一樣是哪招 01/25 10:22
aaronbest: 憑啥交出帳密?如果我是用自己帳號罵林的政策 是不是要 01/25 10:27
aaronbest: 我交出我自己的帳號?這裡是中國台灣 不是中國內地 政 01/25 10:27
aaronbest: 府不能這樣做~ 01/25 10:27
komachi275: 所以是哪個粉絲團? 01/25 10:51
Ryaniii: 請問護航的 是違反甚麼法? 01/25 10:53
nkfcc: 看來檢改會司改會什麼的也都不能建粉絲團了..顏色對真好。 01/2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