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star: 當時說是故意殺人、隨機殺人的媒體和酸民呢? 08/05 20:51
→ mstar: 還有言之鑿鑿,哪手握刀的鍵盤柯南呢? 08/05 20:52
→ forcetrain: 典型未審先判的社會 08/05 20:53
推 YellowWolf: 媒體表示:讓我們一起關心颱風消息好嗎 08/05 20:58
→ futureBF: 記者和酸民準備放颱風假看電影去了 08/05 21:52
推 labbat: 昨日的酸民昨日死,今日的鄉民今日生 08/05 22:17
→ andy061683: 誰叫TRTC放任民眾在電扶梯上恣意行走呢? 08/05 22:38
→ andy061683: ? 08/05 22:38
→ andy061683: 搭個電扶梯變相強制靠右,搭一搭還會被大型行李撞(割) 08/05 22:40
→ andy061683: 傷 08/05 22:40
噓 coolmancf: 樓上有事嗎? XDDDD 可憐。 08/05 22:53
→ edison: 樓樓上洗洗睡了好嗎 08/05 23:46
推 ultratimes: 就看檢察官怎麼認定而已吧,檢察官也可認定拿刀出來 08/06 00:00
→ ultratimes: 事涉及公共危險罪,這樣就無關是否有人受傷都能起訴 08/06 00:00
→ andy061683: 果然又引來一些看到電扶梯不走會很難過的 08/06 01:26
→ andy061683: 死要走才真的很有事 08/06 01:27
→ jwph: 這起事件又不是發生在行走間的電扶梯上 08/06 01:48
推 xisland: 傷者是下了電扶梯就擋在樓梯口前面等他朋友,和廚師相撞 08/06 05:57
→ lawrence7373: 公共危險罪最好是有帶刀就可以起訴。 08/06 10:49
推 lukasformac: 某u大法官 again… 08/06 12:06
推 ultratimes: 重點不是帶刀,而是沒有把刀安置好露出來傷人 08/06 12:21
→ ultratimes: 不論有意無意,造成大眾潛在的危險 08/06 12:21
→ mstar: 閣下履發廢推文,造成板眾閱讀後身體不適 08/06 12:30
→ mstar: 造成大眾潛在身體負擔,且還蓄意為之,應辦以公共危險罪 08/06 12:31
→ lukasformac: 法條拿出來再說啦(伸手 08/07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