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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iondo: 客車廂「或」月台,所以沒有非播不可 11/11 18:46 應該這麼說吧! 看你所謂「播」的定義是什麼。 因為,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 關於廣播終點是這樣寫的。 二、入站播報設備: 應於客車廂或月台適當位置設置廣播設備及顯示設施, 以易於辨識的聲音或語音、文字提供路線、終點或其他緊急狀況等 運行資訊。 注意: 這裡要求必須設置「廣播及顯示設施」, 所以後面的易於辨識的聲音或語音、文字, 這裡應該解釋成「和」,等於說可以用聲音或語音「和」文字來提供。 因為如果可以不提供聲音資訊,那麼為何還要要求兩者都要? 直接二選一設置就好了,此時就會變成「廣播或顯示設施」。 所以關於你的問題,如果你的「播」=「語音廣播」, 那確實可以不用「播」,但如果是說要用聲音來表示, 此時就不能不「播」,所以說如果兩方向能用明顯不同的聲音, 是符合這條規定的。 但若要用音樂,其實對於使用者不太方便, 因為你還得先去了解兩種音樂代表的意義, 那2號線有四個終點站,5號線也是四個, 要符合這個法規就要有八種音樂,3、4號線各有三個, 想想看這麼多不同音樂,多複雜啊? 日本的電車,雖有不同音樂區分不同方向的列車進站, 但音樂只是表示不同方向,實際的終點站名還是以語音廣播為主。 因此,實務上還是以廣播最符合使用者需求, 你只要聽得懂使用的語言,就知道列車的目的地。 另外「客車廂或月台」,是在說可以在車廂或月台來提供這個資訊, 因為很多地鐵等系統,式列車開門時在車內廣播, 如倫敦地鐵、香港的輕鐵,所以法規容許一些彈性, 這個就看業者要怎麼選擇了,因為法令無法把所有東西都綁死, 所以通常只要達到規定所要求的目的就可以了。 PS:這個法規也規範公車的無障礙設施, 所有無障礙的項目都在這個辦法立面規定。 PS:排版不太完美,請各位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52.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447319970.A.D79.html ※ 編輯: gigihh (1.161.152.69), 11/12/2015 17: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