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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寒流來襲,請各位做好保暖 板規至少一年沒更改了,但也因此在最近的公告上透露出諸多的不合理性 故趁著今年修改了一些不合理的部分,並拉高可推文的範圍 讓推文不會那麼隨意受到限制而被處分 但同時也限制了一些地方 以下為這次修改的部分: 一、原第二部分文章規範與第三部分推文規範合併→第二部分:文章與推文 二、原第三條共十款縮減成九款(3-1+3-2合併,其他條款往前一款) 三、原3-1、3-2合併: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第一款 文章內容不得出現就政治立場以及傾向出現攻擊文字,但針對可受公評 事項評論不在此限針對可受公評事項評論是指包含針對政府、政黨或 政治人物的政績、政策、政見進行評論,評論應與文章內容或本板議題 相關 (本條凍結請勿使用) 第二款 針對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較或評論時,請彼此尊重,禁止攻擊特定地區 文章不得出現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例外許可條件同第一條第一款 評論內容請就事論事,勿偏離本板主旨公眾人物、媒體不在此限。 調整成: 第一款 針對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較或評論時,請彼此尊重,禁止攻擊特定地區 文章不得出現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 四、3-4→3-3引戰條款: 第四款 禁止惡意引戰,意圖與人引起紛爭  調整成: 第三款 禁止政治、地域、種族、語言等引戰,意圖與人引起紛爭   五、3-5→3-4修改語意: 第五款 文章內容不得口氣惡劣,或回文時意圖針對前篇發文或推噓文;本條 需由當事人提出檢舉;如推文內互相吵架,任一板友皆可提出檢舉調整成: 第四款 文章內容不得意圖針對前篇發文或推噓文若為當事人受到原文針對 需由當事人提出檢舉推噓文吵架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六、3-7→3-6修改語意: 第七款 未經查證,不得散播不實資訊消息,誤導板友。          調整成: 第六款 未經查證,不得散播不實資訊消息,誤導板友,以造謠論。     增加「造謠」二字 七、3-10→3-9罰則部分: 第十款 違反本條者,得處以水桶七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唯本條違反第四款與第六款,得處以水桶三十日並記點兩次加重罰則: 第九款 違反本條者,得處以水桶15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唯本條違反第五款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違反第三款、第六款、洩漏個資,原文退回,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八、推噓文部分新增第三款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第三款 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謠言者,以造謠論      後續推文若自承記錯免罰;若遭水桶請於三天內提出證據 並調整罰則 原罰則: 第三款 違反上述兩款者,水桶七天並記點一次 唯本條違反第二款之引戰與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部分加重並調整: 第四款 違反上述者,水桶15天並記點一次;    唯本條違反引戰、人身攻擊與造謠者,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九、原5-3廣告文宣部分   第 五 條 廣告文及文宣限制    第三款 違反本條規定經認定屬實,板主將直接刪文,並處以水桶一周處分。 (視同三次記點) 視同三次記點拿掉 十、原10-2檢舉部分 第 十 條 檢舉規定與認定 第二款 檢舉人檢舉時,應以站內信通知板主,否則不予受理 信件內容應包含違規事實所違反板規(第幾條第幾款)。 板主認定時若有疑義得要求檢舉人就檢舉內容補充說明。 板主有最終裁定權利。 新增※事發超過七天板主群可不接受任何檢舉 七天以推發文時間開始計算 十一、附註部分全部大改,修改成以下內容 第八部分 附註 1.本附註係針對板規第二部分第三條第一款解釋 2.稱呼政黨或政治人物盡量使用正式名稱/慣用簡稱,或能明確分辨之稱呼方式 3.公眾人物泛指在公開媒體上所曝光之政治人物、機關團體、藝人、代言人等 4.平面、電子媒體需為自行撰稿之新聞負責,故板友有批判之權利 然批判請針對內容批判,直接使用負面詞彙攻擊者仍受攻擊特定族群規範 5.同上,公眾人物需為自己言行負責,除非有法律上疑慮,不會直接干涉板友用詞 然批判請針對內容批判,直接使用負面詞彙攻擊者仍受攻擊特定族群規範 因此,在合乎規定之情況下,板主群將不直接介入板友用詞 上面為這次板規所異動之項目 至於原3-1受處分之部分因目前尚未有結論,故暫不作處理 即日起至1/30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提出 將會彙整各位的意見再做更改 最快將於農曆年前正式上路 感謝大家~~                                MRT板工 coon182                                   2016.01.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coon182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72.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453565807.A.28F.html ※ 編輯: coon182 (114.34.72.55), 01/24/2016 00:17:55
canandmap: 推噓文吵架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是指限定推噓文的那個人? 01/24 01:11
coon182: NO,是指隨便一個人,不限當事人 01/24 01:20
coon182: 這樣或許好懂一點@@ 01/24 01:21
※ 編輯: coon182 (114.34.72.55), 01/24/2016 01:22:52
YellowWolf: 推推 版主辛苦了 01/24 01:26
※ 編輯: coon182 (27.245.93.211), 01/24/2016 02:44:34
aaronbest: 推推 問一下所以像是柯屁 睡菊之類的 新版規是不罰嗎 01/24 02:56
aaronbest: ? 01/24 02:56
coon182: 是,包含連D、砂石倫等都不罰 01/24 06:07
coon182: 反正想的到的常用詞彙在新板規是不罰 01/24 06:08
coon182: 其實不碰政治議題是很難的事 01/24 06:11
coon182: 且公眾人物和媒體寫過說過什麼本來就要被檢視了 01/24 06:11
ekes11: 建議板主比照數字板任期改選制度 才符合民主 XD 01/24 13:14
coon182: 這個我再考慮考慮XD 01/24 13:30
hicker: 真有板主任期制的板也不多吧.... 01/24 13:31
canandmap: 捷運板不若數字板那麼難管,覺得沒必要 01/24 15:34
edctw: 請問媒體可以批鬥的理由是? 01/24 21:47
coon182: 我不認為這叫批鬥,媒體報錯與事實不符本來就要負責 01/24 22:02
liunwaiqoo: 推板主~~~~~~~很盡責~~~~ 01/25 08:05
ekes11: 板主任期制度跟板難不難管沒有關係吧 板主做得好可以連選 01/25 10:54
ekes11: 連任就好(就像區域立委) 反而用管理難易程度去解釋 01/25 10:54
ekes11: 管理國家的總統四年一任 管理鄉鎮市的鄉鎮市長大概也沒 01/25 10:54
ekes11: 必要改選...更別說里長了 01/25 10:55
cava1ry: 不贊成開放睡菊這種東西,能看的板又要少一個了 01/25 11:35
cava1ry: 雖然現在已有罵藍沒事罵綠進桶的傾向 01/25 11:36
coon182: 罵藍確定沒事嗎XDD? 我是不想打臉啦... 01/25 12:50
edctw: 負責是可以「更正」,不是「攻擊」 01/25 12:56
coon182: 可是新板規裡根本沒有"可攻擊媒體"字眼啊@@ 01/25 12:58
edctw: 文章不得出現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 01/25 13:25
edctw: ※公眾人物(藝人、政治人物等)、媒體不在此限。 01/25 13:25
coon182: 4.平面、電子媒體需為自行撰稿之新聞負責,故板友有批判 01/25 13:31
coon182: 之權利 01/25 13:31
cava1ry: 打不打臉無所謂,板主有注意就好 01/25 14:36
coon182: 我只認為沒有查證就栽贓並非明智之舉,就這樣。 01/25 15:18
cava1ry: #1Mdnjmuz 如果板主覺得這推文都沒問題我也沒話說 01/26 01:04
cava1ry: 提出來只是說我並非故意栽贓板主而已 01/26 01:17
coon182: 可是那篇罵的對象不是綠營嗎0.0? 我們沒人執行水桶吧? 01/26 01:33
cava1ry: 崩潰、全都跑到這邊不意外都是攻擊藍軍吧 01/26 08:09
cava1ry: 還是你覺得說人崩潰不算攻擊那就算了 01/26 08:10
edctw: 我是不了解媒體和公眾人物講話要負責,那其他人講話就可以 01/26 13:08
edctw: 不負責?所以媒體就可以批判一般人就不行? 01/26 13:08
edctw: 當然是要就事論事可是怎麼看都是你想讓板規偏向對媒體不利 01/26 13:09
edctw: "評論內容請就事論事,勿偏離本板主旨" 01/26 13:09
edctw: 所以攻擊媒體就可以不就事論事?捷運板就可以當媒亂板用嗎 01/26 13:10
edctw: 「公眾人物、媒體不在此限。」 01/26 13:10
coon182: 先請問你新板規何來"就事論事"這四字? 01/26 14:21
coon182: 第二,為什麼媒體不能受到批評指正? 01/26 14:22
coon182: 第三,媒體一直以來都是ptt厭惡對象,何來帶風向? 01/26 14:23
coon182: 照你邏輯,整個PTT都在帶風向嗎? 01/26 14:23
coon182: 你能接受政治人物受到批評,不能接受媒體受批評 01/26 14:26
coon182: 豈不是一件很奇妙的事? 01/26 14:26
coon182: 唯獨這個我們不會動,之後交付投票再決定是否上路 01/26 14:31
a128a128: 兩個人真是雙重標準,呵呵,有病要吃藥 01/26 14:40
book8685: 批評是在合理範圍 有時候媒體也有說對被批評阿 01/26 17:18
book8685: 如果是對內容批評 其實沒有意見 但如果是對特定媒體 01/26 17:19
coon182: 樓上說法我同意,在附註部分我會微調一下 01/26 17:19
book8685: 批評 是可以討論啦 01/26 17:19
coon182: 加一個「直接攻擊媒體者仍受攻擊特定族群規範」 01/26 17:22
coon182: 這樣或許比較好一點...? 01/26 17:24
book8685: 如果是擺明腦補的 被罵其實也不能說啥 01/26 17:29
coon182: 這樣子板規我就不知道怎麼寫會比較好了= = 01/26 17:32
※ 編輯: coon182 (114.34.72.55), 01/26/2016 17:34:17
book8685: 事實不符怪怪的 應該是說無根據 腦補臆測 01/26 17:40
jack801016: 我認為造謠自首要改警告一次,以示警惕 01/26 18:29
jack801016: 記點 01/26 18:29
coon182: 事實不符比較能概括兩種 01/26 18:40
coon182: 記點可以考慮@@ 01/26 18:41
edctw: 你直接解釋一下「公眾人物、媒體不在此限」是什麼意思 01/26 22:27
edctw: 我怎麼看都覺得這句話很奇怪…是只有媒體講錯話該鞭、公眾 01/26 22:28
edctw: 人物講錯話該鞭該負責,還是其他意思 01/26 22:28
edctw: 難道今天發言還要看「厭不厭惡」就可以為所欲為講話了嗎? 01/26 22:30
edctw: PTT是否帶風向那是別版的事情,你只要跟大家解釋你的板規合 01/26 22:30
edctw: 不合理就好了,我今天沒有接受政治人物受批評,有問題的是 01/26 22:31
edctw: 「評論內容請就事論事,勿偏離本板主旨。公眾人物、媒體不 01/26 22:31
edctw: 在此限」原來網路禮儀還有分等級嗎?這不是歧視什麼是歧視 01/26 22:32
edctw: 不要看到我的ID就開砲,若覺得我無理取鬧先提出問題在哪裡 01/26 22:35
edctw: 1.就事論事就對事不對人,那怎會對媒體和公眾人物雙重標準 01/26 22:35
edctw: 2.重點不是不能批評指正而是標準應該客觀一致 01/26 22:36
edctw: 3.討論應該是基於是否客觀,怎麼會扯到「討厭」這件事情? 01/26 22:37
edctw: 你覺得把個人好惡考慮進去對言論作批評客觀嗎? 01/26 22:38
coon182: 我只想問一句話:新板規有沒有「就事論事」這條 01/26 22:38
coon182: 如果沒有,合理性是正當的。 01/26 22:38
edctw: 這是基本網路禮儀吧? 01/26 22:40
coon182: #1MZ5044c (MRT) 這個就是一個被桶的例子,希望有解惑 01/26 22:40
coon182: 當然,這是舊板規之下。 01/26 22:40
※ 編輯: coon182 (39.8.137.174), 01/26/2016 22:42:35
edctw: 所以新板規您認為這樣不該捅? 01/26 22:42
coon182: 所以我沒有改嗎?要不要看一下附註? 01/26 22:42
coon182: 拜託整個看完再來批,不要說我只針對你 01/26 22:43
coon182: a.批判請針對內容批判,直接攻擊媒體者仍受攻擊特定族群 01/26 22:43
coon182: 如果你還不滿意,新板規行使權你大可投下反對票 01/26 22:45
edctw: 我「們」只是提醒你你的板規合理性而已,但您要這樣說不爽 01/26 22:47
edctw: 不要看我也無可奈何。 01/26 22:48
coon182: 我從來不覺得你(沒有們)對我的口氣非常的好 01/26 22:48
coon182: 因為你一直站在"媒體不管有沒有對錯都不能被罵"的立場 01/26 22:49
coon182: 你的論點就是"板主改什麼爛東西,記者就不是人嗎" 01/26 22:50
edctw: nonono.....我的立場是不敢管是什麼人 講錯就是該罵 01/26 22:50
edctw: 但不是因為媒體PTT討厭就用板規開砲 所以其他人就沒關係 01/26 22:51
coon182: 對啊,既然立場是該罵,那麼為何不能批評媒體呢? 01/26 22:51
edctw: 也不是該罵 就是就事論事更正 不然請問怎麼理性討論 01/26 22:51
coon182: 你的其他人是指?鄉民?無辜民眾?還是? 01/26 22:51
edctw: 受到「不得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條款保護的每個人 01/26 22:53
edctw: 我不解的是,怎麼會有特例呢?就如你說因為PTT討厭媒體嗎? 01/26 22:53
coon182: OK..我了解你的論點 01/26 22:53
coon182: 這邊我同意你,我再看看要怎麼改 01/26 22:55
edctw: 好,高興有共識。或你可以說一下當初的考量 01/26 22:56
coon182: 考量上面有提了,基本上一個原因,媒體未經查證即發新聞 01/26 22:57
coon182: 導致接收錯誤訊息 01/26 22:57
coon182: 當然,如你所說攻擊媒體算是不智之舉 01/26 22:58
coon182: 就現實面來講,就算罵得再難聽媒體也聽不進去 01/26 22:58
coon182: 因此回歸就事論事的批評或許會比較好一點 01/26 22:59
coon182: 這點會做讓步,我會想一下3-1要怎麼改會比較順 01/26 23:00
edctw: 好 :P 加油 01/26 23:01
coon182: 也說個抱歉啦..有點欠缺思慮 01/26 23:03
edctw: 不會啦,制度建立本來就很辛苦,只是有時候文字只是要討論 01/26 23:10
edctw: 沒有要批鬥的意思,文字上比較看不出情緒… 01/26 23:10
coon182: 這樣的話還是改回原來的好了... 01/26 23:12
※ 編輯: coon182 (39.8.137.174), 01/26/2016 23:16:02
lina7inverse: 推 coon182 和 edctw (以字母排序) 02/01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