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quarsx3: 久久就能報導一次的話題… 01/27 18:28
推 YellowWolf: #劣根性 01/27 19:13
噓 edoyasuhiko: 網路抄抄就能當新聞 01/27 19:33
推 futureBF: 留下來的垃圾都叫那個贊成的網友掃 不就得了!? 01/27 20:00
→ ciswww: 如果是贊成把垃圾留下來的網友,那沒辦法 01/27 20:08
推 ting445: 等台灣人能有日本人的公德心時再來談 01/27 20:17
→ ciswww: 有公車上的公德心即可談 01/27 20:23
推 snap007: 很少看過日本人在車上吃東西,喝酒的大叔到是看過.... 01/27 20:23
→ ciswww: 大眾捷運法第50條從來是個過度限制的法條 01/27 20:23
推 ultratimes: 不然你可以被罰後,進行申訴,如果一直被駁回,最終可 01/27 21:24
→ ultratimes: 申請釋憲,讓大法官對大眾捷運法第50條進行解釋 01/27 21:24
→ ciswww: 這是個方法沒錯 風險是捷運中途抽手 01/27 21:30
推 sj4: 日本人會怕造成別人困擾 行為都很自制。台灣人會嗎?! 01/27 21:31
→ sj4: 人民水準不同嘛 有什麼好吵的 01/27 21:32
→ ciswww: 這個世界上大部分城市地鐵未以罰款來禁止飲食 並非僅日本 01/27 21:35
推 jack801016: 我覺得應該反過來讓台鐵通勤電車禁止飲食 01/27 21:48
→ jack801016: 這樣清潔人員也比較好清理,如果要吃可以在月台吃 01/27 21:49
推 cbate: 台灣人沒水準是出名的,最醜的風景絕對是人,拜託不要開放 01/27 22:21
→ cbate: 捷運飲食! 01/27 22:21
→ ciswww: 去國外看看吧 你對台灣人會比較有信心 01/27 22:48
推 hinajian: cbate在罵全部板友耶 這樣真的課以嗎 01/27 22:51
推 uu26793: 板上的台灣人都能檢舉啦(X 01/27 23:12
→ kimchimars: 全稱式的攻擊不是就可以水桶了嗎? 01/28 00:13
→ goshfju: 不建議開放 在公車看到不少次 有人把飲料打翻... 01/28 00:15
→ WeAntiTVBS: 所以北市公車上垃圾桶就在交通局要求下默默收掉了 01/28 00:20
→ WeAntiTVBS: 但公車部分目前無法令強制規定禁止飲食 通通自由心證 01/28 00:20
→ WeAntiTVBS: 20年以前台北市公車車上有的還有鐵製垃圾桶的年代.... 01/28 00:21
→ coon182: 不是沒有桶過地圖炮就是了啦... 01/28 00:33
→ coon182: 稍等一下 01/28 00:33
→ navyMusician: 贊成飲食的都是些沒在搭捷運 不在乎的 01/28 01:36
→ wcc960: 真的別跟日本比,他們是有時還自制過頭的民族 01/28 02:18
→ wcc960: 對台灣人有信心很好,但日常所見很多台灣人就是還不到那個 01/28 02:21
→ wcc960: 能夠讓人有信心的程度 01/28 02:21
推 eeveelugia2: 國外開放飲食的地鐵 骯髒的很多啊 我不想北捷變那樣 01/28 02:36
推 firstneko: 喝水可以通融 但吃東西算了吧 有這麼必要在捷運上吃嗎 01/28 02:41
→ ciswww: 哪樣? 最多就像台鐵區間車那樣 01/28 03:10
→ hunng5: 你忍受的了別人你旁邊吃東西 食物味道到處漂嗎? 01/28 07:31
→ hunng5: 密閉空間 一人吃 搞不好全車廂都是你吃的食物的味道 01/28 07:32
推 miguel1968: 泰國捷運也是禁止飲食,跟台灣一樣都很乾淨 01/28 09:12
推 WeAntiTVBS: 可以比照地鐵捷運禁止飲食的他國 抓到飲食行為就嚴刑 01/28 09:14
→ WeAntiTVBS: 竣罰 不要每次只罰個1500~7500就了事!! 01/28 09:15
推 Bcl2: 公車其實算是"不成文"禁止 只差沒有寫入法條執行罰則 01/28 09:43
推 ultratimes: 嚴刑峻罰就會有人要釋憲了,說啥比例XX的 01/28 12:38
→ ultratimes: 會說違反 比例XX XX原則什麼的 01/28 12:39
推 hunng5: 道德問題 01/28 19:33
→ an03956: 台灣人有沒有公德心看路上的煙蒂和垃圾就知道,何必爭 01/29 01:11
推 typhoon79412: 喝水為什麼要通融?! 01/29 03:58
→ typhoon79412: 有這麼渴嗎?! 01/29 03:58
噓 fishbigman: 不該禁 不能在車上吃早餐 我到公司都快八點了 01/29 11:38
→ fishbigman: 沒足夠時間吃完早餐 能在車上吃方便多了 01/29 11:39
→ fishbigman: 還能買各肉羹麵 鹹粥來吃 不用只能帶麵包 多好 01/29 11:40
推 ultratimes: 所以我說,不如就釋憲算了 01/29 17:46
→ ultratimes: 步驟,先請捷運人員開你罰單(先叫站長來 吃個東西 讓 01/29 17:46
→ ultratimes: 他開你罰單) 然後接下來進行訴願 被駁回打行政訴訟 01/29 17:47
→ ultratimes: 如果行政訴訟一直敗訴,最終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 01/29 17:47
→ ultratimes: 憲法第23條 除為XXXXX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01/29 17:48
→ ultratimes: 憲法23條和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間,是否存在必要性 01/29 17:48
→ ultratimes: 就可以請大法官做出違憲或合憲解釋 01/29 17:48
→ ultratimes: 到時候申請人還可以在大法官釋字上留名 01/29 17:49
→ ultratimes: 別說我在搞笑,很多法律都是靠這個流程被宣告違憲過 01/29 17:49
→ ultratimes: 例如役男禁止出境,也是用本流程申訴,最終釋憲結果 01/29 17:49
→ ultratimes: 被大法官宣告和第10條牴觸而違憲的 01/29 17:50
→ DongRaeGu: 拿國外來講的怎麼不去死一死 01/30 01:58
噓 george0412: 役男禁止出境,是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下一位階的行政命 01/31 11:17
→ george0412: 令卻規定,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不是違反比例原則。 01/31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