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nandmap: 修法就好了,不用這麼憂心 09/06 08:52
→ finalhope: 站方人員要執勤最好全程錄影,省得被哉贓 09/06 09:07
→ loveqpalzm: 也對 !只罰不會靠腰申訴的人嘛 ! 09/06 10:09
推 kenliu100: 北捷從以前到現在幾乎沒有開過幾次單 09/06 10:26
推 teddy680820: 捷運公司只會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而已啊,不想惹事。 09/06 10:44
推 trueQoo: 原來可以吃東西,我學習了... 09/06 11:51
→ helado2015: 14歲都國二了還不罰? 又不是4歲! 09/06 12:07
推 ultratimes: 直接把行政罰法第9條整個廢除就好 09/06 12:18
→ ultratimes: 另外行政規則上面,也把1500 4500 7500三種金額認定 09/06 12:20
→ ultratimes: 方面給刪除,給第一線人員自由裁量要罰多少 09/06 12:20
→ ultratimes: 因為現行規定其實很可笑,根本不可能罰1500以外金額 09/06 12:20
→ ultratimes: 這是不是代表說,4500和7500幾乎等同虛設? 09/06 12:27
→ ultratimes: 還必須吃東西造成列車延誤才能罰比1500更高的金額耶 09/06 12:28
推 relio: 再次詛咒捷運飲食這對父女出門被車撞死! 09/06 14:51
→ sleepyrat: 以後哪個保全還敢管這種事?? 09/06 16:06
推 Adonisy: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但是能解決你... 09/06 16:19
推 yingllin: 第 1 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 09/06 19:04
→ yingllin: 政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 09/06 19:07
→ yingllin: 從其規定 09/06 19:07
→ yingllin: 那不就表示大眾捷運法有規定就可罰 09/06 19:09
推 apek: 樓上簡單來說就是某公司膝蓋軟嘛 不過這樣真的很糟 09/06 23:38
→ apek: 這樣遵守規定的旅客不就跟白痴一樣 反正吃東西咆嘯一下就好 09/06 23:39
→ apek: 這公司嘛 會罰的罰最重的永遠都是自己人 就喜歡打小孩給人看 09/06 23:40
推 yingllin: 請問一下,以此類推如果未滿14歲的學生搭捷運不買票,是 09/07 00:18
→ yingllin: 是不是可以不用罰?? 09/07 00:19
→ hinajian: 詐欺送辦 09/07 00:41
→ hinajian: 這篇報導沒講到 捷運法有漏洞的部份 其他法可以罰 09/07 00:44
→ hinajian: 不過關鍵還是在執法者要不要去執行 09/07 00:45
→ mstar: 錯了,十四歲不罰是綜合規範,除非你在大眾捷運法特別加條 09/07 10:22
→ mstar: 「十四歲以下違反本法依然處罰」,否則就要依行政罰法處置 09/07 10:22
推 mstar: 無票搭捷運是「違約金」,不是行政罰。 09/07 10:24
推 ultratimes: 詐欺是刑法,刑法未滿14也不罰啊 詐甚麼欺... 09/07 13:15
→ ultratimes: 但未滿14歲的人,應該是不會主動有詐欺想法的 09/07 13:15
→ ultratimes: 所以是誰叫他詐欺的,可就有得辦了,刑法有教唆的 09/07 13:16
→ ultratimes: 但行政法並沒有教唆這種東西,就罰行為人 09/07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