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njita321: 比例你老母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比什麼例? 10/15 17:29
→ ludwickfan: 怪,上次台北捷運,小女孩飲食卻因未成年不罰? 10/15 17:31
→ finalhope: 罰了下次家長才不會放肆 10/15 17:38
推 a27281591: 老問題,亂訪問民眾想要帶風向 10/15 17:43
推 jetau811227: 最可惡是當作沒事離開吧 10/15 17:43
→ a27281591: 比例原則才不是這樣用的,乾脆按越多下罰越重? 10/15 17:43
噓 gigihh: 這種心態跟肇事逃逸有什麼不同? 10/15 17:46
→ gigihh: 如果真的是不小心按到,怎麼不去詢問處自首? 10/15 17:47
→ cwl717033: 屁孩 三寶家長 10/15 17:49
推 Odakyu: GJ 10/15 17:51
推 ultratimes: 50-1條可以罰1~5萬,按照比例原則應該是罰5萬? 10/15 17:52
推 fantasibear: 溫馨 10/15 17:57
推 ThrivinIvory: 溫馨 10/15 18:03
推 PorkChoppers: 有罰給推 10/15 18:34
→ ROCAF: 罰了還不是賴帳 有差嗎 10/15 19:14
推 Tamama56: 有罰給推,反觀便當局 10/15 19:21
推 Lukechao: 台灣寶不罰不會學乖 10/15 19:40
→ Littlechozy: 因為飲食是在50條,沒規定可以罰父母 10/15 19:58
推 jh961202: 爽 10/15 20:04
噓 relio: 反觀臺北捷運只會硬吃案 10/15 20:15
→ atb: 做錯事不敢承認,這心態還真糟糕 10/15 20:38
推 iambibi: 5歲小孩字可能都看不太懂,罰這小孩我覺得很好笑。 10/15 21:34
推 iambibi: 有時候警報器也會誤動作,站務人員趕快復規就行,更何況 10/15 21:38
→ iambibi: 高捷的站務員有很忙嗎? 10/15 21:38
噓 sbflight: 連法學緒論都沒學過還在那邊比例原則 欠噓 10/15 21:41
推 iambibi: 有時候小朋友真的會比較好奇。 10/15 21:43
→ iambibi: 當家長的當然要顧好。 10/15 21:44
推 iambibi: 這件事高捷不知道為什麼這麼硬。 10/15 21:46
→ iambibi: 以前結工單真的是旅客誤觸,經檢查設備無異狀,就結掉了 10/15 21:48
→ iambibi: 。 10/15 21:48
推 kingard9632: 比你媽啦 還裝沒事 這種家長 尬拍嬰仔大小 10/15 21:58
→ ultratimes: 推某r 10/15 22:03
推 nadoka: 重點還有當沒事離開吧,就是教不好小孩還擺爛覺得無所謂。 10/15 22:32
推 kenliu100: 覺得開心~ 10/15 22:42
推 talentsu: 法治國家守法很困難嗎?念在初犯罰 1 萬還好吧! 10/15 23:30
→ talentsu: 不過家長帶小孩裝作沒事走開,這要加重處罰才對.... 10/15 23:31
→ talentsu: 所以應該罰 2 萬比較合理..... 10/15 23:31
→ miwako: 裝沒事離開才是問題,如果主動承認,也許不會罰或罰輕些 10/15 23:39
推 Debian: 才一萬,太便宜了是否。 10/16 00:22
→ lirick42: 小孩白目亂按 本來有原諒的空間 但家長裝沒事帶走 10/16 01:12
→ lirick42: 這種最差的示範 怪不得會被罰 10/16 01:13
→ lirick42: 另外法條上有所謂的教育條款 如果那條法律是基於保護或 10/16 01:14
→ lirick42: 本身就具備教育的意義在 還是可以對小孩開罰的 10/16 01:14
→ lirick42: 最常見就是 兒少法、菸害防制法 10/16 01:15
推 ultratimes: 不能對小孩開罰,是對監護人開罰,不一樣好嗎 10/16 01:18
→ ultratimes: 哪條法律可以直接對小孩開罰?根本沒有 10/16 01:18
→ ultratimes: 罰的是監護人 監護人 監護人 不是小孩 10/16 01:18
→ ultratimes: 小孩根本就是開無敵狀態,再亂來都是監護人被罰 10/16 01:19
→ ultratimes: 其實這點是該修法,看要不要修改成連帶處分 10/16 01:19
推 airwalking98: 站務人員不忙就可以讓小朋友亂按?這種觀念真是讓我 10/16 01:21
→ airwalking98: 嘆為觀止..... 10/16 01:21
推 xiaoyu: 台灣法治觀念超差的,什麼都想喬談人情,我X! 10/16 01:53
推 Zickler: 罰1萬已經是低消 手下留情了吧 10/16 03:11
推 rpmchaser: 按下去幾乎就是保證列車延誤,依比例原則罰個十來萬才 10/16 07:09
→ rpmchaser: 合理 10/16 07:09
推 jimmy5670: 欠教育 10/16 09:38
推 shirokii: 有罰給推。TVBS立場選擇性播出民眾訪問也不是一兩天的 10/16 10:09
→ shirokii: 事了。 10/16 10:09
→ atb: 這種用「街訪」包裝的個人意見大可不必,應該從蘋果日報開始 10/16 11:05
→ shirokii: 街訪可以,但至少要呈現不同的聲音吧 10/16 13:08
推 zxcv5566: 南部捷運不是聽說常常火警誤訊號好幾百次了.... 10/16 15:46
→ zxcv5566: 五歲小朋友固然有錯 但....這是只會檢討別人的意思嗎?? 10/16 15:46
→ zxcv5566: 而且台北捷運手動發報機警鈴誤訊號 也不會造成列車停擺 10/16 15:47
→ zxcv5566: 頂多就是站員確認回復 大家不要被記者單方面騙了... 10/16 15:48
推 lovemouse: 爽!! 就是要重罰 才可以得到教訓 10/16 17:54
→ mooto: 哪一家報導不是選擇性播出民眾訪問 10/16 19:17
推 iambibi: 所為的站務員不忙是指可以快速復歸的時間。 10/16 19:40
→ iambibi: 一定是脫很久沒復歸,才要想辦法脫罪啊! 10/16 19:41
推 iambibi: 小弟也在交通業服務過,這件事真的還好。 10/16 19:43
推 iambibi: 而且弟弟不是累犯,是好奇不小心按到的,如果各位以後當 10/16 19:45
→ iambibi: 他的爸爸一定也是快逃離現場啊! 10/16 19:45
推 iambibi: PAO裡面的los按一按就行了,再請水電值班人員跟包商去確 10/16 19:47
→ iambibi: 認就好。 10/16 19:47
噓 vobor: 哇 你會逃離現場就直說 別拖我們下水呀 10/16 20:40
推 iambibi: 抱歉小弟說話比較直接,但也離開交通事業了。 10/16 20:52
→ iambibi: 板上目前從業人員辛苦了。 10/16 20:53
推 cgunavy: 這不是說話直接吧?這已經指明是站務員處理不夠迅速才開罰 10/16 23:54
→ atb: 當下承認誤觸,那還需要浪費這麼多時間確認警報嗎?為什麼一 10/17 01:54
→ atb: 直畫錯重點? 10/17 01:54
推 FranKang: 野洨,夕鶴 10/17 11:51
推 cgunavy: 標準程序,無法保證誤觸前是否警報剛好響起,不能直接取消. 10/21 23:51
→ alexmk: 我小孩勿觸我一定馬上通知站務不會跑 10/22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