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ydata: 再流標個1,2次的話,土建機電界面整合真的會開天窗 01/09 08:03
推 timjeng1994: 有包含機廠的部分嗎? 01/09 08:05
→ el1901: 呵 最好是檔案龐大,難道就不能用文字檔給大家搜索嗎? 01/09 08:09
→ el1901: 聽說車輛規格有改,從無人駕駛改成有貫通門有人駕駛CBTC, 01/09 08:21
→ el1901: 跟機捷有八成七像 01/09 08:21
→ geesegeese: 工合度有50%嗎 01/09 08:45
→ hicker: 捷運局的大標案是很龐大沒錯 之前也好幾次無法上傳成功 01/09 08:58
→ hicker: 圖說的部分也難以用文字說明吧 01/09 09:01
→ el1901: 同樣的檔案可以在公開招標時用電子領標,確不能網路公開閱 01/09 09:21
→ el1901: 覽?技術上能克服的事卻辦不到,這是心態的問題。 01/09 09:21
→ hicker: 剛去看過 機電處那邊是說想管控招標文件流向 避免滿天飛 01/09 11:11
→ hicker: 在我看的這期間 中興跟世曦也都來了解 01/09 11:12
→ hicker: 並且直接把紙本文件給買了扛回去(一份六千多元) 01/09 11:13
→ hicker: 因為即便是現場 不給光碟也不給拍 01/09 11:14
→ hicker: 採購網在公開閱覽時可免登入下載 但這可能對機關方面產生 01/09 11:16
→ hicker: 困擾 01/09 11:16
→ hicker: 現場看大多都是文字文件 圖說只有軌道的一本 01/09 11:17
→ hicker: 規格是有人駕駛 車間貫通 標準軌 第三軌供電 全長70M 01/09 11:20
→ hicker: 除了既有規格與限制之外 給車輛廠商的設計空間還滿大的 01/09 11:21
推 ciswww: 感謝分享,以前的規範是列車長度80公尺以下,那每列容量 01/09 15:13
→ ciswww: 仍是700人嗎?班距至少需達到...? 01/09 15:13
→ hicker: 一樣容量700人 班距....沒記到 01/09 15:18
→ hicker: 倒是採最低標而非最有利標 這點有些意外 01/09 15:19
→ el1901: 貫通門是指車頭有逃生門。還是不認同北捷局做法 01/09 15:59
→ hicker: 換做e大是機關方 就不想管控招標文件流向?? 01/09 16:14
→ hicker: 基本上招標文件也還是有點機密的成分在.... 01/09 16:16
→ geesegeese: 都公告了發,還有啥機密?怕人家看出綁歐日混合嗎? 01/09 16:19
→ hicker: 對於公開閱覽要不要把資料上網 是做不做的問題而已沒錯 01/09 16:19
→ hicker: 但即便不放上網 個人對於機電處的考量也是可以理解 01/09 16:20
→ hicker: 又不是高鐵.... 01/09 16:20
→ hicker: 而且感覺上 不只是機電處 北結局之後對於招標文件也會 01/09 16:21
→ geesegeese: 反正政客不會把工合度看太重,只會拼選前假通車 01/09 16:21
→ hicker: 採取較為保守的作法 就是不會再輕易放上網 01/09 16:21
→ hicker: g大這就離題了 萬大線現在距離通車還很遙遠 01/09 16:22
→ geesegeese: 是的,怕被發現內定得標商缺乏實績 01/09 16:22
→ hicker: 就是預設機電處必會出現弊案的論調.... 01/09 16:24
→ hicker: 是說監察院該預防性辦案了嗎?? 01/09 16:24
→ hicker: 但也才剛開始招標 就這樣預設也太悲觀太武斷.... 01/09 16:25
→ hicker: 現在當然也做得到 但卻是因為有所顧慮而不願做 01/09 17:52
推 Metro123Star: 有人駕駛? 01/09 19:03
→ hicker: (看一下筆記) 修正 無人駕駛系統 01/09 19:10
→ hicker: 但第一期全地下 也沒啥好看的.... 01/09 19:10
推 Vett: 公開招標的目的就是要讓資源公開 01/09 19:33
→ Vett: 找理由說不能網路公開根本開倒車 01/09 19:34
→ hicker: 那請樓上打1999投訴去 我是沒意見 01/09 19:49
→ hicker: 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 01/09 20:07
→ hicker: 第七條之規定 是說"或"以電子化公開 而非"並" 01/09 20:08
→ hicker: 於公告場所公開招標文件閱覽也是合法 01/09 20:09
→ hicker: 但不予以電子化公開的排除條件 法規可沒明定 01/09 20:10
→ hicker: 就是辦理公開閱覽之機關的考量而決定 01/09 20:10
→ el1901: 呵 再講下去捷運局搞不好會說招標文件是有智慧財產權的 01/09 20:28
→ hicker: 應該真的有喔.... 01/09 20:53
→ hicker: 至少招標文件應該算是著作權法所保障範圍之一 01/09 20:53
推 Vett: 智財權本來就是捷運局的 01/10 18:35
推 garlos: 挖~~~終於出來了! 01/14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