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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hygdih (ATJ)》之銘言: : 大家都知道桃園機場捷運 : 其實也服務不了桃園人 : 可是桃園政府 : 卻佔了桃園捷運65%的股權 : 賺錢就算了可是看起來是。。。 : 不是很了解一開始 : 為什麼要成立新的捷運公司來營運 : 除了面子之外想不出有什麼理由 : 而且獨立營運變成說 : 轉乘台北捷運的時候需要另外付費 : 像香港的機場快線如果用電子票證 : 轉乘香港境內其他路線都可以免費 : 台灣現在這個情況發揮不到什麼轉乘效應 : 到了台北車站還是要另外付一筆費用 : 而且桃園政府花了錢花了精神 : 結果是幫新北市的市民通勤 : 幫台北市運送遊客xD : 我的看法是就算台北捷運 : 當初不想要接也是應該由中央政府主導 : 看要協調台鐵 : 還是成立機場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不應該由市來承擔 大眾捷運法 第四章 第25條 中央主管機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地方主管機關設立營運 機構或經甄選後許可民間投資籌設營運機構營運。 關鍵在於適用法源,現在為什麼大家都要叫捷運,為了就是要適用大眾捷運法。 因為沒人想要用那個綁手綁腳的鐵路法,因為大捷法可以做一些商業開發,但是 鐵路法不行。 當初再找尋營運單位時,台北市府、桃園縣府、台鐵局皆有出席與會...... 台北捷運:我們沒興趣。(這是句點) 台鐵局:我們有興趣,@#%$#%^&$%*&^%$..... 交通部:好,謝謝。(這還是句點) 桃園縣府:我們有興趣承接。 交通部:好,就這麼辦!(一樣是句點) : 不過最完美當然是桃園市新北市台北市 合作成立一間 : 全新的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跳出區域的稱呼 : 來協調區內的捷運運作 : 這樣才是對市民最有利 : 不過這當然天荒夜談 : 沒有區域名字剪不了彩XD 關於前面提到的花了錢、花了精神幫台北載遊客、幫新北做通勤,但有沒有想到 賺的錢大多還是進桃園市府的口袋啊!而且大多數人認為最多人搭的區間是台北 到機場,這點無庸置疑,但是高鐵到機場的接駁旅次不容小覷,這點也是只為了 台北跟新北?其實還有多區間通勤人潮根本與大家想的不一樣,很多地勤、空勤 人員都住在果林、坑口、大園、領航等區域,這個也是圖利新北、台北? 我想這篇要提的問題應該是乘車費用被重複計費的問題,這個其實可以透過協商 去制定轉乘費用與其機制,只是要看這個轉乘費用要怎麼補貼?補貼財源?怎麼 分攤補貼比例?這些才是後續需要去談的問題。 至於這個三個地方政府組成的新的捷運公司,不就是現在的桃園捷運嘛? 桃園市府:64.01% 新北市府:29.32% 台北市府: 6.67% 所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7.1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498123307.A.541.html
chewie: 其實即使是台北捷運 一樣是運輸不少新北客源啊 只靠台北市 06/22 17:27
chewie: 區內的站不夠的啦XD 倒是新北市/台北縣當初沒跳出來說要接 06/22 17:27
chewie: 機捷...這就不知道囉 06/22 17:28
canandmap: 誰想接這個燙手山芋?(誤) 06/22 21:55
omkizo: 那為何雙北又要入股呢 06/23 01:11
geesegeese: 沒說當年是誰掌交通部與桃園[縣] 06/23 07:01
canandmap: 下一篇有寫年份,2007~2010年 06/23 11:51
chewie: 入股是規定 大眾捷運法25條 06/23 14:08
Akulamaru: 所以台鐵需要的是改名台灣捷運然後改適用大捷法(誤 06/24 12:29
Metro123Star: 鐵路法不能商業開發?這裡指的商業開發是什麼範疇? 06/24 16:41
WeAntiTVBS: 改適用大捷法 那鐵路便當還要賣嗎 06/25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