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lio: 才1年7個月,難怪台灣犯罪天堂 11/19 00:17
→ Cascadia: 竊盜本來就不算重罪阿 還有台灣犯罪率已經很低了好嗎 11/19 00:50
→ lawrence7373: 原來台灣是犯罪天堂喔,那一樓是犯罪者?受害者? 11/19 00:54
推 newasus: 以酒駕來講確實犯罪天堂啊 11/19 01:12
推 ultratimes: 這些地方行竊應該要論以加重竊盜,且三起該當一罪一罰 11/19 01:56
→ ultratimes: 所以1年7個月真的很輕,推1樓 11/19 01:57
推 hinajian: 還以為是一個叫安 一個叫巴雅爾 11/19 02:13
推 YellowWolf: 原來台灣是犯罪天堂阿。 西班牙 義大利表示: 11/19 03:32
→ watanmila: 人間地獄? 11/19 04:42
推 TuringTest: 結夥竊盜+車站,為何不是加重竊盜 11/19 11:23
→ lawrence7373: 只是記者沒寫加重而已 11/19 13:06
推 YellowWolf: 樓上上要不要先看看加重竊盜罪的法條再提問 11/19 20:39
推 aaronbest: 台灣本來對罪犯者就很友善啊 吸毒、隨機殺人、酒駕等 11/20 00:46
→ aaronbest: 等大多都輕罪或無期徒刑 講一句難聽的 假如鄭捷在捷運 11/20 00:46
→ aaronbest: 上只成功殺一個人而已 大概頂多關個幾年就假釋了 顆顆 11/20 00:46
推 aaronbest: YellowWolf 但大大 刑法加重竊盜有包含在捷運車廂和站 11/20 00:48
→ aaronbest: 體內喔 請洽刑法321條最後一款規定 11/20 00:48
→ lawrence7373: 站體內不一定論加重,這個最高法院有限縮解釋的見解 11/21 01:49
→ lawrence7373: 。畢竟違法性不會單純因為竊盜地點是車站就升高 11/21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