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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fEAywt 捷運工程局 108 年度施政重點與施政計畫 壹、願景 優質建設、效率捷運、臺北悠遊行。 貳、使命 建構世界一流之捷運系統。 參、施政重點 一、持續推動萬大線第一期(府 BP4.1)土建、軌道、水電、環控工程施工及機電 系統工程設計審查作業;信義線東延段(府 BP4.2)土建、軌道、水電、環控 工程施工及機電系統工程設計審查作業;辦理萬大線第一期及信義線東延段 建置共同管道設計審查作業。 二、持續推動環狀線第一階段土建、軌道、水電、環控工程施工及機電系統工程 系統整合、穩定度測試與辦理初履勘作業。 三、持續推動新莊線之新莊機廠土建、軌道、水電、環控工程施工及機電系統工 程既有設備檢測及新設備現場安裝及測試;持續辦理初期路網車站出入口電 梯/電扶梯中期改善工程及細部設計作業。 四、辦理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工程與萬大線第二期工程捷運設施所需用地都市 計畫變更作業、委託技術服務廠商遴選及細部設計作業。 五、辦理民生汐止線第二期路線環境影響說明書報請環保署審議及檢討綜合規 劃;辦理臺北市東側南北向捷運系統(東環段)可行性研究報請中央審議及辦 理綜合規劃前置作業、檢討社子/士林/北投區域輕軌路網規劃案。 六、持續辦理萬大線第一期(府 BP4.1)及信義線東延段(府 BP4.2)用地取得作 業;辦理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案投資人甄選事宜、辦理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 北車站特定專用區 C1/D1(東半街廓)(府 BP3.1)土地開發投資人甄選案、 代辦臺北市有土地都市更新案、經營管理本府分得捷運開發建物不動產出租 售業務。 七、持續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沿線禁建限建範圍之建照會審及巡查作 業,確保捷運設施營運及結構物之安全。 八、持續推動「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土建、軌道、水電、 環控及土開共構工程施工;機電系統工程可用度驗證。 九、代辦「臺北藝術中心新建工程」外牆及劇場專業設備工程施工管理。 十、精簡品質管理系統、加強查驗廠商品質計畫落實狀況;提升材料試驗、材料 查證抽驗及供料商品質評鑑之管理績效;落實本局策略地圖作業;捷運專業 技術知能的持續建立與傳承、擴展資訊服務輔助捷運工程。 肆、施政計畫 計 畫 名 稱 計 畫 內 容 業 務 計 畫 工 作 計 畫 分 計 畫 壹. 工 務 行 政 一. 行 政 管 理 <一>資產及財 務管理業務 (局 AF2.1、 AF3.1、CF1.1) 1.執行後續路網新莊線及蘆洲支線、信義線東延段、萬大-中和-樹林線 (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歲入預算及環狀線南環段、北環段捷運建設基 金預算。 2.簽訂捷運財產租賃契約及辦理「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 置基金」重置計畫審查、預算編列等收支管理事項。 3.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基金」資金運用及管理。 4.工程保險及聯合開發大樓火災保險之投保。 (1)協助工程處及廠商解決保險理賠之爭議及保險投保相關事宜。 (2)聯合開發大樓火災保險之執行(加減保)。 5.財產管理 (1)捷運各線捷運財產、土開基金財產及重置基金財產之管理。 (2)捷運各線財產使用租賃契約管理。 (3)捷運財產租賃契約管理。 (4)「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採購案核銷及財產列 帳處理。 6.出納業務 (1)辦理本局特別預算、單位預算、土開基金、重置基金及捷運建設基 金各項收支業務及帳務處理。 (2)員工薪津、獎金及補助款發放、代扣款、所得報繳憑單申報作業。 (3)零用金請撥保管及支付登帳作業。 (4)各項保證金保管品之存庫退還事宜及定存單解約轉存、續存等相關 業務。 (5)土開基金營業稅報繳業務。 7.捷運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租賃業務 (1)辦理已移交捷運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標租及帳務收支管理等作業。 (2)辦理已完工未出租捷運開發大樓公有不動產總值與年租率鑑價作 業。 (3)辦理各出租大樓區分所有權人、管理委員會及維修更新等相關事宜。 <二>公共關係 配合捷運路線之推動,積極透過各項管道辦理溝通宣導,爭取民眾及 捷運局 28-4 業務 媒體支持與協助,俾利工程順利進行。 <三>資訊推展 (局 AL1.1、 AL1.2、BL1.1、 CL1.1、CL2.1、 DL1.1) 1.虛擬化管理平台資源配置暨效能調校。 2.配合土開基金會計導入中小企業「企業會計準則 (EAS)」,辦理本局 聯開會計系統功能提升。 3.推動資訊化作業輔助捷運工程管理及提升捷運工程影像照片資料管 理作業。 4.辦理技術資料數值檔全文檢索查詢作業。 5.提升捷運專業技術及管理能力,進行捷運專業技術產學合作。 二. 一 般 設 備 <一>機械、什 項及交通運輸 設備 購置電腦軟硬體、事務機具、圖書設備及車輛等設備。 貳. 調 查 規 劃 及 計 畫 管 理 一. 調 查 規 劃 及 計 畫 管 理 <一>捷運路網 規劃(局 BP1.1、BP2.1、 BP3.1、BP4.1、 BF1.1、BF1.2、 BF1.3、BF1.4) 1.整體路網規劃暨各路線規劃 (1)辦理臺北市東側南北向捷運系統(東環段)可行性研究配合中央審議 及辦理綜合規劃前置作業。 (2)辦理捷運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綜合規劃作業並配合中央審議。 (3)辦理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一期路線計畫修正及配合中央審議。 (4)辦理捷運民生汐止線環評及規劃作業並配合中央審議。 (5)配合社子島開發案進度檢討社子輕軌規劃案。 2.都市計畫變更業務:辦理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萬大-中和-樹林線 第二期等路線。 3.車站規劃與協調業務:辦理臺北市東側南北向捷運系統(東環段)、環 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民生汐止線。 4.配合施工需要協助施工中交通維持計畫相關事宜:萬大-中和-樹林線 第一期、信義線東延段及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 5.環境影響評估業務:辦理捷運民生汐止線(大稻埕至內湖段及東湖支 線)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以及相關施工中路線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 <二>品質管理 1.執行品質管理制度,落實捷運工程既定品質要求。 (1)辦理本局品質管理系統落實度稽查作業。 (2)辦理工程基本設計、細部設計標之廠商品質計畫落實度查驗作業。 (3)辦理工程區段標之廠商品質計畫查驗作業。 (4)持續修訂品質手冊及相關作業程序(QSOP),維持本局品質管理系統 有效運作。 捷運局 28-5 (5)持續辦理本局風險管理、內控制度作業。 (6)研提施政報告,配合本府推動策略地圖及 KPI,強化績效考核,展 現施政成果。 2.精進材料品管作業,保障捷運工程材料品質。 (1)規劃及辦理材料品管試驗訓練。 (2)契約規範中材料規格之協助審查與提供修訂之建議。 (3)辦理材料品管查證作業,確保材料品質符合規範要求。 (4)辦理捷運工程大宗/重要材料供應商之品質評鑑作業。 (5)接受本局及各工程處之材料抽樣委託試驗。 (6)維持實驗室品質管理系統符合 CNS 17025 及 TAF 認證規定,並持續 推動實驗室 e 化管理,以提昇效率及測試品質。 <三>土地開發 (府 BP3.1、局 CC1.1、CP1.1、 CP1.2、CP1.3、 CP2.1、CP3.1、 CL1.1、CF1.2、 CF1.3、DP4.1、 DP4.2、DP4.3、 DP4.4) 1. 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計畫、基地評選、地主協議 簽約、投資人甄選、權益分配、契約執行、基金管理及研訂土地開 發相關法規等事項,包括下列: (1)辦理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 C1/D1(東半街廓) 土地開發案投資人甄選案。 (2)配合捷運路線規劃,辦理場站捷運開發區基地評選作業。 (3)辦理用地取得地主協議簽約。 (4)辦理徵求投資人及投資契約書簽訂作業。 (5)持續辦理投資人書件審查及建造成本審核及權益分配作業。 (6)督導投資人進行土地開發施工作業。 (7)辦理捷運設施委託聯開投資人一併設計、施工之標辦文件之審查及 核定作業。 (8)辦理本府分回公有不動產公開標售事宜。 (9)辦理土地開發基金預算編製及管控事宜。 (10)因應土地開發作業需求持續修訂土地開發相關法規、甄選投資人須 知及契約等相關文件。 2. 代辦臺北市有土地都市更新作業。 <四>安衛環保 管理 1.配合政策推動全員安衛及預知危險活動,落實廠商實施上工前勤前 教育及自主管理之目標。 2.稽查各工程處安衛小組、工務所、廠商之安衛環保管理業務績效, 落實工地管理。 3.健全本局災害防救組織及通報系統,整備災害防救設施及實施防颱 防汛高司作業及實兵演練評比、安衛管理員暨自主管理專案稽查、 圍籬油漆及整修等專案稽查。 4.辦理本局施工環境管理績效及環境影響評估追蹤考核業務。 5.辦理本局安全衛生、施工環境管理及災害防救業務之教育訓練。 6.辦理本局安全衛生競賽及零傷亡暨零重大事故獎勵措施。 參. 工 程 細 部 設 計 一. 土 木 建 築 工 程 設 計 <一>萬大線第 一期(府 BP4.1,局 AP2.1) 1.配合施工需要,協助辦理施工中變更相關細部設計作業及技術文件 審查。 2.辦理建置共同管道設計審查作業。 3.辦理 LG02 車站林試所育東、育西樓復舊工程細部設計作業。 4.配合本府忠義教育社福園區案之捷運設施設計協調。 5.代辦國語實小捷運共構大樓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作業。 6.代辦東園國小與LG04車站出入口通風口共構大樓新建工程細部設計 作業。 7.辦理捷運各車站出入口通風口共構工程細部設計作業。 8.配合本府南門大樓規劃設計之捷運設施設計協調。 9.辦理 DQ121 設計標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設置計畫審議申請作業。 10.辦理 DQ122、DQ123、DQ124 設計標都市設計審議申請作業。 <二>萬大線第 二期 辦理萬大線第二期土建基本設計審查作業、委託技術服務廠商遴選及 細部設計作業;並協助辦理都市計畫用地變更作業。 <三>信義線東 延段(府 BP4.2,局 AP3.1) 1.配合施工需要,協助辦理施工中變更相關細部設計作業及技術文件 審查。 2.辦理建置共同管道設計審查作業。 3.辦理行動不便者設施設備設置計畫審議申請作業。 <四>環狀線第 一階段(局 AP4.1) 配合工檢及初履勘作業需要,協助辦理施工中變更相關細部設計作業 及技術文件審查。 <五>環狀線北 環段及南環段 辦理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土建基本設計及先期調查工程審查作業、 委託技術服務廠商遴選及細部設計作業;並協助辦理都市計畫用地變 更作業。 <六>新莊線 (局 AP1.1) 配合施工需要,協助辦理新莊機廠施工中變更相關細部設計作業及技 術文件審查。 <七>臺中捷 運(局 AP5.1) 1.配合施工需要,協助代辦烏日文心北屯線之施工中變更相關細部設 計作業及技術文件審查。 2.代辦烏日文心北屯線之禁限建會審相關事宜。 3.配合臺中市政府辦理特種建築物及公共藝術之送審作業。 <八>其他 (局 AP6.2、AP6.3、 AP8.1) 1.捷運沿線建築執照申請案之相關工程興建辦理會審工作、路線沿線 巡查作業。 2.辦理初期路網車站出入口增設電梯/電扶梯中期改善工程及細部設計 與審查作業。 3.配合市府西區門戶計畫相關作業。 4.配合土地開發大樓辦理相關捷運界面協調與審查作業。 5.配合捷運營運階段之路權範圍內新增修改建工程之設計審查作業。 6.辦理營運路段後續路網各車站增設電梯/電扶梯改善工程可行性評估 及辦理細部設計廠商遴選前置作業。 7.大巨蛋與國父紀念館地下通廊興建工程於出入口用地範圍確定後辦 理遴選規劃設計廠商作業。 8.辦理信義線東延段 R03 車站與廣慈博愛園區相關捷運界面協調及審 查作業。 二. 機 電 系 統 工 程 設 計 <一>萬大線第 一期 (府 BP4.1,局 AP2.1) 1.配合土建辦理機土界面審查作業。 2.辦理機電系統工程設計審查作業。 <二>萬大線第 二期 辦理萬大二期基本設計規劃,設計預算製作核定。 <三>信義線東 延段 (府 BP4.2,局 AP3.1) 辦理機電系統工程設計審查作業。 <四>環狀線第 一階段 (局 AP4.1) 辦理機電系統工程契約變更審查作業。 <五>環狀線北 環段及南環段 辦理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機電系統工程標備標作業。 <六>臺中捷運 (局 AP5.1) 辦理機電系統工程契約變更審查作業。 肆. 捷 運 系 統 工 程 一. 捷 運 系 統 工 程 <一>萬大線第 一期 (府 BP4.1,局 AP2.1) 1.辦理土建工程施工監造及督導作業。 2.辦理管線工程遷移協調及施工中交通維持計畫作業。 3.辦理環境影響監測作業。 4.辦理機電系統工程設計審查作業。 5.配合土建辦理機土界面審查作業。 6.辦理中正紀念堂站 1 號出入口改建工程保固作業。 <二>信義線東 延段(府 BP4.2,局 AP3.1) 1.辦理土建工程施工監造及督導作業。 2.辦理管線工程遷移協調及施工中交通維持計畫作業。 3.辦理環境影響監測作業。 4.辦理機電系統工程設計審查作業。 <三>環狀線第 一階段 (局 AP4.1) 1.辦理土建(含合約外新北市政府委託之人行道工程)、軌道、水電、環 控工程之施工監造、驗收、督導及工檢作業。 2.辦理機電系統工程系統整合及穩定度測試作業。 <四>新莊線及 蘆洲支線工程 (局 AP1.1、 AP1.2、AP1.3) 1.新莊機廠土建、軌道、水電、環控工程施工監造及督導作業。 2.辦理新莊線東門站土建保固作業。 3.新莊機廠機電系統工程原有設備檢測、新設備採購、現場安裝及測 試。 4.辦理「忠孝新生站電梯增設改善工程」施工管理作業。 5.辦理「古亭站電扶梯增設改善工程」驗收及保固作業。 6.辦理「蘆洲線型公園道碴堆置區景觀工程」保固作業。 <五>臺中捷運 (局 AP5.1) 1.辦理烏日文心北屯線土建、水電、環控、電(扶)梯及軌道工程之施工 監造及督導作業。 2.辦理臺中水安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土開共構第 1 區段標工程及土開 共構第 2 區段標工程土建、水電、環控之施工督導作業。 3.辦理臺中 G03 站出入口與行政大樓共構工程土建、水電、環控之施 工督導作業。 4.辦理烏日文心北屯線機電系統工程可用度驗證。 <六>桃園國際 機場捷運線三 重至臺北市段 工程 1.辦理土建、水電、環控及建築裝修工程(含契約增購工程 CPN#7 與台 北地下街連通工程)保固作業。A1~A2 站間路線段噪音改善增設隔音 牆工程保固作業及 A1 站增修標施工管理、驗收及保固作業、A1 站(聯 開區)維管標施工管理作業。 2.辦理電梯電扶梯標保固作業。 <七>信義線工 程 1.辦理土建保固作業。 2.辦理道路環境暨路面改善工程及共同管道保固作業。 3.辦理捷運文湖線大安站增設與信義線轉乘用電扶梯工程土建部分保 固作業。 4.辦理大安站及信義安和站無障礙電梯施工驗收及保固作業。 <八>松山線工 程 1.辦理土建、水電、環控保固作業。 2.辦理南京東西路公共環境更新改善工程及共同管道工程保固作業。 <九>土城線延 伸頂埔段 辦理土建、軌道、水電、環控保固作業及增修標保固作業。 <十>淡水線工 程(局 AP7.1) 1.辦理「捷運淡水線劍潭站增設出入口及電梯工程」保固作業。 2.辦理「捷運北投站增設出入口與忠孝新生站增設電梯改善工程」驗 收及保固作業。 <十一>代辦本 府其他局處工 程 (局 DP1.1、 DP1.2、DP2.1、 DP3.1) 1.代辦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捷運局工程處辦公大樓 及松山線捷運設施等共構新建工程」保固作業。 2.代辦文化局「臺北藝術中心新建工程」外牆及劇場專業設備工程施 工管理。 3.代辦體育局「臺北市網球中心」新建工程保固作業。。 4.代辦教育局「臺北市和平國小校舍暨附屬籃球館」新建工程保固作 業。 5.代辦教育局「國語實小捷運共構大樓」新建工程施工監造及管理。 6.代辦社會局「大安老人服務暨日間照顧中心」新建工程保固作業。 7.代辦社會局「北投奇岩長青樂活大樓」新建工程施工管理、驗收及 保固作業。 8.代辦市場處及文化局「龍山寺地下街 B1、B2 空調設備汰換、B1 天 花板照明更新統包工程及站前地下街空調系統汰換工程」施工監造 及管理。 伍. 交 通 工 程 設 施 補 償 一. 購 地 及 拆 遷 補 償 <一>捷運系統 用地取得 (府 BP4.1、BP4.2, 局 AP2.2) 1.萬大線第一期工程(臺北市轄及新北市轄)車站站體用地設定或徵收 地上權及穿越註記補償與捷運系統用地、捷運開發區基地協議價購 及徵收作業。 2.信義線東延段穿越註記補償與捷運開發區基地協議價購及徵收作 業。 陸. 準 備 金 一. 準 備 金 <一>準備金 準備金之動用依實際業務需要,申請動支準備金,報府核定後,依法 執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63.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546323436.A.793.html
hicker: 終於想要去動社子輕軌了 XD 01/01 14:19
ciswww: 可是他寫的是檢討社子輕軌規劃案 01/01 14:20
hicker: 至少是從冰櫃的最深處拿出來解凍再整理一下 XD 01/01 14:23
jiff3312425: 新莊機廠還要拖多久 01/01 14:32
harry3388: 新莊機廠真的有夠久 01/02 00:54
relio: 三小 01/02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