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n6003: 沒有罰則 看起來就是象徵性的法律 03/27 21:14
→ Stan6003: 然後日本人還是繼續走走走 03/27 21:14
→ your0207: 最後一格才能動嗎 03/27 21:25
推 aaronbest: 有宣傳總比沒宣傳好 03/27 21:26
噓 justdoit: 滑手機比較危險吧 03/27 21:48
→ wcc960: 不負罰則的條例,基本上就方便宣導時能拿出理由來而已 03/27 21:54
→ wcc960: 附 03/27 21:54
推 wilsonno1: 又沒罰則 不遵守也不能怎樣 宣導性質 而已 03/27 22:38
推 Tomtom3309: 宣示性立法 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03/27 22:52
→ ultratimes: 我覺得依日本人的民族性,會用社會壓力逼大家遵守 03/27 23:13
→ ultratimes: 沒有罰則 但實際上沒人敢違規 這才是可怕的地方 03/27 23:14
推 wcc960: 但日本人的民族性在走vs不走方面還是1:1,後者壓不到前者 03/28 00:27
→ wcc960: 這個議題的社會壓力目前還不存在 03/28 00:28
→ wcc960: 而社會壓力若能逼人就範的,說穿了也根本不需要什麼條例 03/28 00:30
推 Metro123Star: 不附罰則在出事時還是可以作為責任劃分依據 03/28 02:19
噓 marathons: 單日5小時內到處轉貼新聞洗文28篇. 03/28 04:47
推 chiefoflaw: 台北有台北的習慣 03/28 10:09
推 MiaoXin: 洗文也不違反板規附罰則呀,就給他洗就好了 03/28 13:04
推 globeMIX: 北捷有北捷的文化 03/28 15:14
推 yoshilin: 平面的也不給走喔.... 03/28 17:43
推 hyscout: 立委直接修大捷法啦 省得每個月都要吵一次 03/28 21:09
噓 weyward: 住過東京五年~ 埼玉對東京人來說就是哈哈,所以我想這個 03/29 06:46
→ weyward: 法規影響性應該會讓東京人噴笑置之。 PS一月去東京辦事, 03/29 06:46
→ weyward: 大家還是乖乖的堅守右側通行哦 (嘻 03/29 06:46
噓 blinblinboy: 這麼怕危險乾脆都不要出門 03/29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