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R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快訊/北捷驚爆首宗松鼠咬人 鑽進女乘客長褲內狂咬右腳後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8月16日清晨台北捷運板南線發生首宗松鼠咬傷人案,一名女乘客搭乘板南線忠孝新生站 月台候車時,突然遭一隻松鼠爬上身並咬傷右腳後膝處,所幸遭咬女子就醫後並無大礙, 飼主對自己未妥善看管好寵物行為深感抱歉、並願意賠償就醫費用及其他損失。 https://i.imgur.com/u8K9qoP.jpg ▲女乘客遭松鼠咬傷,捷運警察獲報後到場處置。(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北市捷運警察隊第三分隊警員陳信君、榮联慶當時擔服巡邏勤務,接獲通報忠孝新生站有 旅客需要協助,陳員等2人到場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後,發現係一名女乘客於該站月台候 車時,突然遭松鼠爬上身並咬傷右腳後膝處,旅客趕緊向台北捷運站務人員求助,造成不 小騷動。 https://i.imgur.com/Uro8doQ.jpg ▲女乘客遭松鼠咬傷,捷運警察獲報後到場處置。(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原來該松鼠飼主從忠孝新生站搭乘捷運,因人潮眾多,攜帶裝松鼠寵物箱遭到擠壓變形產 生空隙變大,致使松鼠逃脫。飼主於列車行駛後才發現松鼠不見,立即搭捷運折返尋找、 所幸順利將松鼠抓回,這才知道自己飼養的松鼠咬傷其他乘客。 北市捷運警察隊呼籲乘客,乘坐大眾運輸工具,飼主帶寵物上車,須遵照台北捷運系統旅 客須知,如攜帶寵物進入站區或車廂內,務必確認裝載器具是否完固,若寵物不慎逃逸, 造成乘客受傷,可能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者,處三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及負擔民事損 害賠償責任。 捷運警察指出、另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 輛內,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提醒飼主勿因一時疏忽,造成旅客恐慌,並吃上刑民 事官司,將得不償失。 https://reurl.cc/bEV36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12.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661741201.A.0B9.html
jh961202: 褲子裡面說有松鼠 08/29 10:49
smartlin2001: 可以帶寵物上車,這什麼爛政策。 08/29 11:22
kenro: 真覺得帶著寵物逛街的很白爛又製造麻煩 08/29 12:04
whitefox: 政客騙選票的政策終於出包 08/29 12:09
QQbrownie: 關鍵是關好吧,這樣跑出來真的很危險 08/29 13:54
facebookig: 臺灣就是這麼民主自由 08/29 13:54
eternalmi16: 原來是寵物,還在困惑怎麼會有野生松鼠 08/29 15:02
robotcl: 這是飼主問題吧 關帶寵物逛街什麼事 08/29 15:37
dantes1013: 飼主要罰吧? 08/29 16:56
hicker: 已經罰飼主1500了 08/29 16:58
dantes1013: 不是應該12000+1500?犯兩條 08/29 17:09
RuleAllWorld: 公共危險罪判下去 08/29 17:14
Qiutian: 身為有養鼠的人很想知道是哪一牌的爛外出籠,被擠壓就變 08/29 18:44
Qiutian: 形也太扯 08/29 18:44
star951357: 屍速北捷哈哈 08/29 20:26
singlesingle: 還好是松鼠 如果是車廂裡有蟑螂應該會有很多女生驚 08/29 20:35
singlesingle: 聲尖叫 08/29 20:35
peterlee97: 動物本來就不是拿來讓你帶著“逛街”的東西吧 08/29 21:08
willy1215: 那狗也不該溜了 08/29 21:09
Kazamatsuri: 說不定飼主是去動物醫院或回來的路上啊~ XD 08/29 21:31
wanfen: 北捷車廂的確有蟑螂,看過2次 08/29 21:53
cytochrome: 推 公共危險罪判下去 08/30 08:15
saitoh: 松鼠不是狂犬病宿主之一嗎... 08/30 08:39
airkk: 在車廂中不只一次看過蟑螂,大家也都很淡定 08/30 10:57
peterlee97: 狗也是盡量去公園放風的動物啊 怎麼會是拿來“逛街”. 08/30 20:59
peterlee97: .. 08/30 20:59
Kazamatsuri: 你怎麼知道飼主帶牠是去逛街的? 科科 08/30 21:48
Q00863: https://i.imgur.com/FYhr4PZ.jpg 08/31 00:15
HenryLin123: 一樓看過飛哥小佛? 08/31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