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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忠孝新生轉乘月台人多 男「踩一腳」判拘罰1萬 東森新聞 2023/12/16 22:16 東森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81i7kQVPIw
許多人都有經驗,在人朝擁擠的狀況下,會不小心踩到「前面人的腳」,不過卻有民眾為 了這一腳,恐怕得罰一萬!案發在北捷忠孝新生站內,民眾指出當下要往迴龍方向轉乘, 走到月台時一名女子突然走到他眼前,才不小心踩到對方的腳,但他卻挨告,如今被依照 過失傷害判刑10天,得易科罰金,除了無奈也會再上訴。 捷運月台內,男子邁大步走,結果一不小心,踩到前方女乘客的腳,女乘客走到一半止步 ,涼鞋差點掉了,兩人就為了「這一腳」,劇情神展開。挨告男子:「只是碰到一下,那 我們現場看也沒有痕跡,她覺得她有受傷,然後她被汙辱了她就要告。」 案發在北捷忠孝新生站,轉乘人流相當大,要轉乘橘線就必須得先走下樓梯,而當列車進 站時,所有的乘客會在同一個時間點,匯集到月台,人潮眾多的狀況下,於是就發生了這 起爭執。 被陌生男子踩到腳,女乘客不滿驗傷,指出自己「右腳後跟挫傷血腫」,對男子提告過失 傷害,一審判男子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但男子還原當下要往迴龍方向搭乘,不是 自己不道歉,而是對方邊走邊滑手機,走到他眼前。挨告男子:「從旁邊這樣切過來啊, 那我...因為她突然走到我前面,我腳就不小心碰到她的腳,根本就是滑手機不看路,跟 她說我沒有錯,我為什麼要道歉。」 其他搭乘捷運民眾:「有點太離譜了吧,就覺得過頭了畢竟踩這一腳,應該也不會受傷什 麼的,這裡人比較多然後都比較趕,所以我覺得被踩到,我也不會怎麼樣。」其他搭乘捷 運民眾:「我覺得有點誇張,因為他有可能是不小心的。」 其他搭乘捷運民眾:「我可能看他一眼,然後如果有跟我對不起,我就會回說沒關係。」 捷運站內類似狀況多,捷警去年度統計,六成以上糾紛就來自於碰撞踩踏,如今這一腳代 價一萬塊,即使買一雙新鞋,再賠個醫藥費,也沒這麼貴。 https://news.ebc.net.tw/news/amp/39657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64.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702738025.A.A5B.html
kmkr122719: 踩到人一般通常是道歉就沒事了吧? 12/16 22:50
kmkr122719: 以前年輕的時候,我也覺得我沒錯為何要道歉 12/16 22:52
kmkr122719: 現在有點社會經驗了,就會覺得就算不是我的錯,但若是道 12/16 22:52
kmkr122719: 歉可以免去很多後續麻煩,我會很樂意道歉的 12/16 22:52
h120968: 樓上沒遇過那種真的不是你的錯 12/17 00:47
h120968: 而且遇到頻率太高的狀況才會這麼說 12/17 00:47
h120968: 更不用說道歉照樣告的那種 道歉絕對不是萬能的 12/17 00:47
h120968: 這哪門子的社會經驗... 12/17 00:48
h120968: 反正我也常常被踩 而且被推 我也不會說什麼啊 做人沒必要 12/17 00:49
h120968: 那麼針對人 12/17 00:49
kmkr122719: 我的工作是需要常對人的業務工作,遇到不是自己的錯卻 12/17 00:57
kmkr122719: 被怪罪的情形還蠻常見的 12/17 00:57
kmkr122719: 道歉當然不是萬能的,但總比態度強硬會來得好很多 12/17 00:59
h120968: 當你半夜去超商買飯糰被人家說朝他打嗝沒禮貌 12/17 01:02
h120968: 但是實際上你啥都沒做 就會非常無言了 12/17 01:02
kmkr122719: 是無言,但就如同我上面的推文說的,道歉能免掉麻煩的話 12/17 01:13
kmkr122719: 我不介意道歉,即使那不是我的錯 12/17 01:13
kmkr122719: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孬,這就看你如何解讀 12/17 01:14
mons0330: 前陣子有一個人擋在門口 12/17 01:17
mons0330: 車廂內還有很多空間 12/17 01:17
mons0330: 我就直接擠過去 12/17 01:17
mons0330: 然後對方就撞我 12/17 01:17
mons0330: 我跌倒 12/17 01:17
mons0330: 至於我為什麼要擁擠的 12/17 01:19
mons0330: 是因為我覺得對方自己要有意識他擋住整個車廂空間 12/17 01:19
h120968: 我覺得除了道歉只能大道理長串說到對方閉嘴也是非常煩 12/17 02:23
h120968: 就不能聽懂別人在說什麼跟做什麼嗎? 12/17 02:23
h120968: 上週在圓山要出車廂 被擠出去 這種人真的有夠糟糕 12/17 02:24
cytochrome: 人多監視錄影器拍得到嗎?會不會被碰瓷然後被誣告? 12/17 09:31
kevinapo: 真可怕 12/17 09:51
ludoren: 台北地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審簡字第2325號 12/17 12:18
t418010: 故意就故意的 還在那邊扯是女的在滑手機不看路 死不認錯 12/17 13:36
t418010: 的態度 被判刑活該 12/17 13:36
hinajian: 講借過會比不講直接擠好吧 12/17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