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ulnewman: 看你的上站次數,你就是w之前說的,在Life版沒有參與 04/28 18:56
→ Paulnewman: 卻來投票的 04/28 18:57
→ Paulnewman: 是嗎? 04/28 18:57
當然不是~
我1年多前就在LIFE看文章了~
只是因為那時候幾天才登入一次~
但是小組長不該隨便質疑別人~
應該回應問題才對~
→ eternalviva: 4 04/28 19:00
→ malosing: 前幾篇提出複決時候 你可以在推文提出建議啊 既然當 04/28 19:03
→ malosing: 時沒意見 就等結果出來吧 04/28 19:03
選舉方法今天才出來~
推 raio: 感覺他的提議蠻中肯的耶。既然要辦,就好好辦一次,是很好 04/28 20:22
→ raio: 的概念阿。 04/28 20:22
※ 編輯: kadone (36.225.83.72), 04/28/2017 22:51:50
※ kadone:轉錄至看板 AboutMagic 04/28 23:11
→ YoursEver: 別想太多,設180天只是要防範分身ID的最低標準而已. 04/28 23:28
既然這樣~
那就應該版主選舉時就該做~
而且~當初版友反應的是與本版無參與關連的人來投票~
大家有質疑的不是登入次數~
一個登入次數未滿180但有在LIFE版發文的人~
當然比登入5000次但都沒有參與的人還有資格~
何況~登入30次且曾在該版發言~
連罷免都有提罷免的資格了~復決而已為何不能投票?
2. 透過連署罷免板主,連署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發起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d. 曾針對罷免理由提出申訴。
e. 無正在進行之申訴案。
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c. 曾於該板發言
連署票數最低限制:贊成票 > 反對票
※ 編輯: kadone (36.225.83.72), 04/28/2017 23:41:15
※ kadone:轉錄至看板 Life 04/29 00:43